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官僚擺譜限制多 台北拍片大不易

看板Indie-Film (獨立電影)作者 (外面的世界)時間17年前 (2008/10/25 10:03),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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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5 自由時報 記者鄒念祖╱專題報導 「練習曲」帶動單車環島運動,「海角七號」掀起恆春觀光熱潮,成功的電影足以影響人 心,開創風潮;然而,在台灣借場地拍電影,南北還是有差異。 高雄腦筋動得快、企圖心強,搶先推出影展得獎獎金與輔導金,市府新聞處也主動協助業 者租借場地,電影業界指出,新聞處的公文不只在高雄市,連高雄縣與屏東縣都很吃得開 。台北市則是今年祭出1200萬輔導金,成立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急起直追與相關單位協調 。 高雄捷運電話搞定 台北捷運麻煩多多 導演林育賢在台北拍過「六號出口」,前一陣子也在高雄拍攝田中千繪主演的新片「對不 起,我愛你」,他以自身經驗為例指出,在高雄拍捷運只要一通電話就搞定,在台北拍捷 運卻是麻煩多多。 台北市捷運公司規定一天只能拍攝4小時,不管是在車廂內、車站裡甚至是捷運出口,攝 影器材與燈光都不能放在地面上,也不能使用捷運站內的電力,為的是怕影響乘客行進動 線。 林育賢表示他可以理解捷運公司「乘客第一」的考量,工作人員扛著機器很辛苦,但也只 能配合。但他不明白為何在捷運站出口拍攝,也要受到4小時的拍攝限制。「六號出口」 的主角是西門町六號出口的年輕人,捷運出口的戲份很多,不得已只能趁著半夜偷拍。 拒絕協拍 理由一大堆 北市捷運公司也不配合拍攝「怪力亂神」或槍戰題材,蘇照彬導演的「詭絲」只好自己搭 建一個捷運車廂拍張震被鬼追的戲;北市捷運也不允許在捷運站前拍翻車,「詭絲」劇組 只好用剪接的方法帶過。 當年林正盛導演拍攝「愛你愛我」時,為了讓李心潔飾演的檳榔西施當街攬客,需要在台 北市的市民大道搭建一座檳榔攤,向轄區警察局申請多次都不通過,後來劇組搭景趕拍, 卻遇警察取締,理由竟然是「馬市長不鼓勵吃檳榔,所以不能在台北市拍攝檳榔攤的場景 。」 台北101太ㄍ一ㄥ 阿湯哥謝謝再連絡 當蝙蝠俠從香港最高的國際金融中心一躍而下,維多利亞港的夜景也盡收眼底。隨著「黑 暗騎士」全球熱賣,根據香港電影發展局的估計,帶來的旅遊與其他效益超過港幣5億( 約台幣20億5000萬元)。這還沒計入劇組在香港拍攝9天,僱用當地工作人員200人,立刻 帶來的港幣4000萬收益(約台幣約1億6400萬元)。 電影行銷國際 台北無緣擦身過 台北101大樓也以「世界最高大樓」聞名國際,但迄無一部像「黑暗騎士」這樣的大製作 在此取景,藉由無遠弗屆的影像魅力,將台灣行銷國際,也讓大家賺進新台幣。 「黑暗騎士」赴港拍攝,起因於10年前導演克里斯多福諾蘭曾到香港參加香港電影節。而 其實兩度來台的湯姆克魯斯也看上過台北101,有意讓他監製、主演的「不可能的任務3」 來台北拍攝,可惜最後卻破局,為何破局?台北101的公關經理謝文的說法是「不適合」 。 「不」片劇情安排阿湯哥跑到頂樓,大樓的警衛朝他開槍,阿湯哥從樓頂一躍,跳到隔壁 大樓。謝文表示,101沒有佩槍的警衛,隔壁也沒有別的大樓可以跳,與實情不合,他又 說當時101甫落成,大樓內部還是工地,雙方都覺得不適合而未合作。 但「不」片是在2005年拍攝,當時台北101的樓頂、內部早已開放啟用;至於跳隔壁大樓 ,用剪接與特效處理就OK;且電影常屬虛構,觀眾豈會介意101警衛有無佩槍;香港拍 攝「黑暗騎士」,難道世上真有蝙蝠俠?台北101在電影拍攝上,不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嗎? 政策畫地自限 版本因人而異 謝文強調101出借場地的標準就是謝絕吸毒、色情、暴力與死亡;先前「台灣霹靂火」曾 來商借,101就以該劇講述的是家族企業,而101只有跨國企業為由拒絕。 謝文表示,101是台北市政府BOT建築,也盡量在配合台北市鼓勵影視產業拍攝的政策。最 近港星吳彥祖主演的「如夢」在101的一樓大廳取景,原本在劇本中,台北的場景全都出 現在吳彥祖的夢境裡,但未強調是哪個城市,101主動要求導演羅卓瑤加入3秒鐘的大樓外 觀定格畫面,藉以強調台北特色。 據悉,101已主動邀請成龍以101做為拍攝場景,成龍欣然同意。只是成龍的電影向來拳腳 相向、打打殺殺,難道就不違背101的拍片準則嗎?謝文表示:「成龍的電影是動作喜劇 片,死掉的人都沒見血,所以沒有問題。」 新聞局協助各縣市 推動地方影響力 「海角七號」成功行銷恆春觀光,各縣市政府都見識到用電影行銷地方的威力。高雄市與 台北市電影委員會努力吸引電影人去當地拍片,中央的新聞局也積極輔導各縣市政府成立 類似高雄與台北的協拍機構。 新聞局電影處副處長張裕然表示,幾年前「魔戒」帶動紐西蘭觀光,新聞局就注意到將台 灣視為拍攝景點的概念,但當時台灣的電影工業不振,新聞局的業務重點還是以製片輔導 為主。 張裕然指出日本已有100多個電影委員會,韓國也有20幾個,都是由地方政府所成立,目 的在結合影視產業推動觀光。目前台灣各縣市政府限於經費不足,初期將先成立協拍窗口 ,日後再成立專職單位。 各縣市政府為了吸引拍片其實存有競爭關係,但由於台灣不大,地方政府資源又不足,因 此新聞局規劃將台灣分為北、中、南、東與離島五個區,讓同一區域的縣市政府組成聯盟 ,不只可以資源共享,也可以將拍片景點做更好的包裝,對國外的拍片者會更有吸引力。 -- ※ 編輯: filmwalker 來自: 123.192.200.59 (10/25 10:04)

10/25 10:09, , 1F
應該是把整個文化產業整體看怎麼提升。
10/25 10:09, 1F

10/25 11:13, , 2F
看這新聞真的 唉 那天只是在捷運站外
10/25 11:13, 2F

10/25 11:14, , 3F
拍一個面交的景 警衛就來趕人了..何必呢
10/25 11:14, 3F

10/25 13:50, , 4F
看完這篇真的超痛心 官僚的眼界真是狹隘
10/25 13:50, 4F

10/25 13:50, , 5F
什麼都不能拍 她大概只准拍愛來愛去的戲
10/25 13:50, 5F

10/25 13:51, , 6F
之前在捷運拍戲時 也是要一直躲躲藏藏
10/25 13:51, 6F

10/25 13:53, , 7F
101最後卻找來超親共的成龍....無言
10/25 13:53, 7F

10/25 16:06, , 8F
太精彩了,官方民間都封建。
10/25 16:06, 8F

10/25 23:30, , 9F
所以觀光發展不好怪誰?腦殘官員一堆...
10/25 23:30, 9F
文章代碼(AID): #190dw2B4 (Indie-Fi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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