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CC裁定:台視應撤日資 賴國洲不宜兼老總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亞典波羅)時間19年前 (2006/10/20 08:44), 編輯推噓8(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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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是要給大家做剪報與參考 平日要多剪報 以後要評論才有依據 2006.10.20  中國時報 NCC裁定:台視應撤日資 賴國洲不宜兼老總 江慧真/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昨天裁定,限期台視解決日資違法問題。NCC 指出,過去新聞局基於信賴保護,漠視台視的日資結構,台視股權始終處於違法狀 態。NCC決議訂定落日條款,盡速處理日資爭議,且駁回台視日籍董監事名單。 台視表示,尚未接到NCC的通知,目前無法回應。 NCC昨天舉行第一一五次委員會議,會議共討論議決四案:行動電話基地臺 爭議標準程序草案、中視申請辦理九十五年度私募現金增資案、台視申請董監事暨 總經理變更討論案,以及「公共廣電與文化創意及數位電視發展兩年計劃」預算案 政策及法令研析案。 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台視在一九六二年成立,是台灣最早成立的電視台 ;創台時共有「富士電視、東芝、NEC、日立」四家日資股東。但廣電法卻是自 一九七六年開始施行,也就是說,台視的日資持股問題在先,廣電法實施在後,過 去新聞局本於信賴保護原則,始終不予處理。 NCC認為,廣電法早已施行三十多年,但台視長年存在的日資股份問題,絕 對不能再以「信賴保護」原則當擋箭牌。 且根據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明定,「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廣播電視事業發 起人、股東、董事和監察人。」但台視向NCC提報的這份二十名的董監事名單, 卻赫見三名日本籍人士,各為董事山川重憲、金井誠,監事橫井亮介。 石世豪強調,董監事改選已確定在廣電法實施之後,台視照理沒有不遵守法律 之理。而台視董事長賴國洲兼任總經理一案,NCC也認為,其他無線電視台並無 此前例。 依據公司法規定,「董事長、總經理各有權限,除了法律另有規定者之外,公 司內部關係得以章程定之」。NCC因此判定,台視必須再行補件說明,究竟台視 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將董事長和總經理職權分開?若章程明定兩項職務分開,則董 事長賴國洲不宜兼任總經理。 NCC要求日資全面退出台視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6.10.20 03:48 am   台視送審的最新董監事名單,因為有三位日籍董監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昨天「不予通過」,NCC並依廣電法第五條「無本國籍者不得為股 東」規定,要求占台視股分百分之十五的日資「全數撤出」。   NCC強調,會訂「落日規則」,要求台視回歸法理,不具名電視台主管指 出,此舉對台視拋出震撼彈。   台視在六月即改選董監事,直到八月才將名單送NCC審核,因資料不全N CC曾要求補件,昨天正式審核。   此外,台視董事長賴國洲計畫兼任總經理一案,NCC要求檢視台視公司組 織章程,若明確把兩者職務畫分清楚,將不予通過,要求台視補送資料說明。N CC官員私下表示,董事長屬資方,總經理為經理人,不宜由同一人擔任。   不具名電視台主管質疑,一堆民營公司的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都沒有權責不 清問題,NCC決定明顯針對台視,;NCC強調,廣電法第十四條明文規定「 廣電事業停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都得經過許可,董事長、總經 理、台長等職務都屬負責人範圍。   台視目前共有十五位董事、五位監事,其中山川重憲、今井誠為日籍董事, 另有一位日籍監事橫井亮介,日資所占有的百分之十五股分,分別為富士電視、 NEC、東芝與日立所持有。 【記者粘嫦鈺/台北報導】台視董事長賴國洲身兼董事長及總經理,NCC要求 提出解釋,台視宣服中心主任楊神珠表示:「尚未接到正式來函和確切訊息,無 法回應。」 【2006/10/20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2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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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rz 他忘了某T台有一半是港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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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9:04, , 2F
有很多人就是故意把香港和中國劃上不等號..笑死人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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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9:53, , 3F
我看有些人根本是把中資視同國內資金...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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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6, , 4F
違憲的藍色NCC會有這樣舉措 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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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43, , 5F
NCC...唉...一整個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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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政治魔人們又來亂版了 講東扯西 台視跟TVBS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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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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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視和有線電視的規定可是天差地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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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us 來自: 203.73.225.172 (10/2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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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ULLSHIT港資危害台灣問題不先解決 先解決沒對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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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4:24, , 10F
有啥威脅的日資問題 死違憲藍CC下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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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5:15, , 11F
這種裁定真使人無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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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6:40, , 12F
哀 真不知道該怎麼說 T台人家技術高超中資變台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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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就是合法 你台視雖有歷史緣故 但是不合法就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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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就跟18趴一樣 雖有歷史緣故 但是他的法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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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穩 所以可以改 台視日資問題也一樣 你就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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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也給你好幾年緩衝了 動動腦筋把日資變台資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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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十八趴是非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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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8:42, , 18F
我記得無線電視和有線電視所用的法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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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58, , 19F
雖然適用的法律不同 不過很明顯地不公平 因為無線台與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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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實際上收視人口大部分重疊 而有線台卻允許外資介入 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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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00, , 21F
明了衛星電視法是十足的"惡法" 有識之士應批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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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32, , 22F
問題不在閱聽眾而在他們所使用的資源,使用頻譜資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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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33, , 23F
使用線纜傳輸的管制哲學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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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1:27, , 24F
不過基於基礎線路建設的普遍性上, 使用人數其實相差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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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1:28, , 25F
照理說法規該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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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E1lPzL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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