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悶鍋] 建議撤換大炳

看板PeopleSeries (中天娛樂 全民系列)作者 (很癢)時間18年前 (2007/05/25 12:33), 編輯推噓12(12010)
留言2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9 (看更多)
首先針對很多國家吸毒除罪化這點反駁 所謂很多是有多到什麼程度? 還不就那幾個歐美國家 而且除罪化又不等於合法化 大部分都是醫療持有大麻合法 或是少量持有僅僅罰緩之類的 真正完全合法的很少 這還只是大麻 大炳吸的可是安非他命 喜歡吸毒就去荷蘭吸 順便賣賣屁股啊 在台灣就要遵守台灣的法律 說私人行為不要牽扯到工作? 不用這麼清高了 藝人本來就是一種賣形象的職業 扣掉本身的表演能力之外 社會大眾觀感可說是決定一個藝人前途的重要指標 大炳如果真的表現的很好 大家都會自動忽略他攜毒這馬事 可是他今天嘴賤冷場又不好笑 搞出吸安非他命這種負面新聞後又這麼高調 然後打開電視看悶鍋 又看到他那副嘴臉.... 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4.67.233.180 ※ 編輯: realashar 來自: 164.67.233.180 (05/25 12:48)

05/25 13:11, , 1F
能解釋一下除罪化不等於合法化 的意思嗎? 這一句 我不懂?
05/25 13:11, 1F

05/25 15:27, , 2F
喜歡吸毒就去荷蘭吸...?這麼快就要放大絕了嗎...@@a 那
05/25 15:27, 2F

05/25 15:27, , 3F
麼同理,不愛看大柄是否就請你轉台呢?另外,所謂「賣賣
05/25 15:27, 3F

05/25 15:28, , 4F
屁股」我覺得已經是在人身攻擊了...有必要這樣嗎??
05/25 15:28, 4F

05/25 15:37, , 5F
另外,台灣法律可沒把大柄當做罪人,也已經讓他去治療了
05/25 15:37, 5F

05/25 15:38, , 6F
,所以也請你尊重台灣法律對大柄的處置及其結果。
05/25 15:38, 6F

05/25 16:21, , 7F
做人標準最低約束應該就是法律..如果樓上對人對自己要求都
05/25 16:21, 7F

05/25 16:23, , 8F
都只依照法律的話..我只能說你對其他道德規範實在太低下了
05/25 16:23, 8F

05/25 16:38, , 9F
大炳身為藝人做了最壞示範 對社會帶來的不良示範 早該退
05/25 16:38, 9F

05/25 16:40, , 10F
出演藝圈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還有臉留在那? 很扯
05/25 16:40, 10F

05/25 17:23, , 11F
為什麼大柄連「罪犯」都不是卻要退出演藝圈?當然啦,如
05/25 17:23, 11F

05/25 17:24, , 12F
大家主張的是:吸毒在法律上雖已除罪,但在倫理學上是敗
05/25 17:24, 12F

05/25 17:25, , 13F
德到必須要退出演藝圈的行為。那麼可以移駕哲學版討論,
05/25 17:25, 13F

05/25 17:26, , 14F
反正PTT西哲版常見的就是分析哲學跟倫理學討論。
05/25 17:26, 14F

05/25 17:29, , 15F
樓上不要再放大絕啦~~又叫人移駕~~打到我都沒hp了
05/25 17:29, 15F

05/25 17:31, , 16F
兩邊討論本來就無妨囉,c兄懂「可以」的意思嗎?
05/25 17:31, 16F

05/25 17:35, , 17F
可以怎樣..我不想跟你在字語間辯論..重要的是你的意思
05/25 17:35, 17F

05/25 18:06, , 18F
在台灣當然就要尊重台灣的法律 這跟大絕又有啥關係
05/25 18:06, 18F

05/25 18:21, , 19F
不是說歐美吸大麻無罪就代表大炳吸安無所謂 我的重點是
05/25 18:21, 19F

05/25 18:22, , 20F
大炳吸毒出來後又嘴賤外加冷場 這種人不該在悶鍋當班底
05/25 18:22, 20F

05/25 19:33, , 21F
我比較推從我比他屌 才言焦他的原則 我沒有大炳搞笑 所以
05/25 19:33, 21F

05/25 19:35, , 22F
我不會罵大炳 畢竟個人操守 跟表演工作沒有關係
05/25 19:35, 22F
文章代碼(AID): #16LcSJ04 (PeopleSerie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6LcSJ04 (PeopleS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