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勝福:監事勿和法院唱反調

看板pts (公視)作者 (沉潛)時間15年前 (2010/08/19 04: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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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標題:陳勝福:監事勿和法院唱反調 新聞來源: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8180261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8日電)公視代理董事長陳勝福今晚表示,法院已確認代理 董事長推舉過程合法,他籲請監事不要再與法院唱反調;他並誓言,要將「掏空公視 資產的人繩之以法,給人民一個交代」。 陳勝福在13日代理公視董事長,但監事黃世鑫與林筠認為推舉程序違法。陳勝福表示 ,在他5月間代理董事長時期,撤回8位董事假處分時,監事會提出同樣的質疑,當時 公視董事長鄭同僚並向法院提出異議,質疑他代理董事長的效力。 陳勝福指出,當時法院的見解摘要如下:「至監事會聲明代理董事長之推舉程序未循 法定程序乙節,公共電視法第17條僅規定董事互推一人即可,未有應循如何程序始得 為合法之明文。」 他說,推舉過程已獲法院確認,希望監事的意見不要經常與法院的裁定不一樣,讓經 營團隊無所適從。 陳勝福表示,監事「至少要告訴外界,推舉代理董事長的『法定程序』是什麼吧?可 是監事們所提出的,頂多是個人的見解,而非法律的規定。」陳勝福透過律師邱琦瑛 表示,推舉代理董事長是除他以外的10位董事共同推舉,推舉書已送交新聞局,符合 所有法定要件。 至於公視財務運作的問題,陳勝福說,如果監事對公視的財務運作真的有信心,不妨 稍安勿躁,讓他好好的查清楚。他說:「若公視的財務運作真的有不清不楚的地方, 那麼除非我無法行使董事長職權,否則有多少,我就函送多少,一定盡全力把掏空公 視資產的人繩之以法,給人民一個交代。」 公視監事今天稍早發表聲明表示,陳勝福不具公視基金會代理董事長的資格,對內不 得執行代理董事長職務,對外也不得代表公視基金會;公視監事並表示,公視財務算 運作完全公開透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8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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