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我想出一本《金光布袋戲研究》

看板Palmar_Drama (布袋戲劇)作者 (東方文化學刊)時間10年前 (2015/11/01 22:24), 10年前編輯推噓14(1408)
留言22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推 torres1234: 召喚E王骨和g王骨XD 11/01 18:03 : 推 bluesmaple: 題外話,我點進去看小叮噹X 03話,技安根本三途蠱XD 11/01 18:06 : → etyk20: 這種是否有版權問題呀? 是不是要像金光先詢問看看之類? 11/01 18:08 : 推 Fantasyhisai: 要問大俠吧 11/01 18:23 : 推 swallow919: 先問一下黃大俠比較保險喔! 11/01 18:26 : 推 enamelcord: 推推~感覺好強大!www 11/01 18:34 : 推 ruiun: 先跟大俠作個講解吧,最好是先有實體給大俠看,再開會討論 11/01 18:39 : → ruiun: 那邊要改進 11/01 18:39 : → ruiun: 因為,我到現在還記得黃天看素問就是這樣看對眼 11/01 18:39 : 推 asdwsxzc: 11/01 18:59 : 推 bluesmaple: 這樣子的話投稿作品個人是不是就不能發表在網路上了? 11/01 19:00 : → m19871006: 這要不要乾脆跟官方合作變成定期刊算了XD 11/01 19:03 : → signum1453: 有雙向授權嗎?沒有要注意噢,可能會登報道歉 11/01 20:10 : 推 gogogo123: 有給稿費的確就不太適合多重發表 11/01 20:13 : 推 finallight: 上學期期末寫過一篇出場詩研究 改一改看能不能用XDD 11/01 20:29 : 推 smallwang30: 加油~辛苦了 11/01 20:32 : 推 s550006: 推~ 加油! 11/01 20:36 : 推 a98674: 我覺得還是先取得授權吧 不然這其實是個好廣告 11/01 20:39 : 推 STingO: 只好推了 , 出版後必定購買支持 11/01 20:44 : 推 tenpoinyuki: 推一個,感覺好猛有出就買阿 11/01 20:55 : → tenpoinyuki: 不過和大俠討論是必走過程吧 11/01 20:56 : 推 IDnoIDEA: 推 支持 11/01 20:58 : 推 ae86936: 評論或研究的同人誌為啥要向官方報備? 11/01 21:29   這個觀念的確是要先建立的。   我們發表文章或出書,評論他人的作品,並不必先取得原作者的同意或授權, 即便出這書是要賣錢的,也不必報備,因為這個評論是我們自己的作品。   如果書中有要引用原作的台詞、劇照,這些有版權的東西,那當然要向人家請 求授權,我也當然會去洽談。但在此之外,我們要寫什麼、說什麼,是我們的自由 。即便你要罵金光,或者揭發批判他們什麼事情,只要我認為這文章是有益的,是 值得刊出的,我就登。就算我不登,你自己出,也不犯法。   至於建築在其世界觀上的同人創作,或者倚照人家樂曲的填詞,這些二次創作 ,目前在法律上是處在模糊地帶,比較需要許可;若有這一類的來稿,我也會去請 求許可。但我這裡主要做的,是無需許可的研究評論。   當然,基於禮數、人情、內容和商業上的考量,我都會去和金光官方好好談的 ,畢竟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然而我們並不會從屬於他們,這樣也才可以保障我們 能夠無顧忌地暢所欲言,以昭公信。   然後,關於多重發表,我的政策是不設限。你發表在本刊上的文章,要拿去其 他地方再用,或者自己出書,我不管,只請注明一下是首發在《金光布袋戲研究》 第幾期就好。法律上,我這裡付你稿費,只為本刊買你文章的使用權,不買你的著 作權。   如果想把已發表的文章拿來投給我,也可以,但一樣請注明首發在哪裡;再來 ,既然已發表過,我會跟你討論,要求你修改、增補,保證我們讀者這回看到的, 比你原先的更好,這樣大家的錢也才花得有價值。我編《東方文化學刊》就是這個 做法。   說實在話,這年頭,我們想說什麼,在網上都可以即寫即發。在這樣的情況下 ,實體書還有什麼好出的?又憑什麼賣人家兩三百塊一本?我的答案是:提供多一 些金錢和名譽的誘因,讓有話想說的道友,願意認真、仔細地好好將自己的知識與 見解講個完全。這應該足以構成大家掏錢支持的理由,所以我們把這一點做好就是 了。   明年大年初五是2月23日,時間還不少,還可以談。我論文最晚會在1月20日忙 完,之後我可以馬上開始編輯,我自己也打算寫一篇。如果早一些收到足夠的稿件 ,就可以早一些出版。先暫不打算趕著什麼節慶或盛會來出,內容編好為首要。 --            Schroedinger's cat is NOT dead. http://sites.google.com/site/youti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42.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lmar_Drama/M.1446387871.A.C11.html

11/01 22:31, , 1F
推一個
11/01 22:31, 1F

11/01 22:39, , 2F
學到東西了,推
11/01 22:39, 2F

11/01 22:50, , 3F
樂觀其成
11/01 22:50, 3F

11/01 23:05, , 4F
實體書以我的觀點來,其最好的一個價值在於保存
11/01 23:05, 4F

11/01 23:05, , 5F
所以看過歸看過,想保存又是另外一件事,以原PO之標準
11/01 23:05, 5F

11/01 23:06, , 6F
我認為兩三百塊的價值可說是物超所值
11/01 23:06, 6F

11/01 23:06, , 7F
編纂^
11/01 23:06, 7F

11/01 23:06, , 8F
推。
11/01 23:06, 8F

11/01 23:15, , 9F
推~
11/01 23:15, 9F

11/01 23:26, , 10F
離職人員的爆料會比較有看頭 不過基於職業道德......
11/01 23:26, 10F

11/01 23:30, , 11F
是說 現在就開始徵稿嗎?
11/01 23:30, 11F

11/01 23:31, , 12F
總之 加油囉^^
11/01 23:31, 12F
  我的標準是「有益」。人事八卦,有看頭,也有史料價值,但能夠幫助我們 把戲看得更深、做得更好嗎?如果可以,我會斟酌採用;如果不行,或者有害, 那就不登,也不主動挖,愛爆料的可自己爆,愛挖掘的朋友可自去挖掘、發表。   大家要引用爆料文章並無不可,但這不會是我追求的賣點。我們既厭惡台灣 媒體的淺碟化與嗜血性,現在我來辦刊物,自然就要反其道而行,不然要幹嘛?   是的,現在就開始徵稿,三個月應該夠寫。我現在沒有工作也沒有女朋友, 只要論文搞定,保證有時間做這個。如果三個月還收不到六萬字,我也可以自己 寫個一兩萬,不過道友那麼多,應該不至於那麼慘淡吧? ※ 編輯: youtien (123.193.42.102), 11/02/2015 00:16:23

11/02 13:09, , 13F
原來是這樣,感謝改正觀念
11/02 13:09, 13F

11/02 13:20, , 14F
樓上?? 你不知道台灣是言論自由的國家嗎??
11/02 13:20, 14F

11/02 13:21, , 15F
你不知道本版版友發表的評論文章都不需要金光/霹靂同意嗎
11/02 13:21, 15F

11/02 13:21, , 16F
敢問你原本的觀念是??
11/02 13:21, 16F
  請勿諷刺。這裡應該沒有那麼需要被挑釁的人物。

11/02 13:31, , 17F
野生的__出現了
11/02 13:31, 17F

11/02 14:21, , 18F
問題是有爆料 會比較吸引人看
11/02 14:21, 18F
  答案是我覺得有益才會用,我不會主動去挖,除非我真的超想知道。比爆料 值得做的研究很多。

11/02 14:22, , 19F
推 學習了 另外 奈奈快投稿阿
11/02 14:22, 19F
※ 編輯: youtien (123.193.42.102), 11/02/2015 14:35:11

11/02 14:34, , 20F
奈奈我不想召喚你啊,比較想要王骨們
11/02 14:34, 20F

11/02 17:58, , 21F
有沒有peer review啊?
11/02 17:58, 21F
  目前沒有,只我一人把關。如果有需要的話,我會求助。

11/02 18:01, , 22F
是奈奈!注意了,看招!!!(丟出寶貝球)
11/02 18:01, 22F
※ 編輯: youtien (123.193.42.102), 11/02/2015 18:58:17
文章代碼(AID): #1MDY2VmH (Palmar_Drama)
文章代碼(AID): #1MDY2VmH (Palmar_D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