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有關版主給的水桶..

看板SuperIdol (超偶)作者 (就是愛唱歌)時間13年前 (2011/10/29 21:11), 編輯推噓12(12015)
留言27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看了一下上面幾篇文章的 "[公告] tom91002 水桶" 不曉得有沒有人跟我一樣 覺得這個水桶給的莫名其妙的?@@ 為了自己支持的參賽者打抱不平 也要被水桶 真是有點怪 該推文為 推 tom91002:包小松你才是做作虛假!!!!!!!!!!!!!!!!!!!!!!!!!! (爆炸) 推文動機是因為小松老師對某參賽者的毒舌批評 可以看得出來 最後的 (爆炸) 似乎略帶有點半開玩笑的語氣.. 假設就算不是在開玩笑 推文中討論的對象也是節目本身的評審 而非對其他鄉民做漫罵或人身攻擊 有何不可?! 版上不滿評審講評、不滿製單對節目製作 甚至是直接批評參賽者的文章或推文一大堆 我不覺得在這個版上 為了支持參賽者而發聲的文章有何不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34.183

10/29 21:13, , 1F
打抱不平是好事 用詞是否妥當 有待商確
10/29 21:13, 1F

10/29 21:15, , 2F
我也覺得似乎不需要到進水桶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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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16, , 3F
用詞妥當這標準有點主觀.. 如果以批評對人的傷害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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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16, , 4F
直接說某某參賽者唱得很難聽 這不是更傷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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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17, , 5F
是不是也把這些話的所有人都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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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17, , 6F
有問題 可以請水桶的ID到組務中心 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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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18, , 7F
因為只有一句話,片面字義確實是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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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19, , 8F
我也覺得沒到水桶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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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19, , 9F
如果原PO能當時能寫多些證明這句話的理由,或許還可以不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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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0, , 10F
那我以後都不能罵林龍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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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2, , 11F
很多人說製單是腦X 是不是也該水桶? 人身攻擊無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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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3, , 12F
製單是單位,非指定人吧,比方指定老薛說腦X,又只放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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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3, , 13F
也是如此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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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4, , 14F
覺得不到桶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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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4, , 15F
想到 那個抹黑國倫老師的人怎麼就不用桶??標準太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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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5, , 16F
給K大 那個我有送信給呆呆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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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5, , 17F
但呆呆還沒給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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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9, , 18F
回一下hssz大 原po當時推文的動機不是很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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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9, , 19F
就是因為小松老師對參賽者的毒舌批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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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46, , 20F
其實我覺得罵人打馬賽克(吃X腦X)很沒氣勢,要馬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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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48, , 21F
罵,要嗎就用其他比較沒那麼重的名詞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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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50, , 22F
再要嗎乾脆一點直接罵出來被水桶或是被告
10/29 21:50, 22F

10/29 21:57, , 23F
還有不知道是不是悟性太低 這個水桶我真的看不是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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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2:06, , 24F
=== 1.依板規九, 為避免看板討論失焦, 有關板務問題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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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2:07, , 25F
=== 寄信給兩位板主討論, 故此文會鎖文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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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2:09, , 26F
=== 2.有關談論國倫老師私事推文, 並未違反板規規定, ===
10/29 22:09, 26F

10/29 22:10, , 27F
=== 但若涉及刑責, 請該板友自負其責 ===
10/29 22:10, 27F
文章代碼(AID): #1Eg_k4lG (SuperI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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