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CC:民眾申訴新聞不實居多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pf775)時間15年前 (2010/02/21 00: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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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BREAKINGNEWS8/5429659.shtml NCC:民眾申訴新聞不實居多 中央社╱台北20日電 2010.02.20 04:25 pm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傳播內容監理報告,民眾普遍認為電視新聞報導內容不實 ,特別是在職棒簽賭案尚未有明確消息及證據時,就以聳動標題影射球員涉案。 NCC今天公布的2009年第4季(10月到12月)傳播內容監理報告指出,民眾申訴最多的內容 類型以電視631件(84.4%)最多,其次是網路89件(11.9%)及廣播28件(3.7%)。 民眾反映電視節目內容最多的前3名是:「新聞及政論節目」、「影劇節目」和「消費資 訊節目」,佔總比例的6成以上;另外,被申訴超過10件以上的特定節目依序是:三立台 灣台「天下父母心」、台視「航海王」和民視「娘家」。 2009年第4 季傳播內容監理報告主要有民眾申訴和違反傳播內容核處兩部分。在意見申訴 部分,民眾對廣播、電視及網路內容申訴案件有748件,其中,電視631件、網路89件和廣 播28件;民眾反映意見最多的類型,以「內容不實」、「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妨害公 序良俗」及「妨害兒少身心」居多。 NCC 表示,內容不實多數是指新聞報導在職棒簽賭案尚未有明確消息及證據時,就使用聳 動標題並任意擷取比賽片段來影射球員涉案;另外,不管是電視新聞報導或一般節目都經 常出現節目與廣告未區分的情況;妨害公序良俗及妨害兒少身心主要是針對影劇節目與綜 藝娛樂節目內容。 至於核處部分,NCC指出,裁處電視事業共有104件,其中警告10件,罰鍰94件,核處金額 共新台幣2600萬元。案件中,節目未與廣告區分46件、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 (化妝品管 理條例)39 件、廣告內容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即播出10件、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5 件 、廣告超秒2件、違反節目分級辦法1件、未依指定時段、方式播送節目或廣告1件。 核處廣播電台共有27件,其中警告9件,罰鍰18 件,核處金額共新台幣53萬1000元。違規 事實為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區分19件、廣告超秒5件、廣告未經衛生機關核准2件及違背政府 法令 (藥事法)1 件。 NCC 表示,為擴大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提升傳播內容品質,保障公眾權益,自2009年 1 月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站」(http://freqdbo.ncc.gov.tw/ppcs/)。民眾對傳播內 容的意見可以即時表達,NCC 也藉由申訴網傾聽更多民眾的意見。 對於民眾檢舉案件,NCC 表示,都會先調閱側錄帶,要求業者陳述意見,再將側錄內容提 送「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審議,經核處的案件都會公布在 NCC網站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4.185
文章代碼(AID): #1BW0olq8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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