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天力挺臧國華 范琪斐:絕不道歉!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藤原健二)時間16年前 (2009/02/10 14:15), 編輯推噓14(1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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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力挺臧國華 范琪斐:絕不道歉!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陳幸妤昨(9)日回到台灣,不過她的紐約行卻意外引爆兩名記者之間的戰火。TVBS-N駐 紐約特派員范琪斐8日在部落格發表文章《致中天新聞部主管的一封信》,她在文中痛批 中天駐華府特派員臧國華讓她覺得很丟臉。中天9日發出公開信,表示臧國華在美國採訪 20餘年從未違法,除了力挺臧國華,也保留對范琪斐做任何處理的權利。 中天表示,臧國華是中國南京人,目前擁有美國籍,是中天新聞資深元老,採訪資歷 已經有23年經驗。根據報導,有華府記者指出,臧國華在同業和僑界是以熱心助人出名 ,也沒有聽說他伸手助人的時候,會先問對方是「台灣人」還是「大陸人」。 (謎之音:問完是不是台灣人跟大陸人,然後呢?????) 據報導,中天新聞部總監廖福順說,范琪斐指責臧國華違法採訪,讓臧國華非常傷心 。而范琪斐9日在部落格中寫道:「PS.本文第一次刊登時,有些文字可能有冒犯到大陸 的朋友們,謹此致歉。不當之處,我已刪除,其餘文字,立場不變,尤其有關採訪的部 分,我絕不道歉。」 TVBS記者范琪斐痛批:臧國華讓我覺得好丟臉 2009/02/08 18:4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幸妤此次的紐約之行讓中天新聞駐華府的記者臧國華一夕爆紅,而陳幸妤在離開紐 約前再度針對臧國華開砲,痛批他踰越採訪界線,讓她覺得很沒安全感。  TVBS駐紐約特派記者范琪斐也跳出來在部落格痛批臧國華,她今(8)日寫了一篇《致中 天新聞部主管的一封信》,文中表示每次跟臧國華採訪同一條新聞時,就感到非常頭痛 ,因為必須擔心臧國華「破壞新聞」的能力;而像臧國華這樣的採訪行為在美國是可以 報警的。  范琪斐在文中一開頭就寫道:「我可以懇求你們不要再讓我覺得身為一個台灣人很丟 臉嗎?」她在文章中指出,旅館的警衛把她誤認為陳幸妤,還詢問她「那個騷擾你的人 沒有再騷擾你了吧?」  范琪斐表明身分之後,旅館警衛向她表示,先前有一個高高胖胖的台灣記者(臧國華) ,在陳幸妤房間門口,拿了兩支麥克風要進行採訪;陳幸妤當場大怒,下樓要找警衛處 理,當兩人到樓上之後,該名記者已經消失無蹤。  警衛表示,陳幸妤單身一個女子,對方那麼大個子一個男人,半夜在門口等她,陳幸 妤害怕是可以理解的。該名警衛還說,這一個星期以來,這個「台灣記者」己經多次犯 規,根據美國的規定,所有的採訪拍攝必需在旅館外進行;先前臧國華在旅館大廳拍攝 ,他己經向臧國華表明這是不可以的,第二次再犯的時候,他跟臧國華說你再犯一次我 就要沒收你的拍攝帶,之後才沒有再在大廳拍攝的行為。該名警衛可不可以不要再讓臧 國華這個大陸人,一再的讓我覺得身為台灣媒体的一員,好丟臉!」搖著頭向范琪斐說 :「 你們『台灣媒體』都是這樣做的嗎?」  范琪斐也在這篇文章指出,兩年多前臧國華為了拍攝辜仲諒出席艾森豪基金會晚宴的 新聞,而混進去會場拍攝,最後讓所有的台灣媒體都無法採訪到新聞。范琪斐質疑:「 臧國華如此大動干戈的結果,只拍到一張辜仲諒的名牌…,我只能嘆口氣,顯然臧國華 跑新聞的方式,不只是他個人的行為,在中天是可以接受並鼓勵的。」 范琪斐在文末無奈地表示,「我求求你們,中天的諸位大主管們,看來陳幸妤的這趟 紐約行除了成為台灣媒體的焦點,也意外地讓中天駐華府記者臧國華成為爭議性人物。 http://www.nownews.com/2009/02/10/340-2406134.htm (謎之音:髒記者這種舉動在美國是可報警的,何來沒有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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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沒違法,是好還是不好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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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4:22, , 2F
嘖嘖 中國天空元老阿 水準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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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4:38, , 3F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不過外國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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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4:45, , 4F
外國法院是被..(寫出來就會被S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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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4:47, , 5F
影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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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4:53, , 6F
看第二段就知道,中天想導向成中國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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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爭議,企圖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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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陳太姑息了 應該報警讓他去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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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局 到時候就有人要哭:採訪20年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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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說違法 可見一定有特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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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違法有啥好吹 我也沒違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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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才說完想起被開過交通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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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陸人攻擊他是不妥 不過踢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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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行是很好的 就攤出來給大家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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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單子是違規非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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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他是大陸人, 他應該很高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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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中天在模糊焦點...范的重點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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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正當的採訪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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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違法只是人家不想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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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1:16, , 20F
他做出什麼樣的新聞觀眾都看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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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對范琪斐做任何處理<-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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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2:09, , 22F
中天有入股TVBS嗎?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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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天的標準 它們的特派可是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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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3:41, , 24F
對名人的"可受公評之事"最好是告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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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3:42, , 25F
只有打嘴砲才會只敢靠夭"保留法律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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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3:42, , 26F
訴權"^.< 法律沒有"保留追訴權"
02/10 23:42, 26F
文章代碼(AID): #19aHkGet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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