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回應外界對於98年電視金鐘獎的批評與建議
回應外界對於98年電視金鐘獎的批評與建議
http://tw.news.yahoo.com/govpress/article.html?id=2705
發表日期:2009-09-11 17:54:55 撰稿人:行政院新聞局
新聞局自民國54年起創辦金鐘獎,以鼓勵電視業及其從業人員,本年為第44屆。
為使電視金鐘獎獎勵項目符合電視產業發展潮流,新聞局每年均邀請各電視台及相關廣
電團體代表召開公聽會,於聽取業界意見後訂定該年度之「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決定
頒發之節目獎及個人獎獎項。
98年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訂定時,特採納業界建議,將「娛樂綜藝節目獎」與「歌唱綜
藝節目獎」合併為「綜藝節目獎」,並增設「兒童少年節目獎」、「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
獎」及「動畫節目獎」三個獎項,總獎項由33個增為34個。
新聞局強調,由於電視金鐘獎備受各界重視,競爭相當激烈,該局每年都極為審慎的從
業界資深人士及專家學者中挑選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團,專責各獎項之評審工作。
新聞局指出,98年電視金鐘獎之入圍名單,係經評審團專業、嚴謹的評審作業產生,其
結果或許無法盡如人意,但新聞局完全尊重評審團的決定,也希望參賽者能同樣尊重此一
行之多年的評審作業方式。
新聞局表示,各界對電視金鐘獎的所有批評與建議,均將納入明年訂定電視金鐘獎獎勵
要點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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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怪胎。http://www.wretch.cc/blog/stabberm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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