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被中國時報動大刀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Keine Ahnung)時間21年前 (2003/07/30 09: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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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ter1 (笑。)》之銘言: : ※ 引述《aswing (阿呆)》之銘言: : : 中國時報第二次改他的文章,不知道有沒有經過作者的同意. : : 這些東西在媒抗網站有一些討論,大家可以上去看看. : 不太懂你的訴求? : 如果今天他是投稿 : 那除非是原作者不同意修改 : 要不刊載者通常都是有修改權的 : 不管是文字還是版面 : (通常在徵稿時都有聲明) : 如果是引用 問題比較大 這點我覺得必須要講一下, 台灣的編輯實在太自我中心又不專業了, 不只是報紙,一般書籍也是一樣, 沒錯,編輯是有修改的權限,不然就不叫編輯了, 但是編輯就是編輯,不是作者, 作者要使用什麼文字不是你編輯可以任意干涉的, 編輯是做「技術性」的修正,是幫助作者使作品更好更正確無誤, 無論做什麼樣的修改,至少在事前要通知作者, 如果作者堅持,編輯應該要尊重作者。 若該爭議涉及該刊物的立場重大,此時編輯仍然不得自行修改後照刊, 而是應該選擇不登或另行聲明。 總之,必須維持原作的完整性。 不是說在徵稿聲明上說我有修改的權限, (這絕對不是意味著可得自由行使的「權利」,而是一種職責) 就可以文章隨我刪改。更何況到時候要負文責的是出名字的作者, 你編輯就可以躲在後面,這像話嗎? 這種事情聽多了,有時候真的想殺人。 -- I pray thee, my good son, to be a father to my people. Confort the poor, protect and shelter the weak, and put right the things that are wrong. -King Alfred the Grea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6.30.130

推218.167.179.245 07/30, , 1F
我碰過把我寫的改成意思完全相反的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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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_9oFSf9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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