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警廣與MUST著作權之爭--8/21會議記錄與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appyboy (快樂男孩)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警廣與MUST著作權之爭--8/21會議記錄與9/24調解摘要
時間: Wed Oct 29 07:59:19 2008
9/24第三次到智財局調解會議摘要
為使同仁充分瞭解電臺的政策方針與執行過程,以便凝聚共識發揮團隊最佳效能
,檢附第三次智財局調解會議摘要,供關心本案同仁參考:
一、會議由智財局張玉英組長主持,與談人員包括智財局副組長何鈺璨、簡任督
察楊海平、第一科科長李明錦、MUST代表總經理方致怡、警廣代表副總臺長鍾國成、節目
課課長朱文貴、導播鮑靜娜等。
二、經雙方詳細表述各自主張與訴求後,主管單位智財局與會人員表示:智財局
本身也是公家機關,很清楚公家機關預算編列與使用有一定程序,也認為警廣並無侵權之
故意,MUST不該提刑事訴訟(如有必要也應提民事訴訟解決),警廣主張以88至95年協商
基礎(33萬407元)作為96、97年續約依據,合乎情理法規。而MUST所主張的自96年更新
以前節目製播費計算項目,擬將授權費調漲改為53萬9830元,智財局也認為否定多年來協
商基準沒有道理,請MUST仍應以88至95年協商基礎為準。
三、MUST表示:這段時間聽到警廣主持人於頻道中評論MUST音樂授權事宜,並接
獲許多聽眾投書抗議(罵他們是吸血鬼),對他們造成很大的困擾。
四、結論:請方致怡總經理回去轉告MUST負責人或董事會儘快依88至95年協商基
礎與警廣協議處理96、97年續約事宜。為表示雙方之善意,請警廣約束主持人於頻道中評
論MUST音樂授權事宜。
MUST有關音樂使用協調會議記錄
97年8月21日上午10:30—11:10(警廣八樓會議室)
一、出席人員:MUST許郁琳副理、許文娟專員、警廣朱文貴課長
二、記錄:警廣王碧華組長
三、協議內容摘要:
許副理:上次提到的懲罰性賠償金等可以拿掉,貴臺是否願就53萬9830元達成96年授權費
和解,這部分若可以認同就可以今年的預算去計算,再討論一下這三個月使用的情形。此
外,我們有錄到你們使用到本會會員音樂的臺呼。
朱課長:可否請貴會提供你們錄到的臺呼時間與曲目內容給我們查證,如果我們沒過濾到
會再持續積極檢討改進。
許副理:基本上你們剛才整點臺呼就是我們的老師作的,有些是徐嘉良寫的,他只授權重
製、改製,但公播權利還是在我們,我們7月起陸續都有聽到播我們會員的音樂,還有別
人檢舉。
朱課長:我們音庫系統已經將你們團體與個人會員音樂移除,也有你們會員歌曲音樂同時
也屬於其他仲團的情形。本臺曾2次行文貴會「要求提供詳細會員曲目清單」,而貴會無
法依規定提供所有曲目清單。有關海外會員部分,本臺、貴會也一直不斷修正。你們若聽
到本臺用了你們會員創作的音樂,是否可以提供該詳細曲目資料給我們,以便查核刪除。
許副理:我們無法給你們,提告部分已經送出去了,七月開始我們已經行文告訴你們不要
再播本會會員音樂創作,你們還是用到,你們一首一首拉,我知道一定很辛苦,也不可能
完全做到,我們會員所屬音樂很多,根本無法完全提供給你們,你們只能上網逐首查。尤
其像西洋歌曲的部分,除非是獨立製作人,否則多半都是我們會員的音樂,我們姊妹會的
會員主要在海外,所以基本上建議你們只使用Mcat的就好!你們如果談好,是否繼續使用
?
朱課長:基本上我們雙方如果談好當然是繼續使用,但我們是公家單位,使用經費預算有
一定的程序;根據本臺精算後認定實際的節目製播費合理授權費應為17萬8000元,但我們
願以最大的善意依96年12月25日到智財局調解之金額以去年33萬407元支付,希望能以此
達成協議,提存也是以此金額。
許副理:這樣還是又回歸到原點。
朱課長:我們當然還是希望有更多音樂可以用,目前我們音樂不缺,有很多獨立創作者授
權提供本臺許多好聽的音樂與創作歌曲,我們節目以播報路況、治安、交通及生活資訊為
主,警廣可以轉型,少播流行歌曲,多播好聽的音樂與任務相關資訊。
許副理:你們轉型我們沒有意見,但是你們現在還繼續在用,包括臺呼,我們上面是很堅
持聽一次告一次,告訴會一直提下去,對雙方都不好。
朱課長:昨天在NCC召開的檢討會,還有8月12日在高雄地區由行政院南部聯合中心的羅世
雄執行長所主持的會議上,都有許多廣電業者強烈反映,認為智財局在音樂著作的使用與
公開播送規範有問題,目前智財局正要辦理修法;羅執行長與NCC都會向行政院反應,請
政務委員召集NCC、新聞局、經濟部、法務部與廣播業界進一步研議,找出合理的方案。
許副理:但現在的問題是目前有2個告訴在法院,你們請律師的金額加起來就已經超過我
們請求的金額。
朱課長:我們電臺有法律顧問,為民眾看緊荷包,合理嚴謹看守財務預算,是非對錯一碼
歸一碼,不容混淆。
許副理:那就繼續,不能一直用會計的觀點立場協商,讓你們總臺長這樣一直上法院。
朱課長:我們當然也希望能儘快告一段落,不希望總臺長一直面對官司,但我們經費來自
政府機關預算,也就是民脂民膏,不可能讓你們予取予求。
許副理:我目前只能針對和解金拿掉。MUST在這件訴訟上做了很大的讓步了,照去年的金
額53萬9830元加上今年的部分,依你們的預算估計,請問大約能付多少金額?
朱課長:96年與97年金額最高上限頂多比照95年的額度33萬407元計算。
許副理:那這樣就談不下去了,我們的費率也是智財局審議下來的。
朱課長:我們的預算也都是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的,而且警廣與貴會在95年以前簽訂的合
約,一直都沒有問題;是貴會自96年起片面大幅調漲付費金額,才會有問題,我們「支付
不該給的錢」就會有圖利之嫌。
許副理:其他公營電臺,今年已經通通簽約,只有你們沒簽。
朱課長:但同樣類似規模的公營電臺,我們的授權金額還是多很多。
許副理:你們的功率數大過他們,我們目前還不是用功率計費,是用節目製播費的1/100
計算。
朱課長:教育、漢聲二個廣播電臺的規模,都和警廣差不多,可是所付費用都不及警廣3
分之1,你們收費有針對性,非常不公平。而且現在列舉的節目製播費項目及金額,與多
年來協議內容不符,完全否定88年至95年間本臺與貴會(前經理林國興)雙方達成的共識
項目內容。
許副理:臺北之音是一個中功率電臺,每年約收16至17萬。目前可與警廣規模及性質相比
的大概只有中廣,若依仲團條例23條,為文化、教育或其他公益性之目的而利用者,得酌
收或酌減使用報酬,MUST以50%為限,但中廣付的是你們四倍以上。
朱課長:我們是公家非營利電臺和商業電臺付費標準本來就不一樣,依仲團條例規定,對
公營電臺應比照商業電臺「酌收」費用,可見你們對警廣收費是有問題的。警廣凡事依法
行政,如果智財局有正式回文答覆或於調解時有說我們該付多少,我們也有所依據;但到
智財局兩次協商都沒有結果,只叫我們雙方去談。
許副理:你們一直沒辦法接受我們的算法,老是要讓總臺長去上法院;你們還發新聞稿說
付ARCO 100多萬元,我們也是很不能理解。
朱課長:以我們節目課來說,我當然希望主持人有很多音樂及歌曲可以使用。但公家單位
支付任何費用都需要依法行政,就是要有一個明確的依據。最好是逐曲計費,用多少歌付
多少錢一清二楚。
許副理:我們在98年會以功率來算,大家就沒問題,智財局要我們來跟你們協商。
朱課長:如果貴會改以功率計費,併經立法通過,只要依法有據,我們自然會依法辦理。
許副理:但是我們還是要先解決96、97年的問題,再一直這樣下去,不管我在不在,就
MUST立場,就是會一直告下去!
朱課長:這方面在法規修訂時,我們也會提請改善。
許副理:我們如果不送費率,智財局不能修我們的費率。
朱課長:如果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召集相關部會詳細研議,智財局也會檢討修法內容。
許副理:要送立法院修法,我自己學法律,到了99年、100年會不會下來還有問題,我現
在想解決的問題是目前的授權費問題。
朱課長:如果一再協商不成,我們不排除就會把相關資料送監察院處理。我們是公家單位
,我們的預算都是民脂民膏,絕對不能隨便浪費。我們自己平時都有在宣導保護智慧財產
,我們不但尊重智慧財產權,也認同使用者付費原則,我們並不是不付錢,但一切都要依
法有據。
許副理:如果著作權法與仲團條例修定你們免費,那就沒問題;但是現在就是有問題。
朱課長:貴會96年調整的節目製播費項目與計費方式,應該再送智財局明確核定或依法修
改費率,如此我們才有依據,可以據以簽報爭取96年度及97年度追加預算事宜。
許副理:我們當時就有調整,95年也是談判到年底才簽約。本會收取95年使用報酬時已經
與你們就「製播預算」有過協商,所以根本不是你們所說的96年度調漲的片面之詞。95年
你們也是到了95年底依自算金額提存,那時候為避免訟端,MUST才同意以提存金額收取,
但96年仍在爭議相同的問題。
朱課長:但你們當時調的理由都說是物價指數上漲,不是現在這些項目,而且物價漲幅也
沒那麼高,你們不能換一個經理就推翻多年來的協商基礎。
許副理:我們的費率就是依據,如果還是依原來的想法,今天不能談下去了。
朱課長:我希望能儘快達成協議,讓主持人馬上就有很多歌曲音樂使用。
許副理:我是希望談成,但你們的意見老闆並不願意接受,就是一直告下去。何況我們已
把損害賠償金拿掉了。
朱課長:我希望能快點達成協議,我們不希望總臺長因此擔待任何風險。
許副理:音樂著作跟錄音著作不同,你們不能用我們的音樂,那ARCO的當然也不能用,
ARCO那邊的錢你們可以辦退費。
朱課長:ARCO部分我們會依相關法規處理,若法院或智財局有裁定,就可以作為我們付款
的依據。
許副理:不然就再送智財局調解。
朱課長:那就再調解一次,看看智財局怎麼認定。
許副理:如果這樣,那我建議你們就再送調解,但是要先溝通,可以選調解委員。
四、決議事項:
(一)警廣願以最大善意以95年之新臺幣330,407元來計算96與97年度授權金(雖然依警廣
精算合理之製播費用應為178,000元)。
(二)MUST則認為賠償金等可以拿掉,但是授權費則仍需以539,830元核算。
(三)雙方仍未能達成協議,但都同意擇期再向智財局申請調解乙次。
五、散會(上午11:10)
http://www.prs.gov.tw/Magazine/detail.aspx?cateid=345&sid=315
http://www.prs.gov.tw/Magazine/detail.aspx?cateid=345&sid=3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1.59
→
10/29 08:00,
10/29 08:00
推
10/29 08:02,
10/29 08:02
推
10/29 08:04,
10/29 08:04
→
10/29 08:04,
10/29 08:04
※ 編輯: happyboy 來自: 218.160.181.59 (10/29 08:08)
→
10/29 08:06,
10/29 08:06
推
10/29 08:07,
10/29 08:07
推
10/29 08:09,
10/29 08:09
噓
10/29 08:11,
10/29 08:11
推
10/29 08:13,
10/29 08:13
推
10/29 08:14,
10/29 08:14
推
10/29 08:15,
10/29 08:15
推
10/29 08:16,
10/29 08:16
推
10/29 08:17,
10/29 08:17
推
10/29 08:19,
10/29 08:19
→
10/29 08:19,
10/29 08:19
推
10/29 08:19,
10/29 08:19
→
10/29 08:20,
10/29 08:20
→
10/29 08:22,
10/29 08:22
→
10/29 08:24,
10/29 08:24
推
10/29 08:24,
10/29 08:24
推
10/29 08:25,
10/29 08:25
推
10/29 08:30,
10/29 08:30
推
10/29 08:32,
10/29 08:32
推
10/29 08:39,
10/29 08:39
→
10/29 08:39,
10/29 08:39
推
10/29 08:39,
10/29 08:39
推
10/29 08:41,
10/29 08:41
推
10/29 08:41,
10/29 08:41
→
10/29 08:42,
10/29 08:42
推
10/29 08:43,
10/29 08:43
推
10/29 08:44,
10/29 08:44
噓
10/29 08:44,
10/29 08:44
推
10/29 08:48,
10/29 08:48
→
10/29 08:49,
10/29 08:49
推
10/29 08:57,
10/29 08:57
推
10/29 08:59,
10/29 08:59
→
10/29 09:00,
10/29 09:00
→
10/29 09:01,
10/29 09:01
→
10/29 09:01,
10/29 09:01
→
10/29 09:06,
10/29 09:06
推
10/29 09:10,
10/29 09:10
推
10/29 09:11,
10/29 09:11
推
10/29 09:14,
10/29 09:14
推
10/29 09:18,
10/29 09:18
→
10/29 09:19,
10/29 09:19
推
10/29 09:23,
10/29 09:23
→
10/29 09:38,
10/29 09:38
推
10/29 09:38,
10/29 09:38
推
10/29 09:41,
10/29 09:41
推
10/29 09:41,
10/29 09:41
推
10/29 09:45,
10/29 09:45
推
10/29 10:00,
10/29 10:00
推
10/29 10:10,
10/29 10:10
推
10/29 10:17,
10/29 10:17
推
10/29 10:18,
10/29 10:18
→
10/29 10:19,
10/29 10:19
推
10/29 10:23,
10/29 10:23
推
10/29 10:53,
10/29 10:53
→
10/29 10:58,
10/29 10:58
1.警廣連部分台呼都是MUST的產品
2.MUST抓到警廣還有播他們的音樂,但警廣要索取歌單卻遭拒
3.MUST願放棄違約金,但警廣持續反對
4.預計98年改依功率大小小計價
5.目前以有兩件案件在法院待審,希望私下和解,否則請律師將花費更多錢
6.智慧財產局支持警廣,若MUST不符請提民事訴訟
7.請勿罵MUST吸血鬼,因以造成他們困擾
推
10/29 11:01,
10/29 11:01
※ 編輯: happyboy 來自: 218.160.181.59 (10/29 11:14)
推
10/29 12:23,
10/29 12:23
推
10/29 12:25,
10/29 12:25
→
10/29 12:30,
10/29 12:30
推
10/29 12:30,
10/29 12:30
→
10/29 12:31,
10/29 12:31
推
10/29 12:34,
10/29 12:34
推
10/29 12:39,
10/29 12:39
推
10/29 12:48,
10/29 12:48
推
10/29 13:01,
10/29 13:01
推
10/29 13:18,
10/29 13:18
推
10/29 13:20,
10/29 13:20
推
10/29 14:18,
10/29 14:18
推
10/29 14:36,
10/29 14:36
推
10/29 14:46,
10/29 14:46
推
10/30 00:07,
10/30 00:07
→
10/30 00:08,
10/30 00:08
推
10/30 01:08,
10/30 01:08
推
10/30 19:49,
10/30 19:49
--
●─○──○─○─○─○──○──○─○-○─○─○-○-○─○────╮往鳳山
南 橋頭 橋頭 青 都會 後 楠梓 油廠 世 左 生態 巨 凹 後 高雄車站 │ ↑
岡 車站 糖廠 埔 公園 勁 加工區 國小 運 營 園區 蛋 子 驛 ←─◎─╯
山 高雄捷運紅線 預定2007.12.31全線通車 底 往西子灣 │美麗島
●────○────○───○───○──○───○────○╯ψKuaTsey
小港 高雄國際機場 草衙 前鎮高中 凱旋 獅甲 三多商圈 中央公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3.231.89
PoliceRadio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