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藝文門票擬抵稅
※ 引述《orbis (orbis)》之銘言:
: ※ 引述《Cabeza (福克多的玫瑰!?)》之銘言:
: : ^^^^^^^^^^^^^^^^^^^^^啊? 怎麼說??
: 因為沒有人可以取得可以售票的牌照類別
: 頂多可以合法售酒
: 何法表演
: 但也無法以售票為消費型態
: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強調Live House跟Pub的不同
\囧/ 那我要先支持Live House合法化 並納入商業登記
先前在大聲誌上有看過這類討論...
Live House明明就很棒 也較健康 卻比Pub還要辛苦經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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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回去 不要回去 通通不要回去
不要回去 不要回去 我也不要回去 我只想跟你們一起
不要回去 不要回去 閻羅王可不可以不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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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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