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中國政府對於媒體報導的措施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逗點)時間19年前 (2006/06/26 18:5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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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是他山之石,不過比較像是因噎廢食。 ------ 首先是本年四月關於報導國外新聞的相關規定: 《廣電總局關於重申電視國際新聞管理規定的通知》 http://www.sarft.gov.cn/manage/publishfile/35/3637.html 『  三、各級電視台播出的國際新聞必須統一使用由中央電視台、中國國      際廣播電台提供的電視國際新聞。   四、嚴禁擅自使用從境外衛星電視收錄或從其他渠道獲得的國際新聞     素材製作、播出廣播電視國際新聞節目和國際時事政治專題節目。   五、不得將境外衛星電視圖像配以新華社文字稿進行播出。      』 ------ 再來是最近六月關於報導突發性事件的相關規定: 《中國立法應對突發事件 將規範政府行使處置權力》 http://tinyurl.com/jjqa7 『 有關新聞媒體及其工作人員不按要求報道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情況和   事態發展情況、擅自發布未經審查的報道材料或者報道虛假情況的,   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 (法條中定義的突發性事件包含四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其中集會遊行列入社會安全事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8.107

06/26 19:23, , 1F
中國憲法還給予人民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哩
06/26 19:23, 1F
※ 編輯: thou16 來自: 220.132.162.195 (06/27 01:15)
文章代碼(AID): #14dxr4tB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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