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我們的搖滾樂:使用前請先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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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弟我閱讀以上討論之後的心得:. 每個世代要面臨到的問題確實不一樣. 如果說上一輩的樂團所面臨的考驗是「從零,到有」. 那麼和我同一輩的樂團所面臨到的考驗就是「從千萬,到我」. 在全國只有一小撮人關心搖滾樂的那個時代裡. 這一小撮人很容易團結. 這股團結的力量在十幾年裡造就了幾個了不起的音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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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簡單生活節就是「每個報名徵選上的團都有演出費」的活動。. 當然,這活動有不少好樂團參與,. 只是你看不到龐克團,看不到金屬團,觀眾想坐著看表演,. 而且想打架都找不到人要跟你打。. 就如閃四主唱所提的「演出酬勞是基本尊重」與相關討論一樣,. 認為自己的演出應該有價,就去找肯付演出費的活動;. 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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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同意Mayhem在推文中所說的,強調「使用者付費」絕非希望主辦. 單位因此而破產。若主辦單位是說:「因為帳面入不敷出,所以暫時還. 沒辦法讓所有樂團都能領到薪資,目前只能提供舞台讓樂團們多能有曝. 光表演的機會,請大家共體時艱以待樂團環境成熟的一天。」. 這可以理解。. 若主辦單位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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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提出的點要如何改善?. 你認為該怎麼辦一個音樂祭?該怎麼經營一個音樂祭團體呢?. 樂團人得以靠音樂維持生計什麼時候是野台的責任?. 難道Slipknot是靠Ozzfest、四分衛是靠春吶維持生計?. 既然報名表上沒有寫有沒有pay. 打個電話問一下~閃靈、TRA版問一下~Freddy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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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了, 我哪年說過哪句話說不該找贊助?. 即使是2000年批評某廠商的活動, 也不是批評贊助的行為.. 第一年參與野台就是在處理贊助的事情,. 1997年中答應接手, 馬上面臨最棘手的事情就是前一屆贊助的後續事務,. 每年最痛苦的事情也是找贊助的事情,. 而討論最繁複的 學習最多的, 也是如何讓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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