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涉黨政軍條款 罰28家系統台

看板MOD (中華電信MOD)作者 (守夜人)時間14年前 (2011/12/07 21:50),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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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文山等28家有線電視系統台因違反「黨政軍不得經營媒體」條款,去年遭NCC開罰, 業者不服而提訴願,行政院因此撤銷處分;NCC今天再審,仍決議各罰新台幣10萬元。 這28家有線電視系統台因有黨政軍間接持股,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違反有 線廣播電視法「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委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 統經營者」規定,去年遭NCC開罰10萬元。 但業者不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成功,行政院因而撤銷NCC處分;NCC今年7月召開聽證會 ,讓業者「把話說清楚」,作為再次審議的依據。聽證會上,業者均喊冤說,無法禁止黨 政軍資金投資上層股東,造成旗下廣電媒體在沒有故意過失情況下被罰,法令應檢討。 NCC今天再審此案,仍決議開罰。NCC發言人陳正倉坦言,黨政軍條款確實不盡合理,因很 多股東都是上市公司,無法限制誰來投資,卻只罰被投資人,被投資人其實很無辜。 陳正倉說,為解決這問題,NCC已提出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能放寬政府間接 持股不超過10%,目前修正案已獲行政院通過,仍待立法院審查。 但陳正倉也強調,NCC不能不開罰,在未修法前,「惡法亦法」,還是要依法處理。 NCC官員表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完成聽證後,可不經訴願,若業者仍不服,可直接向 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http://news.pchome.com.tw/entertainment/cna/20111207/index-13232526145796518006.html -- 才罰10萬$ ELTA表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68.133

12/07 23:31, , 1F
這個新聞有提到MOD嗎?
12/07 23:31, 1F

12/08 00:12, , 2F
沒有XD
12/08 00:12, 2F

12/08 09:48, , 3F
10 萬 真的很誇張的立法... 根本就是後門條款
12/08 09:48, 3F

12/08 21:46, , 4F
有線電視哦?不意外,政治談話節目一堆
12/08 21:46, 4F
文章代碼(AID): #1Etsyl0x (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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