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國的刑法?
http://tw.news.yahoo.com/060224/39/2vw4e.html
註冊組長辱家長 檢方罰寫五千字
【TVBS新聞】
高雄縣路竹高中註冊組長林美惠,以罰寫來羞辱繳不出學費的家長,因為外人檢舉,
檢察官介入偵辦,以刑法「強制罪」最輕三年最重死刑的刑責,緩起訴,罰林美惠繳
交五千字的教育心得報告,全部要用手寫。
(中略)
在法庭否認要家長寫悔過書,檢察官認為她違反刑法強制罪,最輕三年以上最重死刑
無期徒刑,這樣的重罪聽起來很嚇人,念在被告沒有前科,緩起訴一年,不過林美惠
必須繳交五千字的教育心得報告,以牙還牙,不准打字,全部得用手寫,還要上三堂
講習課程。
(下略)
刑法 第 304 條 (強制罪)
第一項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事訴訟法 第 253-1 條 (緩起訴之適用範圍及期間)
第一項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
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
分確定之日起算。
--
看得出來,可能有人把法條讀錯了
--
Sincerely, 日本自助旅行紀錄
Wayne Su http://mstar.myweb.hinet.net/JPtour
2006 秋季 歐亞大陸鐵路橫貫之旅 「籌備中」
香港~北京~東北~~~莫斯科~柏林~蘇黎世~日內瓦~巴黎~倫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0.209
推
02/25 23:07, , 1F
02/25 23:07, 1F
推
02/25 23:48, , 2F
02/25 23:48, 2F
推
02/25 23:56, , 3F
02/25 23:56, 3F
推
02/26 00:07, , 4F
02/26 00:07, 4F
推
02/26 01:56, , 5F
02/26 01:56, 5F
推
02/26 04:31, , 6F
02/26 04:31, 6F
推
02/26 23:22, , 7F
02/26 23:22, 7F
→
02/26 23:23, , 8F
02/26 23:23, 8F
推
03/02 17:10, , 9F
03/02 17:10, 9F
media-chaos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