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第六屆台灣十大傑出街頭藝人選拔活動
第六屆台灣十大傑出街頭藝人選拔活動辦法
1、活動宗旨:為推動台灣之街頭藝術表演,傳承與發揚街頭藝人之特殊技藝,使台灣街
頭藝術得以興盛,並登上國際觀光舞台。本次活動為第六屆舉辦,本會再度規劃了【一張
證照、遊藝全台】計畫,整合政府與民間業者提供的表演場地,與地方政府場地管理單位
的認同配合,將進行全台通行的街頭藝人證照甄選,希望有意從事街頭藝術表演工作者,
可以踴躍參加。更希望支持我們【一張證照、遊藝全台】計畫的各政府或民間企業單位加
入本計畫中。
2、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3、主辦單位: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
4、執行單位: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
5、協辦單位:地壹創媒、兆赫電子
6、參加資格:年滿18歲以上,領有各縣市街頭藝人證照者。
7、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8年12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
8、甄選時間:98年12月27日【日】10:00~12:00,13:30~16:30
﹝報名者出席的正確時間請以接獲通知為準﹞
9、活動地點:【車埕車站】。﹝集集線火車的最終站﹞
10、評選方式:以每一組【獨立攤位】表演方式,由評審團巡視評定。
11、報名表索取方式:
◎請上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網站http://www.busker.org.tw下載。
◎通信索取報名表,請附【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並親自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於11
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台中市408南屯區文心路一段182號14F-3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
收
12、報名費用:免費。
13、報名方式:
(1)以掛號郵寄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寄出報名表。
(2)以e-mail方式將Word文字檔報名表格寄至e-mail:willyc57@yahoo.com.tw
(3)於報名表附活動【作品】相片或表演照4X61張【請以JPG檔】相片,於報名截止日期【
郵戳為憑】前,寄至地址:台中市408南屯區文心路一段182號14F-3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
會收【信封註明:第六屆台灣十大傑出街頭藝人選拔活動】
(4)正確報到日期、時間、地點將以專函通知。
※注意事項:
◎請於報名資料袋中,附上貼足郵資25元之郵局標準信封,並親自註明報名者的姓名、收
件地址。若無附回郵信封者,視為資料不足,不得參加。
◎所有報名表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備份。
◎詳細評審辦法、獎項、獎品,將視報名項目、人數、組別情況,另行頒佈之。
◎報名項目不拘,只要是適合於街頭表演,如:音樂、美術、舞蹈、民俗、雜耍…等皆可
。【附註:純粹以卡拉OK伴奏演唱者,不得報名。】
◎參賽者須自備所需之表演器材、創作材料及道具等,以符合街頭藝人之表演精神。
◎報名表若有填寫不實、缺少相片資料、未附25元回郵信封…等情形者,一律以棄權論,
請務必詳細填寫、核對。
◎所有入選者有機會成為「台灣街頭藝人表演團」之成員,得隨團做巡迴各地公益性活動
。
◎所有入選者的表演內容及作品將收錄於【第六屆台灣十大傑出街頭藝人】之年鑑書籍、
CD/DVD光碟中作為歷史典藏,並且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作為宣傳與推廣街頭藝術活動用
途。
◎表現優異者,將依評審團評定成績頒發【台灣街頭藝人協會街頭藝人展演許可證】,並
可獲協助安排演出機會,或至全國配合場地表演。
◎所有參加者之表演不得有色情、不雅及違反政府相關法令的規定。
◎參加選拔者一經報名,即表示同意接受與遵守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定。
14、以上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須要逕行增、修、刪,相關資訊可上協會
網站http://www.busker.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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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大啖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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