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今可望出獄 華岡之狼:對社會虧欠很惶恐!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千夢一夜)時間19年前 (2007/09/27 22:50), 編輯推噓4(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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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poppi327 (蛋糕上的草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今可望出獄 華岡之狼:對社會虧欠很惶恐! 時間: Thu Sep 27 22:36:20 2007 ※ 引述《kapasky (偽卡巴斯基)》之銘言: : ※ 引述《pandazz (Love VV)》之銘言: : : 我剛剛看電視 : : 他媽在家迎接他的進門的時候還吃豬腳麵線 : : 說要幫他兒子去霉運... : : 有沒有搞錯啊! : : 是要被他侵犯的人才要去霉運吧! : : 他本來就是做了壞事被抓被關是理所當然 : : 該不會是覺得自己兒子是因為太倒楣才去坐牢吧?! : 去你他媽的霉運啦。在美國這種人是終身監禁的。 : 之前也有個從小在美國長大的戀童癖被抓,居然供稱在台灣才敢犯案,因為刑罰不重。 : 在美國戀童犯罪非常嚴重,動輒無期徒刑或死刑。 : 許多州都公開立法,犯下猥褻性侵害兒童罪者最起碼25年徒刑起跳。 : 怪不得這人渣回台灣就敢犯案,因為最多關兩年半! 今天獅子丸在飛碟電台時,炮火全力攻擊楊姓受刑人,為全國婦女同胞吐了一口怨氣! 大意是說,為什麼不稱他的本名,而要叫楊姓受刑人,但我還真的忘了華岡之狼的人名字 獅子丸說,他沒有資格叫楊姓受刑人,因為天底下有太多姓楊的受刑人,但是性侵這麼 多人,傷害這麼多女人,犯案累累,造刑全台灣的恐懼的人只有他.所以他說新聞媒體 不專業,應該要公佈他名字! 還說他的臉沒有資格打馬賽克,不曉得為什麼新聞同業要打馬賽克! 我也覺得不能打馬賽克!他有什麼資格打馬賽克,做了那麼多壞事,十二年就能抵過 一切嗎? 十二年耶!全國的納稅人就花錢養這個人渣十二年,這怎麼對啊?這種人為什麼不能 處死刑!連續犯案超過三十案件,而且沒有浮上台面上的案件有更多,這對那些受侵 害的受害人公平嗎? 揮文說,他性侵三十幾人,只關了十二年,但是那些受害的婦女同胞呢?一輩都毀了 永生永世都活在恐懼與悲哀的陰霾,而我們的人權團體還在靠夭,都沒有想過那些受 害人的人權怎麼辦呢?法官判得太輕了啊啦! 還有啊!揮文還說,要是這種人再犯案誰要負責啊????????? 其實,今天揮文在飛碟說得不錯~有把眾多鄉民的意見都表達出來,再來就是楊姓受 刑人華崗之狼,他說對社會感到歉疚有恐慌,屁啦!要是真的有歉疚,有羞恥心, 早就拿刀子自宮自殺了!不會留著遺害人間! 氣死了!我為什麼要造口業~~但看到新聞的報導,真的他媽的一肚子火! 等會自刪 -- 我的電腦過逝了. 因為一杯熱咖啡澆淋而下. 又是你的魔術手指在捉弄我不的不幸? 記憶體來不及搶救,檔案隨著主人一併辭世.<鍾文音--中途情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30.208

09/27 22:37,
我在小7買口罩的時候剛好聽到這一段
09/27 22:37

09/27 22:37,
只叫他楊性受刑人的確有點...
09/27 22:37

09/27 22:38,
那個牧師要負很大的責任~不知道他們那一群的對法務部施
09/27 22:38

09/27 22:38,
多少"人情"壓力
09/27 22:38

09/27 22:38,
獅子丸其實很鄉民呀~要不要出來選鄉民代表 XD
09/27 22:38

09/27 22:39,
這種東西就是很有心機的罪犯做的出來~雙方利用
09/27 22:39

09/27 22:39,
還要浪費警力去盯這人渣, 媒體幫他隱瞞名字長相都是北七 幹
09/27 22:39

09/27 22:40,
到底他長怎樣啦?吼~~~~~
09/27 22:40

09/27 22:40,
說實在的 沒照片 沒名字 真不像台灣媒體...
09/27 22:40

09/27 22:40,
難道有內幕??
09/27 22:40

09/27 22:41,
同姓楊 他也會用火?
09/27 22:41

09/27 22:41,
他叫楊文雄,各位女性同胞注意啦 (打出真名應該不會怎樣吧?)
09/27 22:41

09/27 22:43,
不會怎樣~鄉民會挺你到底
09/27 22:43

09/27 22:46,
"楊文雄" 不過這名字有點菜市場名...比較難推廣
09/27 22:46

09/27 22:47,
獅子丸 你好棒
09/27 22:47

09/27 22:48,
大力徵求照片阿
09/27 22:48
-- 無名困螻蟻,有名世所疑。中庸難為體,狂狷不及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32.10

09/27 22:51, , 1F
轉這篇是想知道...媒體對何時該隱匿人名與打
09/27 22:51, 1F

09/27 22:52, , 2F
馬賽克是否有標準原則還是隨每次的興趣?
09/27 22:52, 2F

09/27 23:00, , 3F
陳灰文有比華岡之狼高尚嘛?
09/27 23:00, 3F

09/27 23:13, , 4F
樓上的良心被立場蒙蔽了嗎? 陳揮文有
09/27 23:13, 4F

09/27 23:14, , 5F
犯什麼重大刑案? 更別說是性侵37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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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16, , 6F
這樣你也能拿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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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47, , 7F
陳揮文比華岡之狼, 2F 的會不會太扯了點
09/27 23:47, 7F

09/27 23:52, , 8F
媒亂所造成的影響也不亞於華岡之狼呀
09/27 23:52, 8F

09/27 23:53, , 9F
造成影響又不是犯罪,不能這樣無限上綱
09/27 23:53, 9F

09/28 00:17, , 10F
現代台灣媒體所造成的禍害其實比犯罪更嚴重。
09/28 00:17, 10F

09/28 00:18, , 11F
請諸位慎思!慎思!
09/28 00:18, 11F

09/28 00:20, , 12F
3樓實在是本版優質典範
09/28 00:20, 12F

09/28 00:42, , 13F
如果楊比陳高尚;自然楊也比周高尚了......XD
09/28 00:42, 13F

09/28 08:33, , 14F
政治亂象影響更大那是隨便拿一個執政者來比楊
09/28 08:33, 14F

09/28 08:34, , 15F
另外網路也是媒體的一種,PTT也是一種傳媒
09/28 08:34, 15F

09/28 08:38, , 16F
那是隨便拿一個ptt 上貼文的 user 來比楊?
09/28 08:38, 16F

09/28 21:59, , 17F
媒體可不是審判的機關 不管他做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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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01, , 18F
只要他還活著 就應享有平等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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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02, , 19F
在法律之前,陳輝文確實並沒有比較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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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0:14, , 20F
樓上,法學本就是判斷價值之學,僅在程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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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0:15, , 21F
始到結束的過程中保持中立,但是法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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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00:16, , 22F
本就是判斷是非曲直 這樣講似乎較為合理
09/29 00:16, 22F

09/29 00:52, , 23F
那你先說請楚在法律之前什麼叫做比較高尚?
09/29 00:52, 23F

09/29 00:54, , 24F
"平等" 科科那你怎麼不去把它的電子監控拿掉
09/29 00:54, 24F

09/29 00:55, , 25F
還是你怎麼不跟他平等的掛上電子監控設備
09/29 00:55, 25F
文章代碼(AID): #16-yCPwb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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