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新聞] 乘客送女友 苦候40分鐘運將踹人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 )時間17年前 (2008/11/21 15:54), 編輯推噓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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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andsomekou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乘客送女友 苦候40分鐘運將踹人 時間: Fri Nov 21 15:16:22 2008 ※ 引述《yukiko (雪兒)》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608848.shtml :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台北報導】 2008.11.20 03:45 am : 陳姓大學生搭計程車送女友回家,要司機等候,沒想到在樓上被女友母親叨念40分鐘;司 : 機以為兩人在樓上纏綿,實在不像話,為了等候車資鬧上派出所,在員警面前狠踹大學生 : 一腳,被依傷害罪嫌送辦。 : 46歲的王姓司機,沒有前科。他向警員表示,他是依規定收車資,陳姓大學生不道歉,又 : 譏諷他是貪心、黑心的司機,他就是要教訓這個沒禮貌、氣燄囂張的年輕人,就算被移送 : 也無所謂。 : 前晚9點多,陳姓大學生與女友搭乘計程車先返回女生板橋家中,要求王姓司機在樓下等 : 候;結果一等就等了40分鐘。王姓司機在樓下憤憤不平,心想年輕人竟然讓別人苦等。 : 陳姓大學生下樓後,沒有對王解釋剛剛在樓上被女友的母親臭罵一頓,要求開往和平東路 : ;結算車資時,除了計費表上的555元,司機另要求255元等候車資,陳姓大學生認為不合 : 理,雙方走進附近派出所理論。 : 王姓司機表示,陳在樓上「爽」,讓人在樓下等,也不先說一聲,害他沒載到其他客人, : 那有這種道理,而且他是依規定收費。陳姓大學生則表示,他在樓上被女友母親念,心情 : 已經很差了,還遇到這種司機,真倒楣。 沒有想到事情會變的這樣大!!我是這件事情的當事者(這是我朋友id!) 我想要好好說明事情發生的經過,而且重點是記者根本沒有訪問過我!! 十一月十八日,晚間十點半左右,在新生南路以及辛亥路交叉路口搭上這一台計程車 我們搭到板橋,送我女友回家,而後我還要搭回之前上車處,因為機車停在那附近!! 當時請計程車司機等我一下,之後被女友的母親稍為念了一番(因為太晚!!) 之後下來時已經過了大約半個小時,下來後我也一直向司機道歉!! (當時司機的車子是停火的,而且表還是照跳的狀態!) 之後我們到達之前搭車處時,付給司機1000元!! 當時司機態度相當的差,當時口氣很差的說:你讓我等半個多小時,所以我要多收你255元 當時我說:這好像沒有道理巴 司機說道:這是根據計程車行的規定,要不然我們到警察局去說!! 然後請警察到場來調解,在等待的過程中,司機還趁機駕車逃逸!! 之後110教我打給交通大隊,他才又回到現場!! 最後我們到警察局去調解,雙方也達成了共識!! 我願意多付出一百元來表示讓他等待時讓他不爽的歉意!!而且當面鞠躬道歉!! 結果,當我彎下腰向他說"對不起"的時候,司機冷不防舉起右腳飛踢過來!! 說時遲,那時快,我趕緊側身一閃,想不到肚子依舊難逃這腳!! 此時火紅的波麗士大人就火大了,直接以現行犯將他逮捕,銬上二樓! 向我說可以告他傷害罪!因此我做完筆錄就去台大醫院驗傷! 隔天我們達成和解!!我僅向他要求驗傷的費用!!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 不知道文章中司機說的話是真的還是記者亂編 (至少我沒有被訪問過,所以新聞文章中我講的話都是有人編過的,我沒表示過) 感想:看到PTT的文章後,看到那些司機的話,有些後悔就這麼與司機達成和解!! 而順便上來PO事實的真相,將事件解釋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115.46

11/21 15:17,
...
11/21 15:17

11/21 15:18,
...最近大學生常常跟小黃司機槓上...
11/21 15:18

11/21 15:18,
推真相
11/21 15:18

11/21 15:18,
推!
11/21 15:18

11/21 15:18,
所以你最後一共付給司機1100嗎?
11/21 15:18

11/21 15:19,
那種垃圾本來就不用跟他和解 讓他進去關一關就好
11/21 15:19

11/21 15:19,
這司機真的很垃圾
11/21 15:19

11/21 15:19,
草莓大學生正夯
11/21 15:19

11/21 15:19,
快到法院告死他~ 告死他!
11/21 15:19

11/21 15:19,
當事人推 不過只有你的說詞而已 可性度多少?
11/21 15:19

11/21 15:19,
妓者寫新聞的原則其中之一就是把原告變被告
11/21 15:19

11/21 15:20,
苦主出現了!光是運將踹人就覺得很....
11/21 15:20

11/21 15:20,
司機沒前科就是因為乘客都想想算了~就和解了....
11/21 15:20

11/21 15:20,
他跟你和解又踹你?
11/21 15:20

11/21 15:21,
酷..告死他
11/21 15:21

11/21 15:21,
還是起了爭執 才踹?
11/21 15:21

11/21 15:21,
假和解真踹人!!
11/21 15:21

11/21 15:21,
但是在警局動手動腳 真的很白目 告死他
11/21 15:21

11/21 15:21,
你到底付多少錢給司機? 付一千的時候他有找你嗎? 講清楚呀
11/21 15:21

11/21 15:21,
推真相
11/21 15:21

11/21 15:22,
看起來好像是司機不爽假和解真踹人 警察那個派出所阿?
11/21 15:22

11/21 15:22,
真相! 這年頭果然是媒體治國
11/21 15:22

11/21 15:23,
計程車司機都窮怕了 又窮又怒+相對剝奪感 =>踹人
11/21 15:23

11/21 15:23,
有態度上的問題嗎??突然又踹人實在沒頭沒腦 有其他動機吧?
11/21 15:23

11/21 15:24,
如果表照跳那沒問題啊,這樣還有爭執那司機是有點奇怪
11/21 15:24

11/21 15:24,
幹嘛和解?
11/21 15:24

11/21 15:24,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
11/21 15:24

11/21 15:24,
打人就是不對
11/21 15:24

11/21 15:24,
那 聯合報有啥要反駁的嗎?
11/21 15:24

11/21 15:25,
停車時錶照跳 那當然是照跳錶的錢
11/21 15:25

11/21 15:25,
司機還真的是…
11/21 15:25

11/21 15:25,
單方面說詞而已
11/21 15:25

11/21 15:26,
小黃水準...不意外,90%以上都是垃圾
11/21 15:26

11/21 15:26,
台灣大學生太好欺負了吧
11/21 15:26

11/21 15:26,
90%?是99.999%吧
11/21 15:26

11/21 15:27,
你沒看見拉機車也是黃色的
11/21 15:27

11/21 15:27,
和解是最省時省力的作法吧 開庭做證約談都得另外費時
11/21 15:27

11/21 15:27,
噓zeroxod 少以偏概全
11/21 15:27

11/21 15:27,
在警局動手真的是白目到家~ XD
11/21 15:27
還有 80 則推文
11/21 15:44,
我也覺得事情沒有當事者說的那麼簡單…如果當事者態度真
11/21 15:44

11/21 15:45,
可是多等40分鐘 賺不到100元 要是它載到其他客人?
11/21 15:45

11/21 15:45,
那到底是付了多少錢?
11/21 15:45

11/21 15:45,
不想太早下真相定論 文章的疑點也不少 說不清楚
11/21 15:45

11/21 15:45,
的如他所說,司機又為何要踹他??都已經和解了…
11/21 15:45

11/21 15:45,
其實應該要說明 究竟坐了多久的車 錢是怎麼算的
11/21 15:45

11/21 15:46,
李組長
11/21 15:46

11/21 15:46,
很多時候你客氣人家不會理你
11/21 15:46

11/21 15:46,
與其在這邊PO文, 去告聯合報, 記得要那報紙賠多點
11/21 15:46

11/21 15:46,
推一個
11/21 15:46

11/21 15:46,
ㄟ v ㄏ
11/21 15:46

11/21 15:47,
不要和解比較好,這司機會害到更多人...
11/21 15:47

11/21 15:47,
元智豪~~~~~~~~好文筆
11/21 15:47

11/21 15:48,
他要踹你會等到警局你要道歉才踹你..騙鬼喔.....
11/21 15:48

11/21 15:48,
多跑會有油錢,又不一定有客人,規定怎樣算就怎樣算,不
11/21 15:48

11/21 15:48,
告死他啊老大!!!!!!
11/21 15:48

11/21 15:48,
請聯合報更正報導吧~記者雙方不求證就發新聞
11/21 15:48

11/21 15:49,
那司機不是白痴的話 就是當鄉民都是白痴喔....
11/21 15:49

11/21 15:49,
不用算如果
11/21 15:49

11/21 15:50,
單方面說詞 不完全相信 除非對質 揪咪>_*
11/21 15:50

11/21 15:50,
這樣的話為什麼不告死他 馬的人渣
11/21 15:50

11/21 15:50,
因為停車 算的錢 是比較少的@@ ... 半小時以上實在太久
11/21 15:50

11/21 15:51,
到警局.和解了.才當著警察的面前.踹你?
11/21 15:51

11/21 15:51,
新聞都寫了 在員警面前狠踹大學生
11/21 15:51

11/21 15:51,
讓人等是真的不好...表沒停確定會繼續算嗎?
11/21 15:51

11/21 15:51,
警察前面踹人算小咖了...我家附近派出所以前還有人幹架
11/21 15:51

11/21 15:52,
原本不等的話 錢是多少 也不知道@@
11/21 15:52

11/21 15:53,
停比較久 同樣時間可以賺到更多的錢 所以可以漫天開價囉
11/21 15:53

11/21 15:53,
但是 打人 就絕對不對 就算前有多少理由 ...
11/21 15:53

11/21 15:53,
好多自以為柯男
11/21 15:53

11/21 15:54,
借轉媒亂
11/21 15:54
-- http://www.wretch.cc/blog/KevinAct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83.64

11/21 15:56, , 1F
不管是否為真相, 記者沒有查證是事實
11/21 15:56, 1F

11/21 16:21, , 2F
沒錯 這篇有媒亂 XD 而且記者編很大
11/21 16:21, 2F

11/21 16:21, , 3F
但又如何呢 明天再出個什麼事用力報
11/21 16:21, 3F

11/21 16:21, , 4F
還會有多少人記得這件事?
11/21 16:21, 4F

11/21 20:18, , 5F
明天要是司機上來PO說學生胡扯呢?
11/21 20:18, 5F

11/22 01:03, , 6F
司機上來PO 還是改不了記者沒查証
11/22 01:03, 6F

11/22 04:08, , 7F
記者不會認錯啦對聯合報來說這是小事
11/22 04:08, 7F

11/22 22:05, , 8F
如果是我~~我會給他兩百塊~他要坐牢
11/22 22:05, 8F
文章代碼(AID): #199cakpp (media-chaos)
文章代碼(AID): #199cakpp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