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委會放寬就保規範 失婚外配權益不失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 (阿川)時間13年前 (2012/08/05 01: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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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勞委會修法放寬失婚外配准 予繼續居留者,仍可參加就業保險,新法已自7月13日生效,2萬6,887人加保受惠。 民國98年就業保險法修正施行,規範受僱工作的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及港澳配偶,都可參 加就業保險,為考量新住民受僱期間仍可能面臨失業風險,進一步擴大就業權益保障,勞 委會此次修正施行細則,放寬失婚外配在婚姻關係消滅後,經准予繼續居留者,仍可參加 就業保險。 此外,為讓作業流程更加簡化,減少民眾困擾,勞委會也一併檢討施行細則中的實務作業 程序,包括企業主如果透過經濟部「公司(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辦理投 保手續,就可以免附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及工商登記相關文件。 而非自願失業的民眾,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求職登記時,則可以免附戶籍地址或申報流動 人口登記文件;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者,只要回任原任職單位,不得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等。 (責任編輯:敏清) 資料來源: http://tw.epochtimes.com/b5/12/8/4/n3651092.ht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80.11
文章代碼(AID): #1G7LVa2W (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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