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想考音樂檢定/文憑考試者請小心!

看板Flute (長笛)作者 (gelby)時間16年前 (2008/10/10 22:51),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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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人遇過最誇張的考試經驗,在此與大家分享,也請有意願參加考試者,格外小心! 我於2008年八月二十九日到台北車站附近某音樂檢定考試考場,參加該機構每年僅一次的 長笛文憑考試。在我進考場教室前,櫃台行政小姐突然要求因為我必須提供‘二份’總譜給考官使用,但除了報 告以及曲目解說依規定需準備二份外,樂譜份數的要求在考試通知單上並無註明(註一)。我當時只有準 備一份原版總譜(在此總譜是指主奏樂器加上鋼琴伴奏)。小姐臉色頓時很難的口氣)要求我離開考場到便利商店儘快把所有總譜影印好。因時間緊迫,三首曲目(各首不只一 個樂章)總譜頁數很多,除了請伴奏老師到便利商店印其中一首,我只能搭乘計程車回家拿其它已 印好的總譜考場時已經遲到,情緒體力大受影響。考試表現嚴重失常。 考完當天我等待2小時後與該單位的主管(A先生以及B小姐)陳述事情發生經過並要求重 考,主管表示因考試時間已過且目前規定流程無法配合。我表示我準備了一年來應試,遇此嚴重疏忽, 感到相當委曲。B主管小姐聽後,突然誇張向我下跪對行政小姐態度表示很抱歉,我嚇到不知如何是好, 也跟著跪下來(請看英文投訴信詳細描述)。當天我寫信到國外考試總部投訴,等待幾天後, 仍無回覆。 我在9月1日到9月5日間,致國際電話以及寫email致國外總部給負責國際組的C小姐以及台 灣辦事處,皆無回覆。國外總部C小姐終於回email,表示在她的調查以及了解後,她代表總部認為 規定有註明需要準備總譜副本份數。且當時請我們立刻準備影本,是就近影印,並無建議 我們回家拿。C小姐表示希望等我成績出來後,再討論該事件。我回信表示不滿意該回覆內容, 因為成績在此事件對我已不重要。 由於考試單位一直無回應。我請某國外教育文化協會在台北辦事處以及某立委服務處助理 幫忙協調重考或退費(報名費近台幣11,000)。考試單位仍堅持要等成績出來(我不願等成績出來之後 再說是因為我怕他們會說是因為我考不好,所以故意找他們麻煩。) 10月8日水果日報記者調查後,說明根據某知名公立大學音樂系老師(應該是教授)的說 法,回應是"即使通知單上沒寫要準備∕影印的樂譜份數,考生還是要準備(印)。"該位記者 決定採用該專業老師的回覆,而不刊登此新聞。 *註一:連同上寄出的通知單內容共有8項,其中,第7與8項與考試應該準備之文件相 關。 敬啟者: 隨函附XX委員會2008年臺灣地區的文憑考試通知單。 請詳閱考試時間與地點,準時參加考試。遲到的考生將會喪失考試的資格與權利。 下列事項請您務必注意;以維護您的權益,且協助試務能夠順利進行。 1.考生必須提前15分鐘向櫃台人員辦理報到手續。 報到時須出示考生識別證或身份證明文件。 2.請事先考慮交通情況,不得用堵車等理由作為遲到藉口。 3.時間已確定,無法更改。 文憑考試是由二位考官共同主持,主考考官已經由倫敦安排確認。 4.凡缺考者一律不得補考。 5.若英文名有錯誤或其他記錄有錯誤,請核對後以書面方式告知更正。 6.自即日起開放考場出租,每半小時台幣300元,請先預約。若預約後不能前往練習,請 於前一天打電話取消; 若未取消預約且未前往練習,考場租金請於考試前繳交。 7.考試時需攜帶原版樂譜。如果不是背譜演奏的話,並應準備給考官的樂譜影本。 8.需要繳交曲目解說或報告的考生,應準備二份給考官,考場沒有出借電腦和列印的服務 。 9.備註欄符號說明:IT為需要考場及評語翻譯,I為只要考場翻譯,空白為不需要任何翻 譯。 謝謝您的合作 XX音樂事業有限公司 謹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1.29

10/10 23:05, , 1F
下跪 太誇張了吧
10/10 23:05, 1F

10/12 03:01, , 2F
第7條 ---> 你是背譜演奏嗎?如果不是,那他們其實說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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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3:02, , 3F
明白了,只是份數沒有說清楚而已,所以如果你有帶一份也許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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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3:03, , 4F
可以跟他們吵,都沒帶硬要吵的話就比較理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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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14, , 5F
結論:以後大家考試記得準備樂譜影本給考官 2份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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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15, , 6F
這個考試考官都是從國外來的 要重考幾乎不可能
10/13 20:15, 6F
文章代碼(AID): #18xslagy (Fl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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