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西門町行人徒步區街頭藝人登記管理辦法」自98年5月11日起

看板streetsinger (街頭藝人)作者 (菸害防治法是違憲的行為)時間15年前 (2009/05/11 00:4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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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町行人徒步區街頭藝人登記管理辦法」自98年5月11日起受理登記、進行試辦!   本局委由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西門紅樓管理、並訂定「西門町行人徒步區街頭藝人登 記管理辦法」(附件一),自98年5月11日起受理登記、並進行試辦,第一階段為期兩個 月(至7月11日止),如遇爭議、商家反映等,可隨時修正、停止試辦。  西門町行人徒步區可供街頭藝人登記使用的24個展演點,將以繪有本市街頭藝人 LOGO的地貼予以標明,涵括漢中成都路口廣場(真善美戲院前廣場)、漢中峨眉路口、 漢中街路段(峨眉街、武昌街間)、漢中武昌路口(屈臣氏廣場)、武昌街路段(漢中 街、西寧南路間)、武昌街路段(西寧南路、昆明街間)及武昌街路段(昆明街、康定 路間)等七個路段範圍,分別開放予表演藝術類(音樂性、肢體等動態表演)、表演藝 術類(限無使用擴音器之表演)、視覺藝術類、創意工藝類等各類型的展演活動(詳附 件一、附件二)。街頭藝人應於展演日之前一週內(但不含例假ꐊ憿^辦理登記,隔週一至日之展演,管理單位每週五於網路公告表演名單及展演地點。 如登記後未使用、未按時退場,該登記管理辦法亦有所規範(詳附件一)。連絡登記請 洽:「西門紅樓」電話:(02)2311-9380分機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82.203

05/11 20:26, , 1F
以後不能想唱就衝了...
05/11 20:26, 1F

05/12 01:05, , 2F
看了一下圖 感覺文化局有意把街頭藝人集中在武昌街上~
05/12 01:05, 2F
文章代碼(AID): #1A1mEyXa (streets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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