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我真的太入戲了

看板SET (三立板)作者 (我不是正咩)時間16年前 (2010/07/08 16:16),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陳志輝載著有美離開現場 沒有戴安全帽拉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第 六 項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罰款:五OO元 還蛇行咧~+危險駕駛~好像沒超速XD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 那台小50還冒煙耶 排氣管會冒煙.環保局抓到要罰款1500~6000元不等勒 有美的機車 後照鏡缺1 要罰900 昨天無聊看電視邊看邊唸 是因為我都被罰過嗎? 所以特別感興趣哈哈..我看三立罰單接不完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33.19

07/08 16:17, , 1F
那小孩子單獨遊蕩在外是法律第幾條?
07/08 16:17, 1F

07/08 16:21, , 2F
你可以撥打113
07/08 16:21, 2F

07/08 17:01, , 3F
冒煙不代表驗排氣驗不過唷!
07/08 17:01, 3F

07/08 17:26, , 4F
但烏賊車可以罰是無誤的
07/08 17:26, 4F

07/08 17:45, , 5F
哈 我笑了~你好認真喔!!!
07/08 17:45, 5F

07/08 17:48, , 6F
在漁港可以打118就好啦
07/08 17:48, 6F

07/09 02:26, , 7F
後照鏡不是一支500喔?!
07/09 02:26, 7F
文章代碼(AID): #1CDObHwI (SET)
文章代碼(AID): #1CDObHwI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