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john0liang 個人聲明已刪文
個人聲明
一、
我辭職理由從根本上,就不是我的理由,那是為了讓 Yanagi5566 附議,我依照我個人的
經驗,修改出來的理由。
我本來的理由就是那句,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當我被水桶的當下,我就失去了為自己的觀點捍衛的能力了。
我也覺得連我都被水桶了,那表示我不適任。
Yanagi5566,不曾告知我站方有詢問過他,為什麼我的辭職理由這麼奇怪。
只以他無法接受我的理由,要求我修改我的辭職理由!
二、
我跟 Yanagi5566 從來都不曾有過共識,對於看板的管理,我認為板是他創的,我不知道
創完板的板主怎麼產生的,這點可能 Yanagi5566 比較清楚。
我從來不曾認為,我是被選舉出來的。我只是因為沒有人要當,才當上的。
前年火球祭相認之後,很多的後續發展,我們都不曾深談過,某種程度上就是各司其職。
我討厭文字溝通!因為文字沒有語感!
Yanagi5566 可能喜歡用文字?
我們或許不曾成功的溝通過。
三、
Yanagi5566 總是認為,我把 Facebook 的粉絲專頁「當我個板」,我看到就不爽。
我以為我們之間的默契,是各自以各自的觀點發言,去激發一下不同的討論,或是吸引到
流量,所以我後面才有一些我個人觀點強烈的註解!
這點你們可以去看粉絲專頁,我自認我所言不假。
但是,就像我說的,我受的家庭教育就是「自己選擇,自己負責。」。
所以,當 Yanagi5566 修改我的觀點的時候,我覺得很不爽,我也不只一次跟他反應過,但
而且,就算是他的觀點,我不同意,我也從來不會去修改,更不會打出「當你個板」這四個字。
最好笑的是,在我被你水桶之後,你覺得很丟臉,私下去跟樂手道歉。
我又不是隔壁老王,需要有人替我道歉。
四、
我從很早就開始反對 PTT nmsmusic 扯上任何商業行為。
就算是利益交換,我個人也不喜歡。
要送票,送樂團週邊,我雖然年收不高,但是我提供的心安理得,快樂自在。
甘躁祭,是 Yanagi5566 去洽談的,當然有跟我,還有其他人討論過。
但是,當我提到我想比照模式,與海湧祭洽談的時候,他卻以該音樂祭為第一次舉辦,風
險較高為由,後來我們也就沒有再進行後續討論了。
五、
Yanagi5566 多次在我個人創的 Line 群組,叫我要去看醫生,我個人認為,這是對我人
格上的不尊重,我覺得身心靈都很不愉快。
六、
那天早上我起來看到那篇被道歉信,第一時間就試圖聯絡 Yanagi5566 ,原因很簡單,因為
你作為一個板主,憑什麼指責別人「愚蠢」,而你不想「懲罰」他。
明眼人都看得出,他最早的本意,根本就不是要挑戰道德標準,他只是想知道有沒有板友會提早離場。
嘗試聯絡 Yanagi5566 後,無法得到回應。
於是,我發表了那篇文章,文章裡的事,就是我做過的事,要水桶我,我也認了。
但是,我要表達的是,別用你們道德標準衡量我。如果,我真的很該死、很「愚蠢」,那自
很抱歉文末引用了, 佛跳牆 的 給你看。
但那也是一部分的我,我人格的一部分,而我喜歡的顏色也剛好是「黑紅黃綠」。
七、
很抱歉,你們曾經有過一個,這樣讓人丟臉的板主。
我已經辭職了,傷害該造成的都造成了。
但我現在也認為 Yanagi5566 一樣不適任板主。
八、
Yanagi5566 最常跟我講的一句話,而我現在怎麼想都是幹話的是,
「板是我們的,PTT nmsmusic 是大家的。」
不好意思,當我看見那封被道歉信,我這輩子就不會再信任你了。
因為我之前的辭職理由也是一樣,是個被辭職理由。
我認知上的「我們」跟「大家」太大了。
個人要求
一、
Yanagi5566 自行辭去板主職務
二、
刪除 非主流音樂板 PTT nmsmusic 在臉書上的粉絲專頁
或不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利益交換,單純只轉貼板上的文章,切勿有任何個人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3.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msmusic/M.1556925029.A.C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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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投降了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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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教。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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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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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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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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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我當初幹嘛應徵板主的?就是想服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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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檢舉我 1-2 我就只能認了?
我的確不認為我引戰唷。
請看詳細那篇原文。
是有人在下面叫我要講就講,我才講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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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會再特別轉貼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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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覺得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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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沒有代表我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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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點就是,我根本不知道他是用什麼身份去跟樂手道歉的。
他也不會主動來跟我說明。
就跟他不贊同我辭職理由的原因,是因為有站方人員詢問他,為何我的理由這麼奇怪。
這點他也不曾主動告知。
另外,站內信板友叫人家道歉,私下解決,我個人覺得,這不是他第一次這樣做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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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讓你覺得很煩。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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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創的,的確不是我的。
依照他的說法,是大家的。
如果,我也算大家。
我想幫爛泥發芽宣傳,不知道可不可行?
我不知道。
街角無常,是他去跟對方談合作的。
很棒,讓大家知道了這個很不錯的活動。
但是,同一個時間的爛泥發芽,是我個人喜愛的,所以我跟我認識的人,要了一張公關票,
這邊我要表達的是,每個人喜歡的音樂祭類型本來就會有所差異。
如果,粉絲專頁的管理者,只跟他自己喜好的音樂祭合作的話,那會變成什麼樣子!?
如果,韓導演私下拿四千萬給我,請我協助宣傳春吶,我一定照三餐幫他宣傳啦。
因為,四千萬,我可以辦好幾次企劃專場!
另外,
最近一次,他不經我的同意刪除我的觀點是這篇發文。
http://i.imgur.com/sPlSaxY.jpg
各位可以自行讀看看,是否語意哪裡不太通順?
被他刪掉的那段大概的意思是,
「好險我可以無視,下週在高雄的春吶。」
而且,原文我有屬名。
#約翰想變強
※ 編輯: HELPQQ (223.136.23.87), 05/04/2019 16: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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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但是,我是用個人帳號在 PTT 上發文的耶?
你用板的名義去道歉幹嘛?
而且,既然你用板的名義,要去道歉的話,不用跟你所謂的「大家」討論嗎?
你最常說出來跟打出來的那句,『板是「大家」的』,我現在愈想愈覺得可笑。
根本在說一套,做一套。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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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問號,我說我要自己發文來送票。
結果,你又擅自作主,發了篇你個人風格的贈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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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幾點發文的,你幾點回推文的?
我看是你發現事態不妙,趕緊公開跟私下道歉吧。
喔,我是不是又提到「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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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我也喜歡吵架! ><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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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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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私下討論,我講的就是可受公評之事啊?
我很中立啊,我只是我把我知道的事實說出來而已啊,一直都很歡迎大家去查證跟指證我的錯誤,真理是愈辯愈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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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幹嘛開分身帳?我所有在 PTT 上的言論,就是我自己,獨立思考過後的想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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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情,會做的人就是會做。
等於我在教別人怎麼投機取巧?
拜託別人請把我當作,一個該譴責的爛人,別當模仿犯好嗎?
好的不學,專學壞的?
怎麼不學學那些,辛苦在音樂祭認真當志工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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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覺得好了,我可不覺得。
要難看還可以更難看唷。
我說過我不怕身敗名裂的,玉石俱焚的情況下,誰比較難堪還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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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看笑話,歡迎噓我。
我真的不痛不癢的,因為我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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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持續跟大家討論音樂啊。
昨天的爛泥發芽真的是超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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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從來不曾判決過。
我更不需要別人服從我,我憑什麼要求別人服從,不服從難道我就會懲罰誰嗎?
Yanagi5566 嗆我「你管過板喔xD」,
老實說,他也沒特地叫我管過啦。
板務一直都是他在處理,我對此也沒少感謝他。
我想最累人的就是每個月申請 P幣 ,我沒有獨自完成過任何一次。
真要我說的話,那真的有夠麻煩。
是我,我寧願每個月,我個人選出兩篇我覺得很讚的心得文,贊助看表演的津貼!
P幣,對我來說就是在其他看板發文時,發錢宣傳用的,例如台中板。
甘願做,歡喜受。
冰桶最早也不是,我覺得需要購買的啦。
每次在音樂祭鋪設內地,雖然都有大家的幫忙,但總是有人會有物品在內地遺失,我看到都
這次浮現祭之後,這些東西我都不要了。
以後啊,我也不想走去什麼內地休息區了。
大概就這樣吧?
有什麼要幹譙的,請繼續唷。
今天我要繼續去看爛泥發芽,好多我的愛團。
※ 編輯: HELPQQ (123.194.219.79), 05/05/2019 07: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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