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有點認真了!!

看板Hip-Hop (嘻哈音樂)作者 (狗腿誠)時間17年前 (2008/07/30 13:05),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正在公司上班... 越看越想Po文只好接起測網來戰一下!! 主要是我不認同J大的一些觀點... 所以我去查了一下資料.. 所謂可受公評之事,即有關公益之事務(例如國家政務) ,或個人之活動而原受大眾之評價(例如發表著作、論文) 當然我想也包括了歌手的作品~~參劈,Machi的作品想當然也包括 所以就算是藝人也是需要受到公評的!! 再者真的需要受到社會公評的是今天三角褲她們的行為!! 如果今天她們可以不受公評... 那其他線上藝人呼大麻,酒駕是不是也可以不受公評? 而且她們給社會帶來不良的觀感是事實!! 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hiphop環境 是不是有可能就給外人貼上標籤!! 試問那些在推廣hiphop的人是不是很心酸? 再來說說這首歌詞... 麻及在地下國度烤秋琴... 就算是針對好了... 這整句話說穿了只是代名詞+地方名詞和動詞罷了!! 你真的不爽也可以拿參劈來做文章啊!! 熱狗調侃了那嚜多人都沒事.... 偏偏三劈一出你就來陰的... 試問麻吉不是眼紅是什麼? 就算在美國...雙方也事先舌槍唇戰一番才有可能動手腳... 我不知道J大的立足點在哪裡... 如果今天是machi寫歌回嗆或許我就覺得你的論點還可能接受.. 但是今天...她們動手了... 你的論點沒有絲毫存在的意義... 你能說他沒罪嗎... 況且三劈都沒還手..如果我要告... 我就要告蓄意殺人..重傷害.. 別人要保護三劈還被威脅... 這些都已經夠當犯罪行為了吧!! 我說版主阿...我這篇應該沒有很激動了吧!!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21.121

07/30 13:15, , 1F
只能說"可受公評之事"是個盲點 3劈也沒在歌詞評論什麼
07/30 13:15, 1F

07/30 13:16, , 2F
推你的認真文 Good
07/30 13:16, 2F

07/30 13:17, , 3F
如果某J硬要凹 也只是凹說媽及不算是公眾人物 對牛彈琴呀
07/30 13:17, 3F

07/30 13:20, , 4F
J對公眾人物的定義到底是哪位老師的見解 真想知道~
07/30 13:20, 4F

07/30 13:36, , 5F
我覺得硬凹的話.理性的人一定會凸!有凹一定凸.推這認真文(菸
07/30 13:36, 5F

07/30 14:36, , 6F
我在八卦版說過 連幫派都會先談判才動手 二話不說就動手
07/30 14:36, 6F

07/30 14:36, , 7F
只能算小癟三行徑
07/30 14:36, 7F

07/30 17:13, , 8F
如果有人取名"狗屎"還怕人罵它"狗屎"是不是很好笑?
07/30 17:13, 8F
文章代碼(AID): #18Z_QZBt (Hip-H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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