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TAR.] 1810

看板Realityshow (真人實境秀)作者 (@fringe department)時間15年前 (2011/05/05 01:55),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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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PAYASTRAY (後青春期的詩)》之銘言: : 最近有和板友討論了罰時的問題 : 就把舊文再拿出來整理了一下 : 以前對於"on foot"搭乘計程車的罰時是 : 30分鐘 + 因搭車而得到的時間利益 : 最近這幾季都是只罰30分鐘 : 或是要隊伍回到該地再走回pitstop : 老實說Kent&Vyxsin搭計程車比走路還慢 也沒有什麼時間利益啦 XD http://www.realitytvworld.com/news/exclusive-kent-kaliber-and-vyxsin-fial a-talk-about-the-amazing-race-12248.php Can't在訪談中表示根據規則, 搭乘指定外交通工具而未得到時間利益者罰時30分鐘. 所以雖然他們搭錯飛機也只要罰30分鐘, 或是上季父子隊叫計程車也是罰30分. 另外提到JZ到的時候他們的罰時只剩不到10分鐘. 所以他們乖乖走的話是穩贏的. 還有提到說RB做了近三小時. 節目剪接看起來短上許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74.237

05/05 06:31, , 1F
若因搭乘許可外的交通工具而得到時間利益 要怎麼罰?
05/05 06:31, 1F

05/05 19:40, , 2F
30分鐘加上估計節省的時間(雖然我不知道是怎麼估的)
05/05 19:40, 2F

05/05 23:04, , 3F
抱歉我眼殘 前一篇文章有提到 感謝回答
05/05 23:0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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