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懂了(關於鎂鎂)
我查了一下我的MSN紀錄和寄件備份紀錄 終於弄懂一件事情
不過我要先說:"鎂鎂你的通告真假 與我所PO的文-演藝電子報-並沒有直接關係!"
我之前回的文是"如果"通告是假的... 並未指控你的通告就是假的!!
我想 最大的問題 在於你的MSN帳號 和那位貞瑜的E-mail信箱
我和你(鎂鎂)在MSN上聊過幾次 你一下子說你有資料 隔幾天說再寄一次
我在MSN線上傳過資料給你 你收了 還回傳"鎂鎂合作說明"給我
但你要我再寄一次資料那天 你在MSN上卻不收了
還指定要E給angel_n_n2003(貞瑜)這帳號
我查了一下我的寄件備份紀錄發現 和你的資料傳送全都是透過貞瑜的帳號
只有在3/16號 我寄你的MSN帳號應徵統一麥香廣告演員 也就這麼一次
要不是網友發現這位貞瑜和其帳號是星銳的通告聯絡人(請爬文)
也不至於會把你和星銳扯在一起
其實之前還有網友說 你和李(王)某人的關係如何如何(但這是聽來的 不足為證)
本來都可以一笑置之 偏偏這時卻收到來自星銳的電子報
對於星銳避之唯恐不及的我而言 收到他家的電子報可是天大的驚訝(討厭的驚訝)
我是不知道你和貞瑜的關係為何 甚至有時會懷疑你就是貞瑜
但如果這些個人資料僅僅只是在你和貞瑜的casting身分手上
資料流出給星銳 讓他們來個"好心網友代訂電子報"
那你們會不會未免太不專業了點!? 加上你自稱是二手經紀
試問哪家經紀 會把自己MD的資料流給別家經紀!?
又如果是貞瑜本身就和星銳是互通的關係呢!?
我們會寄出資料所針對的是通告本身 是casting本身 並不是星銳!!
絕對沒有什麼代訂電子報 或者經手別人資料的權利與可能性...
這是在考驗一個casting對於所有MD應有的保護與信任吧!!
如果每一位casting都可以隨隨便便把MD資料流給別的經紀公司
那麼他們又把這份工作當什麼了!?圖利嗎!?
你說你把廣告業務轉給星銳 說黃袋鼠什麼的 也許資料是這樣流出去的
我只想說 黃袋鼠那個案子 跟我又無關 又怎麼會有資料流給星銳呢!?
莫非你就這麼隨便把全部資料都轉了手!?
並不是要把你打成一個十惡不赦的罪人 而是要告訴你一個責任與義務的關係
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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