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213,自由廣場野草莓筆電偷竊事件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Fitzwilliam (Out of touch)時間17年前 (2008/12/15 22:24)推噓12(12推 0噓 27→)留言39則, 10人參與討論串1/1
首先來看看聯合的報導,
聽說,標題是編輯下的,那就在此不提:
野草莓筆電遭竊 自己人偷的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4643855.shtml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08.12.15 02:51 am
在自由廣場靜坐的「野草莓」一名賴姓女大學生的筆記型電腦前天遭竊,警方發現是參與
學運的男子陳瑞鴻偷走。她在找回電腦後,學生原本想「自己解決」,台北市警中正一分
局指出竊盜是公訴罪,訊後將陳移送偵辦。
前天上午8時許賴姓女同學將「hp」筆記型電腦放置在地上,由於在場的都是參與運動的
「熟面孔」,她一不留神電腦卻遭取走,在場十多位同伴也幫忙尋找。其中拄著兩支拐杖
的陳瑞鴻(35歲)因「形跡可疑」,被學生及群眾要求「開背包自清」。陳一打開背包,
即被失主認出「這台是我的電腦」。
在場戒備的警方請陳瑞鴻說明身分,陳虛構假名,並自稱是輔大的學生;警方要求他拿出
證件,這才戳破他的謊言。
陳瑞鴻被逮時辯稱「拿錯電腦了」,學生在找回電腦後,原本希望「自行解決」以免影響
外界對野草莓的觀感,但因竊盜罪是公訴罪,警方仍將陳移送地檢署偵辦。
==
接著,對照一下當時在場同學的說法:
原文見ptt2 action1106板(#19HUy6Ln)。
作者 massgirl (夕顏姬) 看板 action1106
標題 Re: 野草莓筆電遭竊 自己人偷的
時間 Mon Dec 15 13:45:39 2008
───────────────────────────────────────
我是當天在場的同學之一。
實際情況是:
當女同學的筆記型電腦不見之後,在場的工作人員同學徵求大家同意,
在獲得大家許可之後,集合眾人的包包,
在大家眼前開包包尋找女同學遺失的筆電。
而當天這位男子則是在最後要開包包搜查的時候一直拖延,
最後才在他身上搜到一台筆記型電腦。
而這位男子從之前就在參與活動,當時發現是他偷竊時,
大家還不太相信,以為可能是誤拿還是怎樣的,
請他到旁邊說明這台筆電的狀況。
但後來,卻又發現在這名男子車上有另外一台筆電,
也是廣場上同學的筆記型電腦。
因此野草莓的同學立即尋求在場的警官協助,
之後,去警局做筆錄的同學回來告訴我們,
這名男子留給野草莓的學生身分資料跟本全部都是捏造的。
聯合報的這篇報導裡面,有幾個我認為當天野草莓的同學絕對不會有的想法。
第一個就是「因為認為形跡可疑,就被學生及群眾要求開背包自清」。
野草莓的同學是在徵求現場大家每個人同意之後,
才在大家的注目下,做開包包檢查的行動。
另外,野草莓也不是因為在意外界觀感而想要自行解決,
實際情況是因為這位偽裝同學的人幾乎天天都在廣場上,
所以,一開始的時候,這個假同學之所以會被野草莓的同學帶到旁邊去,
只是因為怕是一場誤會或是他誤拿之類的。
後來發現他無法解釋之後,才決定移送法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22.124.96.176
==
最後是今晚野草莓官方對這次事件發布的聲明。
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2/1213.html
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左右,一名參與野草莓活動的賴同學遺失了一台筆記型電腦
。在現場的野草莓工作人員徵得在場所有人士的同意後,在大家的面前檢視大家的私人
物品。後來在一名自稱是輔大中文所同學的男子的外套下,發現了賴同學的筆記型電腦
。
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野草莓的同學先請該名男子解釋為何賴同學的筆記型電腦在
他手上,然而該名男子言詞閃爍,無法給出合理交代。因此,野草莓的同學於同日上午
九點半左右,尋求在場警員的協助,向警方舉報這起事件。之後,警方在查閱該男子證
件時,發現該男子留給現場野草莓的個人資料全部為假,而且也不是輔大中文所的學生
。
針對這起事件,我們一如往常以「理性、和平、非暴力」作為整個學運的訴求和主
軸,並且拒絕任何未審先判的粗暴言論。但是這起事件卻在部分媒體上,以一種「野草
莓集體暴力、企圖掩蓋是非」的形態呈現。另外,在場的同學以及當事者都表示並沒有
任何媒體對他們進行採訪,面對這樣片面而且不正確的資訊也使當事同學感到困擾和疑
惑。也因此,在場的野草莓同學深感震驚並且難過,我們對這樣的誤解感到遺憾,同時
,也對於媒體將野草莓對「無罪推定原則」的堅持視為文過飾非的解釋感到不滿。
目前這起事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的程序,當事者往後也不再對此事件進行評論。
==
那麼,媒亂在哪兒?
我想在比對這三個段落套色的部分之後,
聯合重工如何扭曲事實也就不問可知了。
它們甚至沒在現場詢問任何人。
--
※ 編輯: Fitzwilliam 來自: 220.136.137.83 (12/15 22:26)
推
12/15 22:30, , 1F
12/15 22:30, 1F
→
12/15 22:33, , 2F
12/15 22:33, 2F
→
12/15 22:36, , 3F
12/15 22:36, 3F
→
12/15 23:02, , 4F
12/15 23:02, 4F
推
12/15 23:53, , 5F
12/15 23:53, 5F
推
12/16 01:20, , 6F
12/16 01:20, 6F
→
12/16 01:20, , 7F
12/16 01:20, 7F
→
12/16 01:21, , 8F
12/16 01:21, 8F
→
12/16 01:22, , 9F
12/16 01:22, 9F
推
12/16 08:27, , 10F
12/16 08:27, 10F
推
12/16 08:39, , 11F
12/16 08:39, 11F
推
12/16 10:21, , 12F
12/16 10:21, 12F
推
12/16 13:20, , 13F
12/16 13:20, 13F
→
12/16 13:20, , 14F
12/16 13:20, 14F
→
12/16 13:21, , 15F
12/16 13:21, 15F
→
12/16 13:21, , 16F
12/16 13:21, 16F
→
12/16 13:22, , 17F
12/16 13:22, 17F
→
12/16 13:22, , 18F
12/16 13:22, 18F
※ 編輯: Fitzwilliam 來自: 220.136.137.83 (12/16 13:24)
→
12/16 13:25, , 19F
12/16 13:25, 19F
→
12/16 13:26, , 20F
12/16 13:26, 20F
→
12/16 13:33, , 21F
12/16 13:33, 21F
→
12/16 13:34, , 22F
12/16 13:34, 22F
→
12/16 13:35, , 23F
12/16 13:35, 23F
→
12/16 13:40, , 24F
12/16 13:40, 24F
→
12/16 13:41, , 25F
12/16 13:41, 25F
推
12/16 15:54, , 26F
12/16 15:54, 26F
推
12/16 16:43, , 27F
12/16 16:43, 27F
→
12/16 16:44, , 28F
12/16 16:44, 28F
→
12/16 18:34, , 29F
12/16 18:34, 29F
→
12/16 18:34, , 30F
12/16 18:34, 30F
→
12/16 18:34, , 31F
12/16 18:34, 31F
→
12/16 18:34, , 32F
12/16 18:34, 32F
→
12/16 18:35, , 33F
12/16 18:35, 33F
推
12/16 23:44, , 34F
12/16 23:44, 34F
→
12/16 23:56, , 35F
12/16 23:56, 35F
→
12/16 23:58, , 36F
12/16 23:58, 36F
→
12/16 23:58, , 37F
12/16 23:58, 37F
推
12/17 07:13, , 38F
12/17 07:13, 38F
推
12/17 07:59, , 39F
12/17 07:59, 39F
media-chaos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
14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