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表演對嘴 對不起金曲獎

看板popmusic (流行音樂板)作者 (donnyyy)時間18年前 (2007/06/20 01: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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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就算兩屆前燕姿的現場表演 已經幫金曲歌后具備怎樣的現場實力才算夠格 訂了一個低的可怕的標準 但是唱不唱現場,有時候是考慮觀眾的觀感 我想唱的稍差但還過得去的話,能接受這樣的人 會比接受對嘴的人還是要多一些吧 ※ 引述《anday520@kkcity.com.tw ( )》之銘言: : 中國時報 2007.06.19  : 表演對嘴 對不起金曲獎 : 劉新圓/北市(博士生) : 今年金曲獎頒獎典禮,除了溫拿五虎給四、五年級生重溫舊夢,星光幫的參與 : 增添話題之外,還有一個很大的噱頭,就是唱片公司不惜砸下一億元保費,打 : 造蔡依林的「火舞」。看到蔡依林在火圈中賣命地跳舞,的確大飽眼福。但奇 : 怪的是,她明明頭上戴著麥克風,卻沒有現場開唱,而是播放她的錄音「對嘴 : 」。 : 就以觀眾的立場來看,我實在無法接受對嘴,更何況這是在一個象徵華人流行 : 音樂最高榮譽的頒獎典禮上。蔡依林不是今年的金曲歌后嗎?叫她對嘴唱,豈 : 不有辱堂堂歌后的名聲?記得不久前,曾看到一個消息:大陸官方嚴禁對嘴唱 : ,如果違反規定,就不再給歌手演出機會。沒錯,中共是太多管閒事了,但為 : 了尊重舞台,我寧可贊成教訓這種不誠實的行為。 : 或許主辦單位擔心跳舞太激烈,會上氣不接下氣,影響演唱品質。但是,如果 : 歌手缺乏邊唱邊跳的能力,就請別搞個假表演來唬人。麥可.傑克森跳得比誰 : 都激烈,但他照樣唱得嚇嚇叫;鄧麗君以擅長演唱小調聞名,但她也曾在勞軍 : 時,現場展現過勁歌熱舞的實力;大陸平劇名演員裴艷琳演出「林沖夜奔」時 : ,更是摔、打、翻滾、劈腿樣樣來,照樣唱得臉不紅氣不喘。總之,沒有任何 : 理由可以做為現場對嘴演唱的藉口。 : 火車誤點人人吵著退錢,演出者欺騙觀眾,卻沒有人喊著要退票,不是馬馬虎 : 虎地接受,就是自認倒楣。姑息只會養奸,觀眾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麼 : 演出者只會越來越混而已。如此一來,台灣的流行音樂水準要不每況愈下也難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4.21.168
文章代碼(AID): #16U1bBOT (pop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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