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該繼續原諒嗎?!
看板Musicteach (音樂教學討論)作者it855407 (盜小君)時間13年前 (2011/03/24 15:15)推噓17(18推 1噓 35→)留言54則, 22人參與討論串1/3 (看更多)
教室裡的老師都認識很久了,大家就像朋友一樣。
以前自己還沒開店到處跑教室教學生的時候,常常遇見或聽人說過不少很〝精明〞的
老闆娘是如何的去要求老師或經營教室。
那時我常告訴自己,我希望我有朝一日開業了,可以善待和我配合的老師。
後來我的教室開業後,我承認我不是一個很棒的經營者,因為我並不喜歡管理職,
我只喜歡我的教學工作,所以我的經營模式說好聽點是自由,說難聽點就是鬆散。
在我的觀念裡,教室開店招收學生給老師,老師拿七成,教室三成,算起來老師才是
大老闆,教室只不過是收取微薄的水電、房租等開銷來提供場地罷了。
所以我都讓老師可以自己聯絡自己的學生,自行先向家長收取學費,待月底結算後,
扣除他們應得的成數,再將餘款交出給我。
就算老師要請假,我也都是跟老師說,你自己和家長安排好就好。
教室教材沒管制,有需要就拿,有拿得月底在報帳,缺譜告知我,我請櫃台幫忙訂譜。
甚至連教室的鑰匙每位老師都發一把,方便他們調課的時候,可以自由進出的使用教室。
我當配合的老師都是朋友,所以對他們都很信任。
不過世上甚麼人都有,多多少少還是會遇到不開心的事。
1.
因為老闆娘為了方便老師可以和家長直接協調請假、調課事宜,所以不管制老師可以和
學生直接聯繫。
就因為這樣,學生後來說不學了,其實是老師已經和學生說好要去家教。
會知道有這種事,是因為曾有老師太貪心了,排十個學生沒多久就都會陸續說不學了,
看她學生少了,好心要再排新的學生給她,她卻說原本時段她在其他教室有排學生了。
以上這部分都還是懷疑,被證實是因為老師夜路走多了,被同大樓我的學生家長看到,
我家長覺得奇怪,怎麼介紹給我教室的學生,到後來都變成我們的老師去家教啊?!
害我還得跟我學生家長解釋,不是我故意不跑妳女兒的家教.....
當然也有其他老師私接家教被抓包的情況,EX~家教學生後來又跑去其他家教室學,那教室
老闆娘剛好是我音樂系同學開的,所以就直接跟我回報,要我多加小心了.....
事後曾問私接家教的老師,老師辯解:『那是家長主動要求要家教的,她也很為難啊~~~』
(真是好妳個為難!)
2.
因為每位老師都可以自行和學生連繫上課時間,也都有教室的鑰匙可以自行開門,所以
有時候教室未登記使用的時段有學生來上課,我不一定會知道是哪一位,我都以為有可能
是臨時調課的學生,後來就曾查到,老師私接學生,並利用我或櫃檯不在的時段上課
(EX~星期天或早上時段),無償使用場地。
3.
老師私底下仲介學生去他處買琴。學生家長買了之後有狀況,都要我出面處理。
我問老師為什麼介紹家長去其他地方買琴?!
老師辯解說,我以為教室就是只有教學而已,沒有賣琴。(教室門面的展示琴放爽的?!)
另外,我曾問推薦學生到他處買琴卻出狀況的老師,學生去你介紹的地方買琴出狀況了,
為什麼你不出面處理卻推給我?!
老師的回答很讓人傻眼:『因為你是教室老闆娘阿!!!』
(是怎樣?!出事了才知道我是老闆娘嗎?!)
3.
學費一向都是讓家長直接先交給老師後,月底老師在扣除成數交給我。會這麼做是希望給
老師方便,讓他們手上有錢可以先運用,免去先前常用家裡有狀況等理由來向我預支。
結果就曾生過很多狀況~
學生家長提早來上課順便繳費,指導老師還沒來,所以我這老闆娘先〝代收〞。這一收才
發現,早在半年前老師已經向學生家長調漲學費為3200元了,但老師每個月向我申報的
學費依然維持2800元一個月。(後面陸續清查後才知道不只一位學生被調漲)
我知道老師可以成功調整教室學生學費那是她的本事,可是老師都是打著〝我說的〞名義
調的,講的好像她也是配合我的要求才去調學生學費的,還說我本來要求調3600元,是她
出面跟我講她很喜歡這個學生,我才同意學費收3200元的,後面還不忘補一句:我都幫
你們跟老闆娘爭取到優惠了,你們就不要去跟老闆娘多說甚麼了,不然她不好做事。
(難怪學生學費被調整都沒人來跟我反應怎麼調那麼快?!)
4.
一樣是收學費的問題,但這是最近才發現的。
老師每個月跟我請款,她們會把收到的學費明細列一張,自己上個月出席上課的(日期)
堂數及鐘點費列一張,兩筆金額扣掉後,再交給我兩份明細單及餘款。
結果其中一位老師,我原諒無數次的老師(就是曾犯了介紹學生去他處買琴、私接家教
但都被我原諒的老師),她竟然很大膽的偽造上課紀錄,向我不實申報薪資請款。
她很聰明,給家長的學生收費袋日期她有照實填寫(因為家長會看),但交給我的上課紀錄
卻另外填寫上不實的出席紀錄。
我一直以來都沒發現,後來會發現是因為2月底她提早請款,結果她還沒上課的時間也先行
填寫上去,我想說他後面會給學生補課就沒多說甚麼(錢也先照付),後來有天順口問了
櫃檯,才發現老師的出席紀錄和交給我的完全是兩回事!!!
接著我全面清查,才發現1月也申報不實,所以2月的申報不實不是偶然。
因為這位老師的關係,我全面清查所有老師的出席紀錄。
結果,全部的老師裡面,只有這一位老師犯了這樣的錯。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了,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比較好了。
先前賣琴的事,老師說不知道教室有賣琴,OK~我自認這是常識,他說不知道,算起來是我
錯,是我沒盡到宣導之責,所以我沒再追究,也沒要她拿出任何一毛她仲介賣琴賺的錢。
至於私接家教,他說家長主動向她開口要求家教,她很為難不知道怎麼處理才答應的。
那時候我只跟她說,過去就算了,下不為例,以後家長有問題,你可以直接先向我反應,
不需要搞得自己那麼為難。
(老實說,老師私接家教,難免啦!只要不被我發現,我可以睜一隻眼閉一睜眼,被發現了
,肯道歉不再犯,我也覺得這是可以被原諒的。)
這位老師雖然在我原諒她多次之後,都沒重複犯同樣的錯,但是這一次新犯的錯,
我覺得很嚴重,因為這可以牽涉到刑法背信罪以及詐欺罪。
目前我已經收集過去3~6個月的不實申報紀錄,都是老師親筆寫的請款單子。
到底,這一次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繼續接受她的理由並原諒?!
還是直接公事公辦,報警處理?!
懇請各位先進給點建議,謝謝!!!
--
或許幸福就是這樣,放肆的快樂與悲傷....
我將我的幸福,傾注在此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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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2000年開業的時候,我還是音樂教學界的新人,剛好那時音樂教學界的前輩要開業,
所以就找我一起合夥了。教室草創之初,我都還是以教學為主,管理職不再我身上,後來
是前輩結婚了,另外開業,合夥的教室才轉為我獨資經營。
說來慚愧,很多人覺得開業草創很辛苦,但那時候我和前輩合作的時候,完全不須操心,
待我接手獨資的時候,教室也有一定規模了(還另外開了2家分店)。
所以同業朋友說過,我成功的太輕鬆,不懂經營者的辛苦。我想這部份是我要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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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室有櫃台,只是有的家長習慣把學費交給老師,順便和老師討論孩子的學習狀況。
正常來說,老師應該要把學費交給櫃檯,再由櫃檯轉交給我,但有時老師會預支薪水,
我才會通融先讓老師使用學費,月底在結算給我餘款。
2.調課和請假不是只有學生才會發生,老師也會。有時候老師調課或安排補課的時間是在
非正常營業時段或櫃檯不在的時間(EX~假日或早上),所以我才會給熟識的老師每人一把
教室的鑰匙,方便他們進出教室好幫學生上課。
3.教室原本的制度,因為老師都是認識的(同學或朋友),所以並沒有太多規矩,大家講好
就好。有問題的那一位老師,是朋友的妹妹,所以她前幾次犯錯的時候,我才會用彼此
把話講清楚,下次不要再犯同樣的錯的方式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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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立案。
2.個別課的學費收據後面要貼印花票,再由負責人兩個月報一次稅。
所以先前老師把學費收高報低,這部份也讓人很困擾。
3.同學的妹妹是國小實習兼代課老師,勞健保不需要在我這邊重複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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