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金曲] 為什麼陳珊妮得獎時全場突然冷掉啊..><"

看板Golden-Award (三金(金鐘 金馬 金曲))作者 (i love )時間20年前 (2005/06/01 01: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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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sper (馬桶先生)》之銘言: : ※ 引述《numblife (i love )》之銘言: : : 這位施主,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 : 並不是陳珊妮是非市場主流,(黃耀明曾說,陳珊妮是他最欣賞的台灣歌手) : : 而是要看你定義的『市場』在哪裡? : : 我並非陳珊妮的粉絲(甚至專輯她的專輯全部歌曲我都還沒從頭聽到尾過) : : 但是,我想說是一些自己的看法: : : 在所謂的underground市場,或許陳珊妮才是主流。 : : 誰說大眾市場就是所謂的、大家一定非得接受不可的『主流』市場呢? : : 想當初,聯合公園也是從uuderground唱起來,今天站上全球流行樂的舞台, : : 你能說他們是非主流嗎? : : 若把蔡依林、周杰倫放到underground市場去考驗 : : 或許還不見得popular,或許變成『這個』市場中的二流,都有可能。 : : 所以這純粹是taste的問題 : : 音樂的國度 沒有主不主流 只有喜不喜歡 畢竟這是很主觀的東西 : : 不要拿市場來壓制一張好作品 : : 就是因為這個市場太需要被不斷維持它的龐大利益規模 : : 所以那些主流音樂跨國大公司,才每年一直不斷的在發行一堆垃圾音樂 : : 進昂貴錄音室修出來的作品 居然還出現一堆沒有特色、聲音普通的專輯 : : 還要賺我們三、四百塊 : 我想zuki78板友指的”主流市場”是在指類似廣播電台會很常播的流行音樂吧... : 多數人, 大部分人知道的,純粹是數量上的差別.畢竟越多人知道的,就越”主流”, :  要注意的一點是”主流”不一定代表就是”好”, 一個音樂的好與不好是很主觀的, : 也就是說: : 主流不等於是所謂的好, 一個音樂的好不好是看個人的喜歡 : 就我所知, Linkin Park從underground唱起來, 唱到後來變受歡迎了, 進入了大眾市場, : 如今在美國電台還是經常聽的到Linkin Park的歌, 如此一說, 你不能說Linkin Park仍是 : "非主流音樂", 而是它已經變成了"主流", 因為人人皆知了. 而人人皆知的地步, 就是 : 所謂的"主流". : 我必須再次強調"主流"和"音樂好壞"是沒有關係的, 主流只是一種人數上的簡稱, 很多人 : 知道, 就是主流, 而相對的比較少人知道的, 就是非主流, 同樣的"非主流"也更不代表 : 說這音樂是不好的, 純粹是因為沒有很多人知道. : "主流市場"這詞只是在形容"有多少人知道", 這詞也是存在的, 因此若說 : "沒有主不主流 只有喜不喜歡" 也不精準...沒錯, 音樂在好壞上是沒有主不主流之分的, : 好壞完全介定於個人的看法. 重點是人數, 一個norm, 多人知道, 就是"主流"...純粹是一個 : 便於表達意思的數量名詞, 與好壞優劣無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關係, 因此先別急著否定 : zuki板友的意見, 我想這之中一定有字面上的誤會...   :非常感謝assper網友的回應。 我想我沒有要誤會誰的意思....(我只是說"我不同意"...我想,民主時代大家應該都有 同意、不同意的權利) 看了回應的內容 由於深怕自己孤陋寡聞 於是認真的在google上又神一下: 「主流」乃大多數之謂也,即掌控大多數人胃納者就是主流。「非主流」則是相對性的 說法說法。一般來說,在「主流」之外的,即稱為「非主流」,它不必然是好或壞。 「主流/非主流」,只是兩元論的一種延伸。 所以,從這點來看,有立竿見影的清楚了。陳珊妮在underground市場,是主流,(因為 在underground,她的fans勢必比周杰倫多,即所謂的多數,既然掌握了多數,何以不能 稱之為主流。反之,在流行大眾市場上才有『多數可見』之歌迷的周董,在這個市場, 才能叫主流。) 簡言之,這種事,終究歸結到市場結構性的問題。 但是,國外的音樂發展,早就不會存在這種主流、非主流的歧見。 而且,許多非主流製作,早就以他們令人激賞的音樂水準,證明了一切。 台灣的唱片公司,總是喜歡叫一些男孩女孩團體來台灣宣傳,即使他 們有些在歐美根本沒人理。我想,原因很明顯,台灣的流行音樂市場接受度相當窄, 長期以來只接受一些俗稱的芭樂歌,整個市場幾乎都是這種商品。 話說,雖然歐美市場也是有主流非主流之分,台灣並沒有特別奇怪。 可是仔細的研究之下,台灣的主流與非主流之間的界限,似乎幾近於情歌與搖滾樂 的界限,或是幾近於「可以去KTV唱的歌」與「樂團的歌」之間的分野。 這是否又是另一個使人難以理解之處? 反觀歐美的主流市場其實是包羅萬象的,你可以在他們的排行榜上看到各種東西, 主流與非主流的界限,只在於有沒有大唱片公司願意簽約與宣傳而已。而且今日被定義 為非主流的東西,以前可能曾經在市場上風光過。七0年代風行大西洋兩岸的PUNK, 現在只剩下一些餘黨繼續奮鬥;你如果錯過了九0年代初期,你就不會了解Grunge受歡迎 的程度,和kurt在九0年代的地位。現在歐美的男孩女孩團體,大概也只是這種主流及與 非主流的循環的必然現象罷。那個當年號稱九0年代最受歡迎的偶像團體接招合唱團,羅 比至今大放異彩,而他當年玩的,正是搖滾樂。 台灣樂壇的生態和國外實在很不一樣,唱片工業和消費者是不是被搖滾樂和樂團養大的 ,而是被一群沒有創作能力的歌手和包裝精美的偶像養大的,在台灣,會作情歌的人自 己出來唱叫「創作型歌手」,長像很吸引人叫「偶像派藝人」。 ,所有流行樂只有「快歌」與「慢歌」之分。其他的,幾乎不被主流市場接受,通通埋在 小小的非主流空間之中,孤獨的做著不為人知的創作。主流唱片公司不愛,主流媒體不理 ,等到哪天或許大唱片公司良心發現,或許金曲獎得獎,大家才會感到錯愕或不可思議。 (文章來源:是誰站錯了位置──談國語主流音樂市場 文:U.ELTON http://bbs.music543.com/ournet.pl/music543/music543-3/Hua-Wen/articles/A0VFE7F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93.2
文章代碼(AID): #12d9y43V (Golden-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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