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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我是歌手》給台灣文創產業政策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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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能做得事情很多, 事實上現在許多體質不良的結果就是政府害的.... 1.請NCC立刻取消置入商標要罰款的惡法. 誰能接受自己(廠商)花了錢冠名贊助某活動、節目,卻將LOGO狂打馬賽克的情況?. 這本來就是一個正面的商業模式,也是好的明星經濟循環.. 看看《我是歌手》那麼明顯的立白洗衣液, 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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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歌手》給台灣文創產業政策的啟示. 作者: 本報訊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18日 上午5:30. http://ppt.cc/yRT-. 湖南衛視製作的「我是歌手」節目,引進台灣歌星高超的歌唱炫技,勇奪大陸電視收視冠軍。每周一次、一季總共十二集的節目,為湖南衛視帶來超過新台幣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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