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爆卦] 收到不起訴處份書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joke 版 讚!!!!!!!!!!!!!)時間15年前 (2010/04/27 17:37),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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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valenci (birdy)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收到不起訴處份書 時間: Tue Apr 27 17:22:36 2010 要推文的自己小心 三、被告valenci、XXX部分: (二) 被告XXX經傳未到.訊據被告valenci固不否認有在網站張開上開言論, 惟堅決否認有何誹謗意圖,辯稱:酒井法子死亡之消息,的確是網路上 亂傳的新聞,告訴人是一名記者, 未經查證即轉載刊登, 伊認此不具 新聞專業,為可受公評之事項, 故張貼上開言論,並無妨害他人名譽 意圖等語. 經查, 酒井法子死亡之消息, 為網路傳言, 事後證實為 網友虛構一節, 為告訴人所不否認, 告訴人雖指稱因情況緊急,係總 編指示不待查證逕予刊登, 才將網路傳言轉載報上, 惟此乃告訴人公 司內部程序, 被告等人無從查知. 是被告等認告訴人抄襲網路新聞, (窘,我說的是抄網路消息 不是抄襲網路新聞),不具新聞專業,尚非 無稽,因而發表[抄抄就能當記者?] 、(以下是XXX的部分)[還沒引咎辭 職喔?丟臉]、[報導假消息]等, 均屬個人主觀意見或評論,且新聞報導 本為可受公評之事. 此外, 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等有何 妨害名譽犯行, 揆諸首揭法條及判例意旨,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第10款為不起訴之處分. =============== 由於ptt告人事件越來越多, 道德勸說一下, 告人的請挑一下明顯可能違法的告好嗎? 明顯不成立的被掃到氣死了 很耗被告跟司法的時間與金錢資源 鄉民自己言論也注意一下 即使是眾人討厭或很酸的人 你對他言論違法就違法了 到時說對方多討人厭也沒用 還有被告沒有像鄉民說的那嚜輕鬆 這過程有空在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60.1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50

04/27 17:39, , 1F
已徵得轉文同意. 我修改掉八卦版的推文.
04/27 17:39, 1F

04/27 17:39, , 2F
轉來此原因是, 原來不查證是因為總編說可以不要....
04/27 17:39, 2F
※ 編輯: kanx 來自: 140.112.217.50 (04/27 17:40)

04/27 17:41, , 3F
這為了搶新聞獨家時效也犧牲太多了吧? 都不怕假消息
04/27 17:41, 3F

04/27 17:42, , 4F
04/27 17:42, 4F

04/27 17:53, , 5F
kanx 早就搶新聞搶到隨便快上了 其他家也有報這則 哀
04/27 17:53, 5F

04/27 21:17, , 6F
辛苦了
04/27 21:17, 6F
文章代碼(AID): #1Brh1Re8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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