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霹靂] 3D激戰天下【青陽子】公仔
原文吃光光
消費者保護法
第19條 (通訊或訪問交易之解約)
I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
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Ⅱ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Ⅲ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
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
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Ⅳ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Ⅴ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點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
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
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綜上,公仔採網路預購模式,應該是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
屬於通訊(非現物)買賣,加上公仔不屬於行政院頒布的適用原則第2點第2款所稱
之「客製化」給付,自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定七日契約解除權之適用。
什麼?你說霹靂有說這是預定商品不能退?
你看看消保法第19條第5項說什麼?
補充:
有朋友私問如果已經拆封可否退貨?
請看這篇消保會的說明:https://goo.gl/PbQ39T
不想看的直接看結論:基本上可以退,因為包裝不算商品的一部
但解除契約是適用民法回復原狀的規定,如果刻意把包裝毀損
或者手殘撕爛包裝,退貨上遇到障礙是可預見的
霹靂商品部就是吃公仔收集者夠夠,才會這樣偷改公仔設計沒先告知
如果收藏者不懂得保護自己,商品部只會食髓知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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