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揚]星報 報網路消息網友吐槽記者 bbs吸引人討論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黑色路人)時間19年前 (2005/04/30 10:57), 編輯推噓9(903)
留言1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報網路消息網友吐槽記者 bbs吸引人討論 搶新聞疏查證 不告襲用文章 未同意公告id 聯合報校園特派記者 顏誌廷、陳亮諭/報導 「東海劈腿事件」、「女大學生合購保險套」、「長庚遛鳥俠裸奔」,這些 曾經登上平面與電子媒體的新聞,除了引起社會大眾喧嘩與討論外,它們還 有一個共通點:來源都起自於網路。 隨著網路的興盛,網路媒體成為另一股新興勢力。除個人網頁外,個人新聞 台、部落格(Blog)以及bbs站也成為時下年輕人互相交流的工具。其中bbs 由於資訊豐富、分類詳盡、下載速度快、交流量大等特點,吸引許多學生聚 集討論。 以國內最大的台大bbs站批踢踢(ptt)為例,平均約有3萬到4萬人同時在線 ,晚上的「尖峰時段」同時在線數更直逼6萬大關,由此可見bbs在年輕人心 目中的地位。 許多年輕人會在 bbs上討論時下的熱門話題與矚目焦點,如雅典奧運棒球賽 、長庚遛鳥俠以及被戲稱「新228事件」的東海劈腿事件,都在bbs上引起廣 泛討論後受到記者注意,進而登上平面與電子媒體。但部分記者報導網路消 息時疏於查證,甚至為了求時效直接抄襲文章當作自己的報導,不僅引起網 友不滿,也引起「是否侵犯著作權」的爭議。 網路文章是否擁有著作權? 新聞局廣電處簡任編審何吉森表示,由於每個人都享有「公開傳輸權」,因 此個人可主張著作權。基於媒體快速傳達訊息前提下,處處加以限制固然對 報導有不利影響,但記者仍須謹守查證及平衡報導的原則,在合理範圍內, 適度的摘錄並標示來源,以「部分引用擷取文中字句」為原則,在援引文章 至新聞報導的同時,也需標明文章出處才算合法,他強調:「對網路言論更 應去懷疑,查證功夫更該加強,否則易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台大法律學院科法所專任教授蔡明誠則指出,有關網路文章著作權的問題涉 及 3個部分,視情形而有不同的法律標準。如果文章屬於單純新聞報導之語 文著作,則該報導沒有著作權,可以被自由引用;但如其他文章(如涉及新 聞評論、新聞攝影著作、漫畫或副刊中文章)具有原創性時,則可能享有著 作權。在此情形,須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65條,才可以合理使用,並沒有 侵害著作權之虞;否則都需要經過授權或讓與,記者才可以合法使用。 網友怎麼看媒體? 多數網友表示,他們不排斥媒體報導網路消息,但媒體在報導前應先經過當 事者同意,而且求證程序絕不可少。但有些記者為了搶新聞犧牲網友權益, 導致報導與事實有多處出入,讓網路使用者受到大眾的誤解甚至醜化,則是 他們對媒體失望的主因。 網友 Amy表示:「一則新聞的價值應該在於新聞本身,而並非取決於標題跟 內文」。她以「女大學生合購保險套」事件為例,當時保險套只是眾多合購 物品之一,但報導所下標題太過誇張,內容也與合購板實際型態與走向不符 ,不僅讓社會大眾及家長對時下女大學生產生誤解,也讓當時未經同意便被 公告id的網友感到受傷與憤怒: 「在bbs上,id就是網友專屬的代號,id被 公告出來與指名道姓具有相同的意義」。 網友Klingon也提到自己一次不愉快的受訪經驗,場合是在一場cosplay的扮 裝大會。主辦單位預先擬了新聞稿給媒體,告知活動內容與主題,但媒體在 採訪前沒有事先對活動進行瞭解,導致報導失真,甚至還將主題弄混,最讓 他不滿的是後來他接受媒體採訪,媒體各自剪輯他的回答播出,未真實表達 他的回答原意,讓他感到不受尊重。 Klingon 表示,現在的媒體專業素養大多不足,訪問也未顧及受訪者感受; 有些媒體為了搶獨家,甚至未做求證,倚靠流傳的資訊擅自報導,當事者等 於被社會未審先判,沒有顧慮事件的後續發展,「東海劈腿事件」就是一個 明顯的例子。 記者真的不顧網友感受? 身為E世代的實習記者Ilisa舉出自己幾次採訪網路消息的經驗,除了先對報 導主題以及細節作充分了解,也寫信給網友告知自己的記者身分以及想做採 訪的要求,大部分網友的配合度都很高,態度也很友善,讓她一消之前的忐 忑不安。 Ilisa 表示,網路讓使用者享有匿名權利,所以進行訪問更應受到尊重,在 引用網友意見時,她會特別確認受訪者是否願意將自己的意見公布於一般媒 體。 相較於現實社會,Ilisa 覺得網路自成一套規則,反而容易遵守。但不管是 虛擬或是真實的社會,Ilisa 認為人與人最基本的態度都不可輕忽;在網路 世界,雙方誠信的建立於文字溝通,彼此尊重更為重要,如果無法信任,只 會造成更多的衝突與誤解。 同是校園實習記者的Joy贊成「尊重」是採訪的基本態度,她表示,bbs是表 達個人意見的公開場所;言論若被完整引用,是否合法迄今未有明確說法, 所以造成網路使用者與媒體各有立場的情形。她認為,在法律明確畫出「對 」或「不對」的界線之前,網路使用者跟媒體彼此要更加瞭解與尊重,才能 避免歧見與誤會。 網路管理者怎麼看? 身為看板管理者,Ptt棒球群組資深板主 okikuma表示,記者上bbs尋找新聞 題材並無不妥,但必須考量選取的題材是否能夠代表網路上的多數意見。多 數媒體常針對網路上的極端意見作報導,讓所有的網友被貼上標籤;事實上 ,網路的主流意見多半溫和而理性,極端的意見極為少數,但記者在報導時 未詳加說明,讓網路使用者對媒體產生反感。 Ptt的 Media-choas(媒體觀察與評論)板於2年前開板,許多網友在此對錯 誤的新聞報導提出指正,也對媒體的社會角色加以探討。版主LUKAKA認為, 台灣媒體讓人詬病的地方有 3點:第一是報導失真,缺乏使命感及敬業精神 ;第二是沒有扮演好溝通的角色,讓鴻溝兩邊的人充滿誤解且敵對;第三是 沒有建立多元的視野及思維,讓社會存在著偏見,包容不夠開闊。他認為未 來那個媒體能兼顧市場與品質,用迅速聚焦的方式進行深度探討的報導,就 能脫穎而出受到大眾青睞。 LUKAKA跟okikuma 都強調:「請記者不要忘記『網友』也是真實活在這社會 的一份子!」 UKAKA表示,網路使用者較易觸法的原因並非他們法律素養較 低,而是因為網路的便利性,但記者也常因此忽略網路使用者其實也是社會 大眾的一群。 okikuma認為,記者擁有言論的強大武器,應該有更強的責任 與道德觀,在報導網路事件的同時,對於應盡的查證與言論責任也應謹慎小 心。 綜合來看,兩人都認為,媒體與網路使用者並非單方面存在問題,雙方甚至 整個社會都需要檢討改進,才能減少其間的衝突。 【2005-04-30/星報/b1版/電玩龍捲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195.135

219.68.83.132 04/30, , 1F
請問bbs要下載什麼??
219.68.83.132 04/30, 1F

61.230.120.150 04/30, , 2F
他們是不是不敢採訪記者撰寫網路新聞的心得呀XD
61.230.120.150 04/30, 2F

61.230.120.150 04/30, , 3F
只好找實習記者來表示一點"希望"...辛苦了...
61.230.120.150 04/30, 3F

61.62.13.231 04/30, , 4F
這篇還不錯 但如果是在社論而不是在電玩版會更好
61.62.13.231 04/30, 4F

61.228.26.229 04/30, , 5F
還不錯啊是之前那一位實習記者嗎
61.228.26.229 04/30, 5F

192.192.90.202 04/30, , 6F
星報果然是好報~推
192.192.90.202 04/30, 6F

192.192.90.202 04/30, , 7F
不過為什麼是聯合報特派記者??
192.192.90.202 04/30, 7F

210.58.144.32 04/30, , 8F
星報是聯合報系的呀
210.58.144.32 04/30, 8F

140.113.92.140 04/30, , 9F
chaos拼錯了
140.113.92.140 04/30, 9F

61.224.203.59 04/30, , 10F
所謂的下載速度應該是指BBS閱讀文章的快速吧~
61.224.203.59 04/30, 10F

203.73.158.226 04/30, , 11F
大推顏誌廷和陳亮諭!這篇報導看的出來很用心~
203.73.158.226 04/30, 11F

203.73.79.243 05/01, , 12F
我覺得該給他們兩位記者鼓勵說..^_^
203.73.79.243 05/01, 12F
文章代碼(AID): #12SlGUXQ (media-chaos)
文章代碼(AID): #12SlGUXQ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