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我想出一本《金光布袋戲研究》
看板Palmar_Drama (布袋戲劇)作者youtien (東方文化學刊)時間10年前 (2015/11/01 22:24)推噓14(14推 0噓 8→)留言22則, 14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推 torres1234: 召喚E王骨和g王骨XD 11/01 18:03
: 推 bluesmaple: 題外話,我點進去看小叮噹X 03話,技安根本三途蠱XD 11/01 18:06
: → etyk20: 這種是否有版權問題呀? 是不是要像金光先詢問看看之類? 11/01 18:08
: 推 Fantasyhisai: 要問大俠吧 11/01 18:23
: 推 swallow919: 先問一下黃大俠比較保險喔! 11/01 18:26
: 推 enamelcord: 推推~感覺好強大!www 11/01 18:34
: 推 ruiun: 先跟大俠作個講解吧,最好是先有實體給大俠看,再開會討論 11/01 18:39
: → ruiun: 那邊要改進 11/01 18:39
: → ruiun: 因為,我到現在還記得黃天看素問就是這樣看對眼 11/01 18:39
: 推 asdwsxzc: 11/01 18:59
: 推 bluesmaple: 這樣子的話投稿作品個人是不是就不能發表在網路上了? 11/01 19:00
: → m19871006: 這要不要乾脆跟官方合作變成定期刊算了XD 11/01 19:03
: → signum1453: 有雙向授權嗎?沒有要注意噢,可能會登報道歉 11/01 20:10
: 推 gogogo123: 有給稿費的確就不太適合多重發表 11/01 20:13
: 推 finallight: 上學期期末寫過一篇出場詩研究 改一改看能不能用XDD 11/01 20:29
: 推 smallwang30: 加油~辛苦了 11/01 20:32
: 推 s550006: 推~ 加油! 11/01 20:36
: 推 a98674: 我覺得還是先取得授權吧 不然這其實是個好廣告 11/01 20:39
: 推 STingO: 只好推了 , 出版後必定購買支持 11/01 20:44
: 推 tenpoinyuki: 推一個,感覺好猛有出就買阿 11/01 20:55
: → tenpoinyuki: 不過和大俠討論是必走過程吧 11/01 20:56
: 推 IDnoIDEA: 推 支持 11/01 20:58
: 推 ae86936: 評論或研究的同人誌為啥要向官方報備? 11/01 21:29
這個觀念的確是要先建立的。
我們發表文章或出書,評論他人的作品,並不必先取得原作者的同意或授權,
即便出這書是要賣錢的,也不必報備,因為這個評論是我們自己的作品。
如果書中有要引用原作的台詞、劇照,這些有版權的東西,那當然要向人家請
求授權,我也當然會去洽談。但在此之外,我們要寫什麼、說什麼,是我們的自由
。即便你要罵金光,或者揭發批判他們什麼事情,只要我認為這文章是有益的,是
值得刊出的,我就登。就算我不登,你自己出,也不犯法。
至於建築在其世界觀上的同人創作,或者倚照人家樂曲的填詞,這些二次創作
,目前在法律上是處在模糊地帶,比較需要許可;若有這一類的來稿,我也會去請
求許可。但我這裡主要做的,是無需許可的研究評論。
當然,基於禮數、人情、內容和商業上的考量,我都會去和金光官方好好談的
,畢竟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然而我們並不會從屬於他們,這樣也才可以保障我們
能夠無顧忌地暢所欲言,以昭公信。
然後,關於多重發表,我的政策是不設限。你發表在本刊上的文章,要拿去其
他地方再用,或者自己出書,我不管,只請注明一下是首發在《金光布袋戲研究》
第幾期就好。法律上,我這裡付你稿費,只為本刊買你文章的使用權,不買你的著
作權。
如果想把已發表的文章拿來投給我,也可以,但一樣請注明首發在哪裡;再來
,既然已發表過,我會跟你討論,要求你修改、增補,保證我們讀者這回看到的,
比你原先的更好,這樣大家的錢也才花得有價值。我編《東方文化學刊》就是這個
做法。
說實在話,這年頭,我們想說什麼,在網上都可以即寫即發。在這樣的情況下
,實體書還有什麼好出的?又憑什麼賣人家兩三百塊一本?我的答案是:提供多一
些金錢和名譽的誘因,讓有話想說的道友,願意認真、仔細地好好將自己的知識與
見解講個完全。這應該足以構成大家掏錢支持的理由,所以我們把這一點做好就是
了。
明年大年初五是2月23日,時間還不少,還可以談。我論文最晚會在1月20日忙
完,之後我可以馬上開始編輯,我自己也打算寫一篇。如果早一些收到足夠的稿件
,就可以早一些出版。先暫不打算趕著什麼節慶或盛會來出,內容編好為首要。
--
Schroedinger's cat is NOT dead.
http://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42.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lmar_Drama/M.1446387871.A.C11.html
推
11/01 22:31, , 1F
11/01 22:31, 1F
推
11/01 22:39, , 2F
11/01 22:39, 2F
推
11/01 22:50, , 3F
11/01 22:50, 3F
推
11/01 23:05, , 4F
11/01 23:05, 4F
→
11/01 23:05, , 5F
11/01 23:05, 5F
→
11/01 23:06, , 6F
11/01 23:06, 6F
→
11/01 23:06, , 7F
11/01 23:06, 7F
推
11/01 23:06, , 8F
11/01 23:06, 8F
推
11/01 23:15, , 9F
11/01 23:15, 9F
→
11/01 23:26, , 10F
11/01 23:26, 10F
→
11/01 23:30, , 11F
11/01 23:30, 11F
→
11/01 23:31, , 12F
11/01 23:31, 12F
我的標準是「有益」。人事八卦,有看頭,也有史料價值,但能夠幫助我們
把戲看得更深、做得更好嗎?如果可以,我會斟酌採用;如果不行,或者有害,
那就不登,也不主動挖,愛爆料的可自己爆,愛挖掘的朋友可自去挖掘、發表。
大家要引用爆料文章並無不可,但這不會是我追求的賣點。我們既厭惡台灣
媒體的淺碟化與嗜血性,現在我來辦刊物,自然就要反其道而行,不然要幹嘛?
是的,現在就開始徵稿,三個月應該夠寫。我現在沒有工作也沒有女朋友,
只要論文搞定,保證有時間做這個。如果三個月還收不到六萬字,我也可以自己
寫個一兩萬,不過道友那麼多,應該不至於那麼慘淡吧?
※ 編輯: youtien (123.193.42.102), 11/02/2015 00:16:23
推
11/02 13:09, , 13F
11/02 13:09, 13F
推
11/02 13:20, , 14F
11/02 13:20, 14F
→
11/02 13:21, , 15F
11/02 13:21, 15F
→
11/02 13:21, , 16F
11/02 13:21, 16F
請勿諷刺。這裡應該沒有那麼需要被挑釁的人物。
推
11/02 13:31, , 17F
11/02 13:31, 17F
推
11/02 14:21, , 18F
11/02 14:21, 18F
答案是我覺得有益才會用,我不會主動去挖,除非我真的超想知道。比爆料
值得做的研究很多。
推
11/02 14:22, , 19F
11/02 14:22, 19F
※ 編輯: youtien (123.193.42.102), 11/02/2015 14:35:11
推
11/02 14:34, , 20F
11/02 14:34, 20F
推
11/02 17:58, , 21F
11/02 17:58, 21F
目前沒有,只我一人把關。如果有需要的話,我會求助。
推
11/02 18:01, , 22F
11/02 18:01, 22F
※ 編輯: youtien (123.193.42.102), 11/02/2015 18:58:1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Palmar_Drama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