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奇美活動公關公司!
慘了,我前幾天去簽約了...現在才看到文章...
當天她和我說明model card的製作費用為1張38元,一次要一套(1000張)或半套(500張),
我選了半套15000元,當初繳了6000元的訂金,她們也給了我收劇。當天她們也說想馬上
拍照,但我說我還有事,能不能等6月2日再來,她們也說好。我比較在意的事,當天有簽
一份合約(叫"自由合作合約書"),當中第九條為:
本合約審閱期為三天,審閱期內乙方(我)得無條件解除契約,甲方(奇美活動公關有限公司)
應退還乙方預先支付之費用。但甲方為履行合約已完成訂棚等準備工作或已為乙方完成拍攝
宣傳照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拍攝宣傳照所支出之費用共新台幣壹萬伍千元整。【乙方已確實
審閱本條規定 xxx(簽章)】
事後,在和我朋友討論的結果,覺得她們有問題,我是在第三天(5月12日)打電話告訴她們
我想解約,她們也告訴我,那要付解約金15000元。但我一直覺得疑問的事,她們快就訂棚
了嗎?可是約合書還另一張為"同意書",內容為下:
同意書(A)
立同意書人(甲方): xxx (我為甲方)
立意書書人(乙方): 奇美活動公關有限公司
一、茲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安排訂棚(攝影場地),及相關工作人員(攝影師,彩妝師,造型
師…等),訂棚後不得無故取消,若有衍生任何糾紛行為,甲乙雙方得以履行奇美活動公關
有限公司之自由合作合約書之第九條。
二、訂棚拍攝時間: 95 年 6 月 2 日 14 時
三、上述條例甲乙方若有發生爭議,需循法律途徑處理,依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區。
四、本書自民國 95 年 5 月 25 日起生效。
底下為甲乙方姓名、地址、電話
想問6月2日我去時,還可以要回那6000元嗎?因為我是在第三天打電話跟她說我想解
約,但不確定的是她們有沒有訂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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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0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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