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新聞]民進黨主張 總統永久豁免 今聲請釋憲 促 …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匈牙利=Hungary)時間19年前 (2006/12/14 15: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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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kuweilun (問你老木)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民進黨主張 總統永久豁免 今聲請釋憲 促 … 時間: Thu Dec 14 14:07:51 2006 至於聲請書中的「永久豁免」,遭到平面媒體的抨擊,立委吳秉叡說:這是媒體斷章取 義,其實聲請書寫得很清楚,永久豁免的範圍是總統職務之內業務,貪污罪並非永久豁 免。因此以國務機要費而言,總統卸任後司法仍然可以調查,如果判定不是業務範圍, 可以可以進入司法程序。 轉錄另一篇新聞中的某段 這是原po那篇新聞沒有提到的部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91.4

12/14 14:08,
如果是這樣的豁免還可以理解
12/14 14:08

12/14 14:10,
台灣沒有戰爭相關法律嗎 她們舉戰爭有死人
12/14 14:10

12/14 14:12,
算了吧 職務之便其實根本就隨人定義
12/14 14:12

12/14 14:11,
總統要負責的例子 覺得要額外立法明白規定
12/14 14:11

12/14 14:12,
而不是把權利一偏蓋全的擴大包含
12/14 14:12

12/14 14:13,
判定在實務上是由法官判定 如果法官都不
12/14 14:13

12/14 14:14,
能相信 那活在社會上應該很痛苦
12/14 14:14

12/14 14:14,
三樓,那個人叫做法官,通常啦
12/14 14:14

12/14 14:14,
如果都是秘密外交呢?
12/14 14:14

12/14 14:14,
因為所有的法律興訟最後都由法官判決
12/14 14:14

12/14 14:15,
那要看法官認定阿 說是秘密外交 有可能是
12/14 14:15

12/14 14:16,
真的 也有可能是虎爛的 要由檢調調查
12/14 14:16

12/14 14:16,
總統職務太廣了...
12/14 14:16

12/14 14:18,
所以說是法官認定
12/14 14:18

12/14 14:27,
大法官是總統任命的說.....
12/14 14:27

12/14 14:27,
我覺得這是在硬凹,如果是職務上之行為,何需
12/14 14:27

12/14 14:29,
豁免?
12/14 14:29

12/14 14:34,
如果職務上的行為不會被告 那就不需豁免
12/14 14:34

12/14 14:36,
而且這個釋憲案 最終的核心還是要看法官
12/14 14:36

12/14 14:37,
認定行為是否是職務上的
12/14 14:37

12/14 14:38,
如果到認定行為是不是職務之時 就不是大
12/14 14:38

12/14 14:39,
法官了
12/14 14:39

12/14 14:41,
這個釋憲案還滿無聊的.職務內不會被告
12/14 14:41

12/14 14:42,
每樣事情都牽扯職務就好啦.殺人說是殺間諜XD
12/14 14:42

12/14 14:44,
我是覺得這也有點在救李登輝啦.以前轉型正義嘛
12/14 14:44

12/14 14:47,
要牽扯職務還是要看法官吃不吃你的說法
12/14 14:47

12/14 14:50,
職務上的行為當然不會被告,刑法第21條依法
12/14 14:50

12/14 14:51,
令之行為不罰。
12/14 14:51

12/14 14:54,
二十一條這個執行起來還是由法官認定吧?
12/14 14:54

12/14 14:55,
這不需要釋憲就可以知道,所以我才覺得他在
12/14 14:55

12/14 14:55,
硬凹。
12/14 14:55

12/14 14:55,
那跟釋憲案的內容中由法官認定精神有何不
12/14 14:55

12/14 14:56,
12/14 14:56

12/14 14:56,
是由法官認定沒錯,但這東西沒必要釋憲啊
12/14 14:56

12/14 14:57,
那釋憲了會怎樣?
12/14 14:57

12/14 14:57,
我想是突顯無知吧?
12/14 14:57

12/14 14:58,
如果不是無知,那大概就是發現有問題在硬凹
12/14 14:58

12/14 14:59,
可以硬凹什麼東西呢?
12/14 14:59

12/14 15:00,
永久豁免。
12/14 15:00

12/14 15:01,
可是還是由法官把關不是嗎?
12/14 15:01

12/14 15:04,
簡單來說,上面那個新聞跟總統刑事豁免權一
12/14 15:04

12/14 15:06,
點關係也沒有,職務上的行為不會犯罪,沒有犯
12/14 15:06

12/14 15:07,
罪就不會牽涉到豁免
12/14 15:07

12/14 15:09,
我了解你的意思了 所以我們還是等大法官
12/14 15:09

12/14 15:09,
決定之後再來討論比較好
12/14 15: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57.2
文章代碼(AID): #15WFwRVk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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