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媒體改革與公共化
我剛剛找google隨意找到的
提供大家參考
作者 輔大大傳所 助理教授 林麗雲老師
本文轉載自 政大 個別型通識教育改進計畫 認識新聞課程
轉載網址:http://www3.nccu.edu.tw/~g0451001/
演講稿
一、 媒體在社會中的角色
1. 應為「公器」?或是「私器」?
2. 新聞報導應以「公共利益」為主,還是「私人利益」為主?
3. 應為社會溝通的公器,還是少數人謀利的工具?
多元社會中,社會上有不同的團體,各具不同的價值觀與世界觀。在當
代的民主生活中,團體應有權力運用傳達媒體理念與價值,達到相互理
解,進而建立某種程度的共識,尊重彼此的差異。
但是,現實上,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當代的商業媒體卻是少數人的工
具,有特定的利益,基於特定的生產邏輯(快速、低成本、求利潤與利
益)傳達特定的偏見或刻板印象,製造社會對立、衝突、誤解。因此,
媒體一方面製造社會問題,另一方面本身即是社會問題。
二、資本主義中,經濟的需求會影響到傳播生產的場域,形塑特定的生
產邏輯,而壓制本來應有的生產邏輯(如真、善、美);經濟面的束縛
(市場占有率、收視率),是作用在各層次的隱形的檢查機制。媒體主
要為了爭取利潤,而非尊重各族群、地區、弱勢團體。
具體來講,台灣的媒體以追求利潤為主;利潤主要來自廣告;為了爭取
廣告,商業媒體必須創造收視率,以爭取特定的讀者。為了吸引閱聽人
以提高收視,業者相信必須有基本素材(如,性、暴力、血腥、緋聞、
衝突)為底子,並運用特定的手法(如情緒、聳動)來炒作。重要的是
,一家炒作萬家跟。雖然未並無明確證據顯示播放犯罪和災難新聞會大
幅提高收視率。電視台決策者的主觀認為必須跟進。
在萬家競爭下,工作者為了爭取所謂「獨家」與時效,常以「想當然爾
」或「捕風捉影」的方式充當法官,而且往往未審先判,定人入罪。這
些事件還被戲劇化的處理,被轉變為「社會問題」。記者是因為他們是
以「廣為接受的成見」在思考,因而所有都能接收,而且立即接收。(
如疑似精神交患;肥胖=罪惡;嫌犯=罪犯;外勞、外籍配偶=無知、
降低台灣人口品質、或貪心)。商業媒體偏向以「污名化」來呈現「他
者」並以「激情化」來炒作社會議題。因此,商業媒體報導的方式也是
瑣碎、感官、單一的觀點,符合既有的刻版印象、價值。
電視影像具有「真實效應」的特質,它展示出一些事物,並且使人相信
它所展示的事物是存在的。電視成為維持象徵界秩序的絕佳工具。
媒體忽略與公眾利益相關、理性溝通、結構性,脈絡性、歷史性的問題
。媒體卻施行著一種非常稀少的宰制媒體所呈現的問題意識、觀點,強
加在整個社會。
三、 媒體改革的途徑
(一)私有化,去除國家管制,由私人經營經營。這種途徑的基本預設
是,自由市場可確保言論的多元,因為市場上有不同產品,可滿足消費
者的需求。如果由國家介入,則可能限制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市民主
政治的基石。他們認為:雖然在市場壓力下會有煽色腥新聞,但這是社
會風氣使然,應從淨化人心做起。或者,新聞人員自律,成立如記者與
專業公會等組織。
但是,問題是:
傳播產業需要資本(包括經濟、政治資本)高。
傳播產業具壟斷性質,傳播事業朝向集團化。
傳播產業受私利影響,為了區隔化的市場而設定立場。
追求私人利潤與利益取代了公共、文化與社會的目標,而所謂的自律也
只是消極性,效力有限。
(二)公共化,基於公共利益原則,傳播媒體應視為公共財,而不是私
人財,應以普遍、公平、理性辯論為原則,而不應完全市場法則為主。
因此,主張媒體資源的運作應基於公共利益,確保不同的團體(特別是
弱勢團體)均有機會接近使用媒體,並且經由媒體發聲,並相互溝通,
增進了解。
特別是,與其他傳播方式(如印刷或有線傳輸)比較起來,廣電媒體具
普遍性,應以公共服務模式為主體,建立公共電視集團。以台灣的情況
,過去國營電台可進行公共化。
理由有四。
1.致力於保障民眾的「接近使用權」,不因階級城鄉而有差別。
2不同團體較有機會再現自身,達到相互了解。
3.較能獨立於政府與商業利益的控制。
4.整合資源,作職能分工,互助合作,具有競爭力。
四、由下而上的改革運動:
如果我們覺得新聞報導錯誤不公或暴力色情節目氾濫,或者憂慮書刊雜
誌和網路內容可能對兒童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認為商業廣告形塑
偏差的價值觀,我們能夠做些甚麼?或者,傳播媒體曾經讓我們感受委
屈,或甚至傷害妳/你我所屬的族群團體,面對資源眾多、勢力龐大的
傳播企業,人單力薄的我們,除了忍氣吞聲和自認倒楣之外,還可以怎
麼做?
(一)抗議(討回公道,不願被污名化)
1. 打官司爭取公道
2. 直接去電、投書,或親赴媒體抗議
3. 投訴消費者保護機構、新聞自律組織、媒體監督團體,或相關行政
單位,如‥
4. 要求政府主管機關負起責任
(二)抵制(拒絕勞動製造再為媒體主生產閱聽人口或時間)
1. 旗幟鮮明地集體退報(1992/11)
2. 散兵游勇的拒絕消費(1994/7)勇於說「不」,要比較好的電視節
目。例如,義大利等國關機運動、2004年4月底苗栗社大發起關機
運動。
(三)改造(積極參與傳播政策的討論與改變我們可以扺制電視,但
不能抵擋它對我們環境的影響,因此必須改造媒體的環境。
(媒體改造學社 http://twmedia.org)
延申閱讀
林志明譯(2002)。〈第一章 錄影現場及其幕後〉、〈第二章 不可
見的結構及 其效應〉、〈附錄1 新聞報導的支配力〉,《論電視》。
台北:麥田。(原 書Bourdieu,P.〔1994〕Sur la television. Les
Editions du Seu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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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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