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討論] 罵人長的台也是罪喔??!!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被縫108針的小球~~~)時間19年前 (2007/09/12 23:1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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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討論] 罵人長的台也是罪喔??!! 時間: Wed Sep 12 22:53:39 200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12/1/kf4q.html 罵人長得台 女子遭罰一千元 一名劉姓女子在搭乘自強號時,因為不滿同車廂的另一名女子使用隨身聽的音量過大,於 是就以三字經辱罵對方,說對方「長得這麼台還敢出門、再看就扁你」,案件經過台北地 方法院審理後,依照公然侮辱罪,判處被告罰金新台幣一千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一 千元折算一天。不過,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陳鳳如報導) 檢方當時調查認為,劉姓女子在今年六月間,和告訴人一起搭乘同一班列車,兩人也同坐 在一節車廂裡,劉姓女子因為不滿對方使用隨身聽音量過大,多次反應、對方都沒有回應 ,劉姓女子於是在列車經過萬華站時,基於公然侮辱的犯意,辱罵對方三字經,還說對方 長的這麼台還敢出門,因此遭一狀告上地檢署,雖然被告在偵查時,不否認曾經以粗話辱 罵告訴人,不過,否認有任何公然侮辱的犯行,還說自己已經忘記當時罵人的用語,但檢 方調查後認為,劉姓女子這樣的行為已經足以毀損告訴人的名譽,因此將劉姓女子起訴, 並且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案件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審酌被告犯罪的原因和所生損害,以及被告犯後在偵 查中已經表明很後悔等一切情況,依公然侮辱罪,判處被告罰金新台幣一千元,如易服勞 役,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8.211

09/12 22:53,
這裡是新聞板喔
09/12 22:53

09/12 22:53,
其實一千算輕的 如果是照後面那句告
09/12 22:53

09/12 22:54,
哈哈 OP
09/12 22:54

09/12 22:54,
OP 20342
09/12 22:54

09/12 22:54,
那就是恐嚇罪 那就直接得徒刑 而且會有案底
09/12 22:54

09/12 22:54,
後面那句像恐嚇罪了...
09/12 22:54

09/12 22:54,
再看就扁你才是重點!!
09/12 22:54

09/12 22:55,
我第一個反應跟樓上一樣
09/12 22:55

09/12 22:54,
請查閱舊聞
09/12 22:54

09/12 22:55,
他是因為罵三字經被罰 別忘了記者都喜歡誤導鄉民
09/12 22:55

09/12 22:55,
拘役跟罰金不會有案底 但是徒刑會有
09/12 22:55

09/12 22:56,
以後出現就水扁您,就不會有罪了XD
09/12 22:56

09/12 22:56,
是因為三字經吧? 「」還不是記者自己標的....
09/12 22:56

09/12 22:57,
我罵你OP 你會告我嗎? 科科科....
09/12 22:57

09/12 22:58,
因為三字經啦 記者當然寫有趣吸引人的東西呀
09/12 22:58

09/12 22:58,
記者又亂誤導.....
09/12 22:58

09/12 22:59,
還有 這篇叩叩了
09/12 22:59

09/12 22:59,
你稱讚他長的像華客應該沒問題
09/12 22:59

09/12 23:02,
你被標題誤導了
09/12 23:02

09/12 23:06,
台是啥意思呀?為何不直接說出那種意思?能代表全體台灣人?
09/12 23:06

09/12 23:07,
聯合?
09/12 23:07

09/12 23:07,
有沒有台灣人為何愛拿家鄉之名來笑罵嘲弄台灣人的八卦!?
09/12 23:07

09/12 23:09,
你看這篇報導不就知道了@@ 因為媒體掌握輿論啊 科科
09/12 23:09

09/12 23:10,
歧視本身就是一種罪過
09/12 23:10

09/12 23:11,
這篇其實反映記者內心巴不得'台'字被當髒話用
09/12 23:11

09/12 23:11,
有沒有台灣人愛被自認高貴的藝人媒體洗腦來辱罵家鄉的八卦?
09/12 23: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26.91

09/12 23:16, , 1F
這個判決應該給那些別有用心的媒體藝人警惕
09/12 23:16, 1F

09/13 07:31, , 2F
這報導有問題,被判有罪是因有罵三字經
09/13 07:31, 2F

09/13 15:10, , 3F
明顯的記者標題殺人法+誤導
09/13 15:10, 3F
文章代碼(AID): #16w081Yb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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