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爆卦] 收到不起訴處份書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kanx (joke 版 讚!!!!!!!!!!!!!)時間15年前 (2010/04/27 17:37)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 4人參與討論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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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alenci (birdy)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收到不起訴處份書
時間: Tue Apr 27 17:22:36 2010
要推文的自己小心
三、被告valenci、XXX部分:
(二) 被告XXX經傳未到.訊據被告valenci固不否認有在網站張開上開言論,
惟堅決否認有何誹謗意圖,辯稱:酒井法子死亡之消息,的確是網路上
亂傳的新聞,告訴人是一名記者, 未經查證即轉載刊登, 伊認此不具
新聞專業,為可受公評之事項, 故張貼上開言論,並無妨害他人名譽
意圖等語. 經查, 酒井法子死亡之消息, 為網路傳言, 事後證實為
網友虛構一節, 為告訴人所不否認, 告訴人雖指稱因情況緊急,係總
編指示不待查證逕予刊登, 才將網路傳言轉載報上, 惟此乃告訴人公
司內部程序, 被告等人無從查知. 是被告等認告訴人抄襲網路新聞,
(窘,我說的是抄網路消息 不是抄襲網路新聞),不具新聞專業,尚非
無稽,因而發表[抄抄就能當記者?] 、(以下是XXX的部分)[還沒引咎辭
職喔?丟臉]、[報導假消息]等, 均屬個人主觀意見或評論,且新聞報導
本為可受公評之事. 此外, 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等有何
妨害名譽犯行, 揆諸首揭法條及判例意旨,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第10款為不起訴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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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ptt告人事件越來越多, 道德勸說一下, 告人的請挑一下明顯可能違法的告好嗎?
明顯不成立的被掃到氣死了 很耗被告跟司法的時間與金錢資源
鄉民自己言論也注意一下 即使是眾人討厭或很酸的人 你對他言論違法就違法了
到時說對方多討人厭也沒用
還有被告沒有像鄉民說的那嚜輕鬆 這過程有空在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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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6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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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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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nx 來自: 140.112.217.50 (04/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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