[轉載]大鯨魚對付小蝦米
大鯨魚對付小蝦米
原來,有些資本家可以恃社會之寵愛而驕橫到如此地步,政治人物都還戒慎使用的
手段,竟可以在鴻海手中操縱自如。如果「無冕王」平鋪直述的文字都會動輒得咎
,我們的社會還能夠奢望新聞媒體伸張民瘼嗎?財團能夠,政治人物又有什麼不能
比照辦理?
§大鯨魚對付小蝦米
◎馮建三
四月二十九日,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發了一則新聞,提及鴻海公司的連接器報
價七美元。鴻海公司董事長郭台銘認為,這則報導「標題雖然正面」,但內文「暗
指」其產品價高品質有問題,也損害了該公司行銷策略,使其競爭對手得以藉機發
動耳語打擊,致令鴻海損失了三千萬台幣。
郭台銘因此向法院聲請,並得核准,假扣押了曠文琪三千萬元。至今曠無法工
作,只能留職停薪,另有房舍遭到扣押。
這起台灣記者協會(記協)稱之為「大鯨魚對付小蝦米」的事件,讓人有六點
感想。
原來,有些資本家可以恃社會之寵愛而驕橫到如此地步,政治人物都還戒慎使
用的手段,竟可以在鴻海手中操縱自如。如果「無冕王」平鋪直述的文字都會動輒
得咎,我們的社會還能夠奢望新聞媒體伸張民瘼嗎?財團能夠,政治人物又有什麼
不能比照辦理?
詭譎的是,這種足以傷害報社尊嚴與公信力的重大事情,居然要在發生七個月
、當事記者暫離職場後,才在記協抗議下,始為外界所知。於情於理於法,工商時
報提供其員工合理的工作環境,不是天經地義嗎?就記者而言,這個合理環境,不
是應該包括免於恐懼的報導自由嗎?有權有勢者祭出的惡質三千萬民事假扣押,不
正是至今為止,台灣新聞史上最足以讓記者恐懼的威脅之一嗎?鴻海的誇張興訟對
象不是報社或總編輯等高層,顯見該公司認定記者只是軟柿子,吃起來順口、打起
來順手,欺凌起來得心應手。
再者,近幾年來,各新聞台與談話節目,加上有些平面媒體的黨派立場鮮明或
專以聳動與黃黑為能事,造成傳媒的總體運作,不但無助於監督功能的發揮,反而
是配X了、襄助了、強化了黨政領導群帶頭的反溝通作風。這樣一來,社會形象本已
不佳的傳播媒體,工商時報作為其中一員,雖然並無那些媒體的惹是生非,卻也還
是覺得理虧,或是因為廣告及新聞採訪受其牽制,於是遇到鴻海的財大氣粗,也就
噤聲不語,略有啞巴吃黃連之苦,只好眼睜睜讓記者遭受池魚之殃、作為替罪羔羊
。受害媒體的靜默,竟然多少反映了心虛?顯示媒體的不願聲張,原因也在於媒體
判斷,若再大加聲討鴻海,社會大眾不見得會站在媒體這一邊,反而可能還會有人
額手稱慶,認為總算有人出面,教訓經常侵犯升斗小民之人權的無冕王?
第四,記者自助人助的認知與力量太過薄弱。鴻海「舉事」後,據說記者「個
人生活與精神壓力」劇增。無論是因為自認理虧或求助無門,這個反應反襯了兩種
欠缺。一是記者養成或在職教育中,欠缺類似案例的模擬,以至於臨事手足無措,
或是記者在並不一定需要自責的情況下苛責自己。二是記者欠缺工會或專業組織,
無法以集體力量伸張自身的工作權利。似乎是在今週刊報導後,記協才意識到這個
問題的存在並發為行動,雖然這是亡羊補牢,仍比沒有反擊來得恰當,但設想工商
時報若有合理運作的記者工會,鴻海就不敢小覷記者,真要扣帽子也要付出更大的
代價。
第五,我們歷來說傳播媒體是第四權,現在應該改口,傳媒至少應該是第五權
,不僅要獨立於行政、立法與司法之外,更必須不受資本利益與財團的牽制,不如
此無法獨立報導與評論。
最後,從學界到實務界,對於財經及產業新聞的報導、評論及其意義,都應該
投入更多的注意力。本世紀初,安隆等一連串大規模的財團破產案件,敦促歐美媒
體更加重視企業行號資訊的編採作業。世界銀行並在前年出版文集,就此發揮。英
國近百社團連署,要求英政府立法,責成在開放政府資訊外,攸關公益的私部門資
訊也必須開放。台灣的相關問題在今年博達、訊碟等公司的掏空案中也再次顯現。
與其控告特定記者,招惹來惡名,鴻海不如成立基金會,用來倡議與改進財經
與產業資訊的編採與合理公開,這樣,不但增益社會形象,也能鼓勵傳媒,促使新
聞報導與評論對公司治理的監督效能,有更多的貢獻。
(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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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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