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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工程師)時間19年前 (2007/10/31 17:38), 編輯推噓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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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也有 還愛得更猛咧!! 新聞首頁 >地方 >大台北 >聯合 小六女當某 兩年愛450回 更新日期:2007/10/30 07:30 記者: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台北縣三重市一名葉姓男子追求比自己小廿歲的十二歲小六女生,兩人發生關係 達兩年半。小女生墮胎後才把此事告訴家人,還算出總共發生性關係了四百五十 次;板橋地院審理後,將葉姓男子判處徒刑四年七個月。 被害人在這兩年半期間,始終認為自己是葉姓男子(卅三歲)的老婆,因此從九 十三年九月開始到今年四月底為止,都沒有向家人提起,直到四月初不小心懷孕 ,葉姓男子假冒她父親簽名到婦產科墮胎,她才覺得不妥,向祖父及老師提起, 全案才曝光。 而令辦案人員訝異的是,葉姓男子曾有一段婚姻,也有個年紀跟被害人差不多的 女兒,但後來與妻子離婚,而他卻把年紀足以當女兒的被害人當「老婆」。 判決書指出,葉姓男子與被害人的祖父是鄰居,他常常到她家聊天,見被害人對 於感情之事懵懂無知,追求被害人後,把她帶回住處或就在車上發生關係。 這段關係一直持續到今年四月,女童懷孕了。葉姓男子擔心鄰居知悉,帶她到婦 產科墮胎,還在手術同意書上冒簽她父親的簽名,向醫師表示被害人之父同意墮 胎。 法院調查時,女童告訴法官,她與葉姓男子是男女朋友關係,而且每次葉姓男子 都會叫她「老婆」。她說,兩人幾乎每兩天就會發生一次關係,從九十三年到現 在,大概發生了四百五十次性關係。而葉男也坦承犯行,但認兩人是情侶,並不 是性侵害。 由於被害人當時是未滿十四歲的少女,既使兩人屬情侶關係仍舊觸法,加上葉姓 男子又偽造簽名帶女童到醫院墮胎,法官依妨害性自主及偽造文書罪判處葉有期 徒刑四年七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75.80

10/31 17:54, , 1F
我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10/31 17:54, 1F

10/31 17:58, , 2F
我一向對社會新聞報得太巨細靡遺很感冒
10/31 17:58, 2F

10/31 18:00, , 3F
先噓…媒亂在哪? (噓錯的話之後補推…)
10/31 18:00, 3F

10/31 18:03, , 4F
如果您認為這種內容老少咸宜 就甭推回XD
10/31 18:03, 4F

10/31 18:04, , 5F
對於社會新聞 其實不需要這麼巨細靡遺
10/31 18:04, 5F

10/31 18:04, , 6F
唔…了解,可是感覺又似乎沒有很煽情XD
10/31 18:04, 6F

10/31 18:06, , 7F
您應該在後面補述媒亂點 ^^;
10/31 18:06, 7F

10/31 18:07, , 8F
我一向對社會新聞報得太巨細靡遺很感冒 推
10/31 18:07, 8F

10/31 18:22, , 9F
多謝版主告知 下次改進
10/31 18:22, 9F
文章代碼(AID): #17A4pue0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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