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暴露安置少女身分 八媒體將挨罰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無敵怪醫2008)時間15年前 (2009/12/25 10: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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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ot5566 (熱血56)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暴露安置少女身分 八媒體將挨罰 時間: Fri Dec 25 02:59:19 2009 暴露安置少女身分 八媒體將挨罰 【聯合報╱記者林秀美/高雄市報導】 2009.12.24 03:20 am 國內八家平面和電子媒體,日前報導一則少女被社會局安置的故事,暴露了個案身分;高 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昨天依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將八家媒體均 移送各主管機關開罰。 家暴中心主任葉玉如說,這八家媒體包括二家報紙、三家電視台及三家網路媒體。葉玉如 說,媒體報導並揭示個案之姓名,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違反兒少法第四十六條;依該 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得各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326563.shtml --- 這個少女就是不能沒有你的主人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60.168

12/25 03:01,
最後一定是賠個三萬元了事的啦~~
12/25 03:01

12/25 03:02,
是那八家媒體?
12/25 03:02

12/25 03:05,
民視 自由 三立 各罰三十萬 其他三萬 (菸)
12/25 03:05

12/25 03:07,
幫樓上補充, 其它三萬是總額
12/25 03:07

12/25 03:09,
30萬對他們不痛不癢吧
12/25 03:09

12/25 03:11,
不痛不養
12/25 03:11

12/25 03:12,
媒體: 罰就罰啊 很怕逆( ′-`)y-~?
12/25 03:12

12/25 03:14,
這些媒體的壞習慣也是我們養成的~
12/25 03:14

12/25 03:20,
高雄市政府罰的喔.....罰金沒說反吧= =
12/25 03:20

12/25 03:20,
樓上造謠不膩捏
12/25 03:20

12/25 03:26,
這個本來就該罰啊
12/25 03:26

12/25 03:38,
活該被罰 而且原PO你其實不要再在文中提及比較好 同樣行為
12/25 03:38

12/25 04:23,
該罰 媒亂很久了
12/25 04:23

12/25 05:47,
白色恐怖!
12/25 05:47

12/25 06:32,
怎麼是罰金而不是罰鐵籠子 相關聯從業者關個幾天
12/25 06:32

12/25 06:32,
不然根本不痛不養的吧
12/25 06:32

12/25 07:09,
對月入百萬的人來說,闖個紅燈罰個幾千算什麼
12/25 07:09

12/25 07:55,
罰老闆沒用,底下記者還不是乖乖領22K幫他跑新聞賺錢
12/25 07:55

12/25 07:56,
他只要躺在監獄吃喝玩樂就有錢入口袋了
12/25 07:56

12/25 08:57,
才三萬元以上三十萬以下哦......
12/25 08:57

12/25 09:57,
一群北七霉體 把被害人當加害人在報好玩的 弱智
12/25 09:57

12/25 10:22,
要搞定媒體一定要解散一家大牌的才會有人怕啦
12/25 10:22

12/25 10:23,
但是只要一解散無論理由有多正當,在位都會被罵剝奪自由
12/25 10:23

12/25 10:53,
借轉媒亂版
12/25 10: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66.132
文章代碼(AID): #1BD2aP1J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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