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輿論是雙刃的刀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渡船人)時間15年前 (2010/03/31 23:47),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聲明,關於性騷擾以及猥褻之類的 我本身也是非常討厭 但是這邊要和大家討論的是 輿論是否可以任意將人定罪? 網路普及,讓社會大眾知識提升、資訊流通快速 這是好現象,但是卻隱藏著很大的危機 現在很多網友都會將所見不平之事po於網路上 提醒網友注意,也達到了嚇阻的效果 但是,網有所見所言,一定是事實嗎? 前幾天,在很多新聞台都可以看到一則新聞 捷運上出現"色狼" 而鏡頭上的,不是男子對誰的騷擾動作 而是一中年男子 將手伸進褲襠裡,其實也不是非常清楚 只看到一定格畫面,看見男子手在褲子裡面 好 這似乎是個新聞 但是,新聞並沒有將男子臉部馬賽克 也就是說,新聞媒體 未經過任何求證的動作 就已經判處這男子 "性騷擾" "猥褻" 的罪名了 如果 這男子 是我的鄰居, 我看到新聞 以後 我會用很噁心的眼神看著他 如果 這男子 是我的老公 我會想和他離婚 如果 這男子 是我的爸爸... 如果 這男子 是我?! 我有辯白的機會嗎? 沒有 我會被身邊所有的親友唾棄 我老婆、女兒會想遠離我 甚至怒罵我 她們會傷心難過 只是一個陌生的人 把我的影像PO上網 我就判死刑了 我只是老二很癢,突然想喬一下 我傷害誰了嗎? 好 就算我是變態 我真的去摸了我的老二 我的罪 會比殺人放火的罪犯嚴重嗎? 殺人犯火的罪犯被抓了 還可以戴安全帽 我卻因為摸老二 被全國同胞認識了? 輿論 很可怕 可以改變一個人的一生 韓國女星崔真實 因為輿論 而自殺 但是媒體人有任何人會感覺到 "這個人是因為我而死的" 嗎? 記者壓力很大 引用網路資訊 很正常 但是 網路影響有限 而媒體人在利用網路資訊當作新聞的時候 是不是更應該用謹慎的態度來處理? 有沒有求證過? 需不需要尊重當事人? 這些都是很簡單 卻很重要的工作 媒體人 有做到嗎? 她們有這樣的觀念嗎? 或者媒體人認為 引用網路資訊 要負責的 是當初PO上網的人 自己把他變成了新聞 卻不用負責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83.172

03/31 23:49, , 1F
現實上,的確是不用負責的
03/31 23:49, 1F

03/31 23:50, , 2F
我想 這是道德上的負責 而不是法律上的
03/31 23:50, 2F
※ 編輯: ichch 來自: 118.168.183.172 (03/31 23:53)

04/01 00:02, , 3F
道德更不用說了。
04/01 00:02, 3F

04/01 00:19, , 4F
當事人不出來主張法院基本上不會介入 多數是行政罰
04/01 00:19, 4F

04/01 00:20, , 5F
你舉的例子跟爆料比較無關因為畫面是記者生的
04/01 00:20, 5F

04/01 00:23, , 6F
BBS上比較多的是記者把未經證實的爆料直接引用
04/01 00:23, 6F

04/07 09:41, , 7F
一億兩千萬的受害者...
04/07 09:41, 7F

04/15 11:07, , 8F
現在當記者根本不需要求證好嗎?真的假的根本不重要
04/15 11:07, 8F
文章代碼(AID): #1BiswV9g (media-chaos)
文章代碼(AID): #1BiswV9g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