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街案」證據不足 港警主動撤銷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時間20年前 (2005/07/11 13: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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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街案」證據不足 港警主動撤銷 大 記 元 > 新聞 > 港澳新聞 法 輪 功學員在深水埗桂林街的講真相攤位。(大 記 元資料圖片)「阻街案」證據不足 港警主動撤銷 【大 記 元7月10日訊】﹝大 記 元記者文昊宇香港報導﹞「警方不控告你,沒事啦,你可以走。」7月8日,沙田地方裁判處法官對莫仙群說。 香港法 輪 功學員莫仙群被票控於去年12月31日下午4時05分至4時55分期間,在深水埗桂林街阻街。此案原定於7月8日在沙田地方裁判處判決,不過,莫仙群早於7月5日已獲警方通知,著她到警署拿取信件。原來那是一封警方撤銷指控她對行人和車輛造成阻礙的通知書。 莫仙群手持法庭檢控通知書。(大 記 元資料圖片) 據莫仙群回憶說,去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她像往日般到深水埗桂林街,派發有關法 輪 功廣傳全球60多個國家及法 輪 功學員在國內受到殘酷迫害的單張,至到約下午3時許4時,兩名軍裝警員走過來,要她拿身份證出來,並告訴她說「999」報案中心收到8至9通市民的電話,投訴有人阻礙街道,並把她的身份證資料抄寫下來,然後沒有再說任何話就走了。後來,莫仙群收到法庭的信函,才知道被控告阻街。 收到這封信,莫仙群第一個反應是:我並沒有做錯。她並不怕。而她的丈夫,雖然沒有修煉法 輪 功,但獲悉後並沒有反對她再到街上派發傳單,只是輕描淡寫的說,最多不是被法庭罰幾百元。不過,莫仙群深信自己是無罪的,一定可以贏官司。 莫仙群表示,她被警員抄下身份證資料時,還有另外兩名法 輪 功員在桂林街派單張,不過,警員並沒有理會他們,只是直接走到莫仙群跟前,也沒有查問她任何問題她就離開,並沒有發出口頭警告。 桂林街平日行人並不多,法 輪 功學員所擺放的黃色展板放在行人路的兩旁。行人路面的濶度約有7米,而不是警方證詞上所說的4米。另外,警方控告莫仙群於去年12月31日下午4時05分至4時55分期間阻街,但警員找莫仙群並抄下她的身份證資的時間卻是下午3時許至4時這段時間。之後,警員也沒有折返調查。 莫仙群說,警方根本沒有她阻街的證據,所以自動撤銷檢控。 莫仙群逢周一至周五下午2時半至7時,都會到深水埗桂林街派發法 輪 功單張,一直派了近5年。被問及到底是什麼讓她堅持了5年,有人傳說法 輪 功學員都收了錢派單張,莫仙群強調,她是自發義務派傳單的,絕對沒有收一分半毛錢。她指出,在還未沒修煉法 輪 功之前,她是那種不想活的人,因為她患上椎間盤突出,又有婦女病,可以說是百病纏身,經常要中港兩地來回走看不同的中醫和西醫,但都治不好。後來在街上收到法 輪 功的傳單,於2000年開始修煉。她說,煉功不到3個月,身體的病痛全部痊癒。 除了因為想把自己修煉法 輪 功後的個人得益告訴別人外,莫仙群說,她也希望呼籲市民關心法 輪 功學員在國內遭受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等人的迫害的實情。她說,江澤民因為妒嫉法 輪 功的修煉者人數比中國共 產 黨黨員還要多,深怕有一天會被推翻,所以從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 輪 功和迫害法 輪 功學員。不過,莫仙群強調,法 輪 功不會跟他鬥。 5年來日以繼夜的派發法 輪 功的單張,莫仙群表示,這幾年曾有幾次警員前來查問,指接到投訴,指她們的聲浪太大,滋擾附近的市民安寧。不過,警員來到調查後,發現她們的喇叭發出的聲響並未構成任何影響,便走了。 這是法 輪 功學員在香港第二次被控告阻街。對上一次發生在2002年3月,當時在西區中聯辦正門外16名和平靜坐請願的法 輪 功學員遭到警方強行抬走,其後被控以阻街等罪名,西區裁判處後判處全部罪名成立,法 輪 功學員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院推翻部分控罪,法 輪 功學員再上訴到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於今年5月5日裁定上訴得直,推翻全部控罪。 (大 記 元資料圖片) ( http://www.dajiyuan.com)7/10/2005 12:50:40 AM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5/7/10/n980707.htm
文章代碼(AID): #12qW1g00 (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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