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服務有爭議 台灣大「花蓮好好看」暫時移除頻道內容

看板MOD (中華電信MOD)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5年前 (2020/10/25 08: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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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tZu (良牙)》之銘言: : ※ 引述《andrewkuo ()》之銘言: : : 服務有爭議 台灣大「花蓮好好看」暫時移除頻道內容 : : 富邦集團旗下的凱擘公司申請跨區經營花蓮有線電視系統事業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 : 會(NCC)否決,但台灣大旗下的台固媒體隨即向同集團台灣固網租網路,在9月中 : : 旬於花蓮地區推出「OTT TV」形式的「台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服務,在機上盒除 : : 了搭載市場上純網路的OTT TV的服務,也有80個衛星電視頻道內容,引發「究竟是 : : OTT TV、還是變相經營有線電視」的爭議。 : : NCC本周派人在本周到花蓮地區觀測機房等設備,釐清網路架構、服務型態、電路 : : 接取對象、收視頻道等。NCC表示,台固先前表示是提供OTT TV服務,所以會請業 : : 者說明與有線電視或是MOD類型服務的差異。 :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4958661 : : -- : : 推 crazypeo45 : 最後第二段再次展示NCC有多無能 10/23 22:47 : 嗯?不懂,最後第二段有講到什麼特別的嗎? : 只是講一些技術上的說明罷了吧。 : : 推 tonyian : 還偷偷刪掉頻道耶 10/24 07:17 : : → kaky : 就是在花蓮不要提供跟現有有線電視還有中華MOD一樣 10/24 13:21 : : → kaky : 的服務不然就下架的意思嗎? 10/24 13:22 : 不是喔,這位大大您可能誤解了, : 其實發言人翁柏宗以前就在每週定期記者會講過了, : NCC 一直以來都是完全歡迎各家業者進軍 IPTV。 : 也就是若凱擘認為電信法比較好, : NCC 身為主管機關,一直都是抱持鼓勵的態度。 : 有線電視業者一直說要拉平管制, : NCC 一直沒有很積極要做所謂拉平管制, : 所持的藉口就是,本來就沒有任何規定說有線業者不能走電信法啊! : 現在台固媒體若要選擇走電信法,走 IPTV, : NCC 絕對超級大歡迎。 : 本來就 NCC 的藉口就是,你有線業者自己進軍電信業不就好了。 : 現在台固媒體自己「進軍電信法的領域」, : NCC 現在就是打蛇隨棍上,造成既成事實不更好!? : 絕對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口頭上)絕對超鼓勵,大鼓勵。 : 所以你看台固媒體自己怕到縮回去了啊。 : 就是怕主管機關趁機叫他轉型成電信業啊。 : 現在的問題點是凱擘/台灣大哥大/台固媒體把 IPTV 說成是 OTT。 : 其實這擺明了就是和中華電信 MOD 一樣是 IPTV, : 為什麼台固媒體說成是 OTT 呢? : 現在又懂得「刪掉頻道,保留真正的 OTT」就沒事? : 明顯就是凱擘/台固媒體的人也自知不合法。 : 大家也不用再裝了啦,凱擘/台固媒體自己都懂得這區別, : 還知道要刪掉哪一個,不要刪掉哪一個,是不是? : 先刪哪一個,明顯現在就是知道哪種合法、哪種不合法。 : 不管在電信法(舊法)還是三年後即將實施的電信管理法(新法), : 你電信設備沒送審,主管機關最嚴重是可以沒入的。 : 不管是舊法、還是新法,都是可以沒入。 : 沒入是什麼意思?直接把你的電信設備(機上盒)收歸國庫啊。 : 所以我之前文章就半開玩笑,這是有錢人的樂趣。 : 大家知道富邦是很有錢的,明知道沒送審,機上盒會被沒收, : 可是反正錢就是花在有意義的地方啊,機上盒又沒有不見, : 只是會被國庫收去而已,有錢人就是要花錢啊。這就樸實的樂趣。 : 那或許你會問了,中華電信 MOD 為何就不會被沒收? : 嗯,因為人家乖乖送審的關係? : 就設備有送審啊。就不會被沒收了。 : 不過說到底我猜 NCC 也不會做那麼絕啦, : 現在 NCC 大概就輔導凱擘/台固媒體更改營業規章, : 然後凱擘/台固媒體大崩潰不想改, : 然後中華電信在那邊看好戲這樣。 : (當初中華電信也是被 NCC 要求必須更改營業規章) : 先禮後兵,先「輔導」你轉型,不會第一步就走上沒收。 : 先讓凱擘/台固媒體承認你提供的就是 IPTV 嘛,怎麼不是呢? : 既然是 IPTV 就照 IPTV 的規矩走啊。 : 人家乖乖送審,你就跳過不送審,這說不過去啊。 : 你台固媒體自己去問台灣大哥大,他們電信設備有沒送審?有啊。 : 台灣大哥大有送審,你台固媒體就照著做了啊,對不對。 : 可能就機上盒沒收,或是更改營業規章,選一個囉! 違反有線電視法、違反電信法的哪條啦 講半天 沒有一個國家用你的行為是違反 刑法領域 或XX法領域 不要自創名詞啦 更不要說到底NCC是根據哪條法律 說你違反有線電視法/電信法 然後我是根據哪條規定不裁罰口頭警告就可以的 另外 機上盒"設備" 跟 "服務" 適用法規根本是兩回事 就算是凱擘的機上盒(具wifi/BT者)也一樣要通過 NCC 審驗 不是因為凱擘"服務"走電信法 而是因為機上盒裡面有wifi(射頻)裝置須依電信法審驗 https://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3562&sn_f=39279 "另為避免部分人士惡意混淆視聽,將硬體合格認證混充為內容認證 甚至做為宣傳行銷手段,NCC已於機上盒之審驗證明加註該會審驗認 證之性質及範圍....." 但是不會因為凱擘機上盒經NCC依電信法審驗 凱擘就變成依電信法提供"有線電視"服務 那是兩回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7.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D/M.1603585007.A.6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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