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這樣最危險!轉貼新聞、下載影音 …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04/21 19:36),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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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yukiko (雪兒)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這樣最危險!轉貼新聞、下載影音、下載圖片 時間: Tue Apr 21 18:32:16 2009 這樣最危險!轉貼新聞、下載影音、下載圖片 ‧聯合新聞網 2009/04/21 立法院今天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修法 可讓ISP名正言順對侵權者執行相關的契約罰則。 立法院今天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修法可 讓ISP名正言順對侵權者執行相關的契約罰則。 未來例如網友常轉貼新聞報導,或隨意下載網站或他人的網路部落格內容,不管是文字或 圖片、影片、音樂檔案,中華電信協理劉伴和說,將來有可能涉及侵權的內容,不能再轉 貼;因為像新聞報導有其版權,通常一年都得花好幾百萬向報社或通訊社購買,現在卻有 許多網友直接轉貼,修法後的著作權法實施後,應該也包含這部分的檢舉。而ISP業者則 站在止息這類侵權行為的第一道防線。 宋紅媞指出,BSA與ISP業者一直在溝通如何防範網路侵權問題,網路世界這麼大,他們都 是用搜尋關鍵字方式去找尋是否有人侵權,其中內容包含文字、圖片、音樂或影片,都屬 與被檢視的範圍。 但以往ISP業者常遇到認定困難而無法處理的情況,她說,現在著作權法修法通過,對業 者來說更能名正言順的管理,也是保護ISP業者的方法。 中華電信協理劉伴和則表示,立法院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後,等到法律實施細則出來,會 配合相關規定,並且建立相關機制。 【聯合晚報╱記者吳孟庭╱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190754 newsrumble.... 掰掰 ~~ 還有,那這樣我也不能轉這篇新聞吧 ~ 若真如此,那Ptt站龜要到各版顯神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131.28 ※ 編輯: freefrog 來自: 122.118.232.203 (04/21 19:39)

04/21 22:13, , 1F
那…只能節錄摘要或是給連結了吧
04/21 22:13, 1F

04/22 00:27, , 2F
那記者抄網路東西不管喔= =
04/22 00:27, 2F

04/22 11:07, , 3F
著作權法不是說新聞報導沒有著作權?
04/22 11:07, 3F

04/22 13:09, , 4F
看來要更低調...
04/22 13:09, 4F

04/22 19:27, , 5F
記者秋起來了 (/‵Д′)/~ ╧╧
04/22 19:27, 5F

04/26 23:18, , 6F
新聞好像沒有著作權的保護吧
04/26 23:18, 6F
文章代碼(AID): #19xQ-iGX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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