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陳世敏老師要求中時更正報導
陳世敏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
貴報昨天的新聞「中視董監變更聽證頻道案 NCC審查勿無限上綱」一文,引用本
人的部分發言,因略去上下文,致意義大變,恐引起誤解。請按新聞專業的規矩,
容許本人使用貴報篇幅,更正如次。
報導中引述我的話說:「跨媒體經營對言論市場造成的壟斷,實際影響很難評估
,雖然法律並無規定相關法令,但該案變更沒有不同意的理由」。
說明:本人確實說了類似的話,提到公司法、廣電法有關媒體負責人資格的形式
規定,看不出有不符合規定之處,所以才說「變更案沒有不同意的理由」。
我只是分析本案其他權責機關(經濟部、公平會、消保會)可能的反應,會導致
負責人變更案「沒有不同意的理由」。我個人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一,我一開始就表明本案不是「單純的中視、中天負責人變更案」而是跨媒體經營
權轉移案,涉及經濟部等其他權責機關。談負責人變更,顯然與此次公聽會的
題旨不符,我自然沒有立場就同意或不同意負責人變更一事表示意見,只能談
跨媒體經營的相關問題。正如我的憂慮,根據貴報同一則新聞的報導後段,其
他權責單位都視媒體為一般商業,不認為本案有不合規定之處。
二,沒有不合規定不一定就是正當的。就媒體專業而言,跨媒體經營問題的重點,
在於如何維持媒體內容和媒體產業結構的多樣性。這一點,觀察中時集團在合
併中視、中天之後的表現,已經開始出現內容多元性降低、為經營「綜效」而
產生可能涉及不當競爭的諸般跡象。這些影響短期內很難評估,但這是學術界
最感憂心之處。
三,我在結論中主張NCC的未來政策,應在兼顧媒體匯流的思維下,減少日常的內容
監理管制,創造一個以自律為主軸的媒體產業文化。我主張在媒體匯流時代,
媒體的管理應由「管制」走向「競爭」,其前提是:這樣的傳媒政策能夠創造
更大的產業結構多樣性和內容多樣性。
四,NCC希望聽取各方不同意見,我的以上意見屬於學理分析,不涉及利害關係人所
關心的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同意或不同意」具體事項。或許記者限於篇幅,沒
有報導我發言的前後文意,造成與我的發言原意相反。敬請惠予更正。
(我事後整理了發言內容,已送NCC作為此次聽證會本人的正式發言紀錄,如附檔,
請參考。)
意見書 (事後補送)
陳世敏 (前政大新聞系教授、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
本案的內涵,不是「中視、中天負責人變更案」,而是「旺旺食品公司/中國時報社
購併中天、中視之後的負責人變更案」。 如果實質上的主角是中國時報或其關係企
業,則本案屬於跨媒體購併案。
本案應同時考慮商業與專業。媒體既是商業, 也是服務公益的專業。
從商業方面觀察,中時集團在購併中視、中天之後,市場佔有率有增加的趨勢,與
國外傳媒學術界在這方面的長期觀察一致。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學術界認為媒體對
社會的核心價值在於提供資訊、言論、娛樂的多元性(多樣性)。
從,內容多樣性(而非市場佔有率)觀察,本案的情況可能比現有資料所顯示的,
更為嚴重。
內容多樣性由於網路的加入,降低了傳統單一媒體集團獨佔或壟斷市場的可能性,
但報紙和電視在服務民主社會方面,仍具重要性。如果購併也波及了旗艦報紙的內
容多樣性, 則需由主管機關出面干預。從傳媒專業理念來看, 以「綜效」為藉口
降低跨媒體內容的多樣性, 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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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歷史,並不是在過去就完全結束了,它將種下日後的種子,終於有一天
開花結果」-----楊威利 《銀河英雄傳說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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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3: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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