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惡質的媒體人林靖堂(uus)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 )時間12年前 (2013/01/12 11:11), 編輯推噓8(8043)
留言5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板板友林靖堂(uus)先生, 自稱是網路自由媒體工作者, 長期關注媒改議題, 會關心反壟斷修法無可厚非。 然而這位仁兄,以一個自稱是來自立法院的觀察, 寫了一篇文章投稿蘋果日報, 結果卻是不斷扭曲事實, 用看似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批藍打綠, 實際上卻是為他所信仰的國民黨與馬政府護航, 惡實無比。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12/34764810/ 藍綠共謀犧牲反壟斷 第三段 筆者以為,這是藍綠政治算計、變相共謀結果。修法焦點的葉宜津版本,由於牽 涉許多業者利益,同時亦無罰則,而此一版本卻為國民黨支持,在號稱「高度共 識」下,周三的立院交通委員會率爾通過。 整個是徹底錯誤, 第一,幾天來的修法焦點一直都是「民進黨團版」, 周三委員會過的也是「民進黨團版」; 與「葉宜津版」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謂的「葉宜津版」,早在第一會期就送出委員會,留待協商, 只是吳育昇在周二喊話的時候,本來是規劃要簽葉宜津版。 第二,什麼叫作「牽涉許多業者利益」? 「民進黨團版」是嚴重損及現有廣電業者利益。 「葉宜津版」才是針對整個廣電產業去做翻修, 但其中也有一個條文與反董斷有關係, 更多的是數位匯流之建立,那才真的有牽涉到整個產業界。 第三:「同時亦無罰則」? 這是吳育昇對「民進黨團版」的質疑, 民進黨立委劉櫂豪後來還因此質詢石世豪,撤照難道不算處分? 石世豪才說,雖未直接規定處罰,但若據此做出撤照的不利處分,比罰款更嚴重。 第四:「高度共識」,率爾通過? 身為主管機關的石世豪不表任何意見,立委邀他逐條時來參與審查,他都沒意見, 周四深夜才開記者說這不行,結果這要怪說是「藍綠政治算計、變相共謀結果。」 最後一段更是可笑、扭曲事實到極點: 在這一連串戲碼中,還有個值得關注的焦點,就是NCC委員補提名人汪用和接受 立院審查一事。在國民兩黨高度共識速推廣電三法修正案溫和氣氛下,民進黨對 汪用和僅有零星砲火;但到下午因汪用和家屬被爆與中資有關而暫停資格審查, 也破壞交委會原本和諧氣氛,隨後於晚間NCC就在自家召開記者會,強力抨擊立 法院對廣電三法的立法不周。這一連串的時間序,值得玩味。 汪用和這個人本身就沒有太多爭議,那能有什麼轟番屋頂的重砲? 還是林靖堂認為在野黨就是必須不問任何理由、事實,統統反對到底? 再者,揭露汪親中資背景的,還是民進黨立委管碧玲, 在這之前,許多民進黨立委也提出很多質疑: 葉宜津問汪對於她老東家中天進行人格追殺的看法,汪迴避。 蔡其昌問汪要不要退黨?汪說這跟職務無關。 鄭麗君質疑汪的EMBA論文寫很爛。 林淑芬問了一堆傳播學理論,汪都答不出來。 林靖堂這種指控,跟中國時報、時報周刊一堆天馬行空的假新聞有什麼兩樣? 結果林靖堂被質疑惡意造假後,居然還有臉辯解說, 這稿子投稿時來不及請蘋果更改,已更改的原文版在其部落格。 這更是可笑了,周三發生的事,你周五投稿賺一篇四千元的稿費,會來不及改? 你當編輯下午三點就落版?還是當大家都是白癡嗎? 我只能說,林靖堂你真無恥。 -- 希望版主不要因為林靖堂是你好友,就準備刪除本文掩人耳目!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74

01/12 13:51, , 1F
樓下Lijphart
01/12 13:51, 1F

01/12 14:47, , 2F
雞排預備
01/12 14:47, 2F

01/12 19:22, , 3F
:) 好的 感謝大師的批評 鄙人感激您的指正
01/12 19:22, 3F

01/12 19:28, , 4F
我承認一開始寫的時候沒有仔細作文獻回顧 這點我道歉
01/12 19:28, 4F

01/12 22:52, , 5F
原PO好激動,連無恥這種話都說出來,感覺藉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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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23:02, , 6F
翻了前文才發現原PO是大濕,批評別人無恥啊...科科
01/12 23:02, 6F

01/13 10:23, , 7F
原po太激動了,這篇該刪。
01/13 10:23, 7F

01/13 10:25, , 8F
如果原po是藍的,那newtalk也是藍的,這多麼可怕?
01/13 10:25, 8F

01/13 10:25, , 9F
你去問kmt或旺中newtalk是不是藍的,它一定像0e4說的
01/13 10:25, 9F

01/13 10:27, , 10F
以前0e4立委對pts說過:你們真是綠到炸,看看鄭同僚
01/13 10:27, 10F

01/13 10:28, , 11F
和馮賢賢是如何被電到金閃閃?就知道了原po還要再加強
01/13 10:28, 11F
為什麼uus是藍的,newtalk也是藍的???這有任何邏輯性嗎? 自由時報有深藍記者,TVBS也有深綠記者,公司跟記者的政治立場就一定要相同嗎? 這年頭打著公共媒體、獨立媒體的,一定就要是綠的嗎?立報不就藍得要死? uus最大的問題是,老是要假裝一副自己懂很多的樣子,還要趁機偷渡自己的政治立場, 結果遇到我這個連兩天都在場的記者,馬上就被揭穿他的謊話連連, 太激動????那你先叫uus不要說謊啊!

01/13 18:24, , 12F
孩子 你最棒惹 給你一個讚
01/13 18:24, 12F

01/13 19:39, , 13F
你禮拜五下午明明在桃園地院接受法官訊問,在哪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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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0:03, , 14F
禮拜五院會正式翻盤,你不會不知道吧?這才讓人吃驚啊
01/13 20:03, 14F

01/13 23:18, , 15F
那不知您又哪隻眼看到我不知周三周四有交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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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3:22, , 16F
我只知你宣稱這次爭議你全程在場,可周五大翻盤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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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3:24, , 17F
明明在法院當被告,在法庭裡是也可以全程立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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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3:41, , 18F
貼人惡質的標籤很容易,但 照照鏡子吧,別裝聖人了
01/13 23:41, 18F

01/13 23:43, , 19F
如果uus這樣叫惡質,說川震是神罰的人是什麼 金生?
01/13 23:43, 19F
這位朱學恆粉絲先把我當年的文章看清楚再說吧! 不過會因為朱學恆說啥就信的人,不管是腦袋或閱讀能力,應該都是大有問題的。

01/15 11:48, , 20F
我閱讀過您的原版文章喔,啾咪~
01/15 11:48, 20F

01/15 11:49, , 21F
您當初不心虛的話何必刪文呢,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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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1:49, , 22F
身為資深鄉民,您應該知道刪文就先輸一半的道理吧~
01/15 11:49, 22F
我沒刪文喔!!!謝謝指教。 http://blog.roodo.com/weichen/archives/6016517.html

01/15 12:39, , 23F
我從沒自稱召集人啊,不都是你在講?
01/15 12:39, 23F

01/15 12:41, , 24F
倒是你不用自稱,很快就會被宣判了,成為刑事罪犯,哈哈
01/15 12:41, 24F

01/15 17:44, , 25F
黨團記者通訊錄歸我管喔?你這人還真有趣...
01/15 17:44, 25F

01/15 17:47, , 26F
人家說碰到你像沾到XX,我也可以說XX是你自稱的喔?
01/15 17:47, 26F

01/16 12:38, , 27F
可以確定當時朱學恆一發文,你的網誌上就沒這篇了
01/16 12:38, 27F

01/16 12:39, , 28F
後來有人挖出google快照,至於您先隱藏後後如何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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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2:40, , 29F
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
01/16 12:40, 29F
我從頭到尾寫得文章就是這樣,你看底下回應的時序也都是連續的, 有沒有刪文章,一看就知道;你們這些中國同路人什麼不學,栽贓抹黑還學得挺快的。 況且,你一開始就抹黑我刪文,結果發現被徹底打臉以後,馬上就顧左右而言他, 原來朱學恆粉絲都這麼賤格啊!

01/16 13:41, , 30F
uus真有風度 不然這早就可以告了
01/16 13:41, 30F
那就去告啊!自己寫假文章撰稿費,難道被踢爆還有那個臉去告?

01/17 11:33, , 31F
支持uus去告 把大濕告到連他媽媽都不認識
01/17 11:33, 31F

01/17 11:38, , 32F
沒什麼好告的呀 小人不計大人過 別跟大人計較太多
01/17 11:38, 32F

01/18 23:57, , 33F
有沒有刪文你用下面的回應當舉證也太搞笑了吧
01/18 23:57, 33F

01/18 23:58, , 34F
版你開的,你要刪還不就刪,自己信口開河還口出穢言
01/18 23:58, 34F

01/18 23:58, , 35F
套句你的邏輯:深綠的都這麼賤格啊(我是台灣人謝謝
01/18 23:58, 35F

01/18 23:59, , 36F
跟你意見不合就說人是中共同路人,你這種行為比較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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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0:00, , 37F
得到毛賊東的真傳啊,真是海峽兩岸一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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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0:01, , 38F
台灣海峽沒加蓋,快點游去人民大會堂朝聖吧
01/19 00:01, 38F
你先舉證:1.我何時刪我那篇文章? 2.我文章那理說那是神罰?相反地,我還極力約束類似言論。

01/20 09:53, , 39F
你真以為別人沒用過部落格的管理功能嗎,你隱藏文章
01/20 09:53, 39F

01/20 09:54, , 40F
再編輯後開啟,誰曉得你是刪文還是怎樣?
01/20 09:54, 40F

01/20 09:59, , 41F
有沒有說神罰,呵,原先的版本是怎樣你最清楚了
01/20 09:59, 41F

01/20 10:11, , 42F
我從其他地方找到轉貼的版本,看來是沒有編輯過
01/20 10:11, 42F

01/20 10:11, , 43F
對於我原先說關於神罰的部分,謹此致歉
01/20 10:11, 43F

01/20 10:12, , 44F
第一,你說刪文,結果你查證後也發現沒有。 第二,你說我認為川震是神罰,結果你也因此致歉。 我本來是要告你的,不過你都承認錯誤就算了。 那到底是誰的說詞比較禁得起考驗,一目瞭然。謝謝指教。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210.69.138.174 (01/21 08:16)

01/22 23:12, , 45F
要吐槽也十拿九穩再吐槽嘛....
01/22 23:12, 45F

01/25 23:32, , 46F
這也可以扯到無恥......
01/25 23:32, 46F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210.69.138.174 (01/29 21:34)

02/02 00:59, , 47F
我為了我自己沒有看清楚而道歉,但沒必要騎到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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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00:59, , 48F
還大發慈悲不告我咧,那我豈不是要謝謝你
02/02 00:59, 48F

02/02 01:02, , 49F
你用「賤格」可都懶得跟你計較了,少得寸進尺啊
02/02 01:02, 49F

02/22 21:34, , 50F
uus對政府批判的力道一向很夠,如果他是傾藍,多點這
02/22 21:34, 50F

02/22 21:35, , 51F
類人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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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yDHkbV (media-chaos)
文章代碼(AID): #1GyDHkbV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