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該被尊重的,是嘻哈少年---政小四
※ 引述《cbom (浸泡在indie rock裡)》之銘言:
: ※ 引述《Bboyz (damn)》之銘言:
: : 所以很希望在這個版裡面可以看到真正的"peace"....
: : 如果DJ沒有了Dancer....那他放的歌就只有DJ會欣賞....
: 其實說真的....不是每一個Hip-Hop的製作or創作人都是DJ(應該七成以上都不是)
: 而且聽Hip-Hop的人不練街舞的人絕對比練街舞的人多很多倍....
: : 如果Dancer沒有了DJ....那就比較沒有好音樂可以拿來跳舞....
: 令我難過的是我身邊跳舞或是我們學校熱舞社的朋友
: 肯花錢去買Hip-Hop CD的實在很少....大部分不是互相燒來燒去不然就是mp3滿硬碟
: : 相信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都是同一個文化圈裡面的人...
: : 為什麼要去排斥對方呢....我相信不管是跳舞的或是聽音樂的....
: : 都有令人討厭的人在....還是希望大家可以互相接納....
: : 不然台灣的hip hop就永遠活在鬥爭之下不會進步吧...我真的是這樣認為....
: 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沒有一竿子打翻整條船的意思^^"
恩 我也認同CBOM的想法
其實以我來說 我把這裏當成是西哈"音樂" 討論版
因為分類在音樂類型裏 綜觀本版古今文章
音樂話題約佔八成 情色佔一成 剩下一成是其他雜項包括噴漆和DJ
這是這個版的特色 聽嘻哈音樂 很多人都會想點點頭 搖搖臀
但是和DANCER那樣練家子的跳法不太一樣 而喜歡音樂
也可以放音樂給他人聽 不見的要接哥街的天衣無縫 加點SCRATCH才叫好樣
DJ 絕對不用特別需要DANCER 只需要懂得聆賞 跳的開心的聽眾
DANCER必須要的也不是DJ 需要的是一台CD PLAYER 數片CD 空地 最好有大片玻璃
如果跳舞的朋友覺得在此受到次等公民的待遇 只要你和大家一樣把自己當作
一個純粹的音樂愛好者 我想一點都不受到歧視 反過來想 在台灣現實生活中
嘻哈文化中的街舞部份群眾 享用了最多的資源 還可以跟老人搶中正紀念堂
DJ 和MC從來也不奢望可以在國父紀念果門口當街賣藝 這也是公共空間啊
而更別說噴漆仔想在總統府旁噴漆了 就只有你們練舞的人最幸福
還有哪所高中大專院校沒有熱舞社?還有串連性的全國舞展 拉贊助也是最好拉
整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 都認為跳街舞= HIP HOP 那其他喜歡聽音樂的人
玩DJ的人 練饒舌 玩噴漆的 才是真正主流價值觀下的嘻哈次等公民
有誰開過記者會抱怨過嗎 好不容易有一個不用受歧視的空間 偶爾對現狀有些抱怨
爾等跳舞一等公民 還要殺出來說我們不是 希望我們一視同仁
天阿 簡直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覺得挑起戰爭的 不是弱勢的單純愛樂者
而是佔盡資源與優勢的嘻哈舞者 享用西哈符號旗幟的西哈舞者們
在如此不公平的環境 你們還想講求什麼公平 要PEACE嗎
在討論音樂的地方 單純的當一個音樂欣賞者 不要有先入為主的態度
相信你完全不會感受到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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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手金針穿雲綢 譜成宮商樂府凝脂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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