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尋找漫畫千里馬徵選活動
你腦袋裡充滿著創意和故事嗎?
你從小就想成為漫畫家嗎?
行政院新聞局即日起舉辦尋找台灣漫畫千里馬計畫
只要上網登錄作品,就可以參加選秀活動
優勝者不但可以親眼目睹知名漫畫家的風采
向資深前輩討教學習
還有機會出國進修
想要從事漫畫相關職業的你
快來展現你的潛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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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說明
辦理選秀活動,徵選具潛力之漫畫專業 (含漫畫繪者、編劇、編輯等人才),且有意願從
事漫畫相關工作之人才。除邀請國內外專業人士授課、演講或座談等進行培訓之外,另安
排獲選之人才於國內漫畫出版社或公司實地見習,瞭解相關作業方式。並於其中推薦獲選
人才中適合且有意願長期在漫畫界發展之人選出國見習。
相關資訊請上活動官網查詢
http://www.cartoonist.tw/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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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秀辦法:
(一)定義
1、專業級:
需在動漫相關產業任職2年以上
作過編輯、編劇等相關職業2年以上
有傑出成績如開個人畫展專欄
2、一般級:
熱愛漫畫產業且未在動漫相關產業任職滿2年者。
(二)「尋找台灣漫畫千里馬」選秀活動
1、活動時間:即日起至98年9月13日(日)(暫定)
2、活動地點:
初選:活動官網
決選:華山1914創意園區
3、收件截止日期:簽約日起至98年8月31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4、作品規格:
(1) 漫畫繪者(漫畫繪者以「電子檔」方式繳交:jpg、gif、png)
⊙ 方式:單張插畫、6頁以內漫畫、單格漫畫、四格漫畫不拘
⊙ 規格:A4(297 x 210mm)
⊙ 色彩:黑白、彩色自由選擇
⊙ 解析度:300dpi 以上
⊙ 主題:不限
(2)編輯
A、專業級:提出自己編輯過、並發行上市的刊物,含書籍、雜誌等等。不以漫畫產
業為限。該發行本上須名列編輯群中
B、一般級:提出自行編輯的作品,不以漫畫為限
(3)編劇
A、專業級:提出自己創作、或曾經擔任相關職務之證明。含電視、廣播等等,不以
漫畫產業為限。
B、一般級:提出自行創作之劇本,不以漫畫為限
5、報名方式
(1) 報名須繳交的資料
⊙ 作品(漫畫繪者須提出原稿)
⊙ 報名表(自官方網站下載)
(2) 繳交方法
A、線上:透過官方網站報名
B、寄件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31號4樓
※ 注意以及參考
(1)漫畫繪者組作品解析度必須要在300dpi以上,以圖檔形式存入光碟寄至忠孝東路
二段31號4樓或上傳至活動官網,繳交後作品的彩色輸出狀態有可能會跟原來的作
品有所
不同。
(2) 漫畫繪者組接受電子檔,不接受原畫作品。繳交的光碟資料不會再歸還。
(3) 編輯及編劇組可以現有作品參賽。電子檔或紙本不拘。
6、評審方式:
(1)初賽-網路投票+評審評選:98年9月1日至98年9月8日
漫畫繪者:網路投票30%+評審評選70%
編輯編劇:評審評選100%
※第一階段評審:朱鴻琦、蕭言中、王平、李勉之、鍾孟舜。
(2)決賽-現場評選&展出:98年9月13日
初賽優選作品100名,將移至華山1914創意園區展覽,並邀請國外知名漫畫家於會場
內評
選。各組評選出的30名優勝者(含編劇及編輯),將有機會免費參與專業級的培訓
計畫。
※培訓及見習活動請參閱培訓計畫網頁
※第二階段評審:日本§里中滿智子、韓國§李賢世、香港§溫紹倫、台灣§朱鴻
琦、馬來西亞§蔡再鴻
7、徵選獎勵
徵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官網,並電話通知優勝者。優勝者將有機會參與國內漫畫產
業見習及相關培訓課程
8、備註
(1)爲擴大政府對漫畫產業推廣之功效,參賽獲獎作品之著作人,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
行政院新聞局得無償使用該著作,作品審查完畢後,得 獎作品得擇期公開展示、觀
摩並將製作為成果專輯及展覽。
(2)作品寄送需加裝厚卡紙保護,以免郵寄期間作品折損,或親自送達。
(3)凡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補充之。
(4)參賽作品需具原創性,不得有抄襲及改寫之情形,已印行或公開發表過的作品,請
勿参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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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9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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